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五一、端午期間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五一、端午將至,為進一步鞏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紮實推進「學轉促」專項活動,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現將五一、端午節日期間監督檢查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17年4月28-5月30日
二、組織領導
監督檢查工作由地區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牽頭,各縣市、各單位自行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地區紀委督查組適時對全地區開展督查情況進行督導。地區維穩督導組、駐各縣市督查組結合日常督查工作一併對各縣市黨員幹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四風」「四氣」問題進行督查。
三、督查重點
重點對酒店、度假村、農家樂、商場、超市、旅遊景點等開展節點例行檢查,通過明查暗訪、調閱相關發票記錄等方式,對公車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禮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進行線索排查,從源頭上預防「節日病」。
四、督查要求
(一)各縣市紀委、地直各單位紀檢組(紀委)要切實擔負起監督責任,緊盯節點不放鬆,堅持暗訪、查處、追責、曝光「四管齊下」,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曝光一起,以查處促監督、以問責促落實。
(二)對違紀事實簡單、清楚,證據確鑿的「四風」問題必須當場簽字畫押,對涉嫌問題複雜一時難以認定違紀事實的要注意收集證據,以備后查。對監督檢查活動中敷衍塞責、走過場或弄虛作假的,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各縣市、各部門、各單位分別於2017年5月2日和5月31日前將督查情況、發現的問題線索以及處理情況報地區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不屬於本級管轄範圍的「四風」問題線索要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