為更好地貫徹落實中央「一帶一路」的經濟文化戰略決策,逐步弘揚草原文化、展示文化藝術精品、共促社會和諧發展,並以增強文化自信,打造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的「文化繁榮亮麗風景線」為主旨,由油畫院與包頭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共同主辦,包頭市文化演藝有限責任公司協辦的「包頭市進京油畫大展」將於2017年8月19日至8月28日在北京油畫院舉行,本次展覽由油畫院院長楊飛雲老師親自指導把關。
現將此次展覽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辦單位:
油畫院
包頭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
協辦單位:
包頭市文化演藝有限責任公司
二、展覽組委會:
名譽主席:
楊飛雲 油畫院院長
組長:
王松濤 包頭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局長
副組長:
任洪 包頭市文化演藝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委員:
苗景昌 劉英傑 任成達 蘇傑明 趙海 李旺平 李長勝 李軍(按姓氏筆畫排序)
辦公室主任(聯絡員):陳義江
展覽主任:白娟 朱琳
三、展出日期:
2017年8月19日至8月28日
四、展出地點:
北京油畫院美術館
五、展出規模:
本次展覽展出入選作品約160件。
六、作者待遇:
1、畫展將出版畫冊,每位參展作者均可獲贈一本。
2、組委會向參展作者頒發證書。
七、參展要求:
1、初評:參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2-3張(10寸),照片背面註明:姓名(以身份證為準)、標題、作品尺寸、詳細聯繫地址、郵編、聯繫電話。複評:初評入圍作者按要求郵寄(或直接送作品到指定地點)原作參加複評,(送原件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註:初評未入圍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終評落選作品退件。
2、參展作品一律為作者原創作品,嚴禁使用高仿、抄襲、複製自己作品參展,否則造成任何法律糾紛或責任,作者自負,並進行公告,取消其參展資格。
3、本次參展要求作者為包頭籍貫或在包頭創作繪畫的藝術工作者。
八、送件要求:
油畫作品裝框后尺寸不得超過240厘米(高)×200厘米(寬)。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請用鉛筆寫明:姓名(以身份證為準)、標題(和畫面相同)、尺寸(高×寬CM)、詳細聯繫地址、郵編、聯繫電話、附身份證複印件。送件須妥善包裝並上保險,通過挂號或特快專遞郵寄,防止郵寄中破損遺失。
九、作品照片徵稿時間: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8日截止,以收到地郵戳為準。
十、收件地址:內蒙古包頭市青山區建設路2號(晉劇團院內)包頭市文化演藝有限責任公司,郵編:014030(信封標註:展覽名稱)
收件人: 白 娟 電話:0472-5160676、18686185786
聯絡員: 陳義江 電話:13948821113
十一、主辦權: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及宣傳權。
十二、凡送作品參評、參展作者,應視為已確認並遵守徵稿啟事的各項規定。
包頭市文化演藝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