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4月1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嚴格商業辦公類項目規劃建設行政審批的通知》。
《通知》表示,要進一步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並公布相關實施細則。
通知還表示,建設單位在3月26日前,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應按《公告》要求修改設計方案后,重新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項目在取得施工許可后,企業方可申請商業辦公類項目房產測繪成果審核。
規劃建設監督機構將重點檢查商業辦公類項目是否按照規劃要求進行設計和是否按照規劃審批圖紙進行施工。對於預留孔洞、預埋管線等涉嫌改變為居住等其他用途的項目,相關部門不予驗收。
開發企業未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的,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規劃國土部門依法收回土地,並限制其在本市土地市場參與競拍其他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