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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因地震倒塌了,還需要繼續還房貸嗎?

小明是普通工薪階層,省吃儉用10年終於湊夠了首付,貸款買了一套房子。但是沒想到一場地震讓房子受損嚴重甚至倒塌。已經不能進行居住了,那麼小明該怎麼辦,望著還有30年才能還清房貸的房子廢墟,老鐵,扎心啊。小明靈機一動,既然房子沒了,那麼我也不用每月換銀行貸款了,因為房子是抵押的,銀行可以把廢墟收走啊。

從邏輯角度分析

房子倒了,但是人還在,這錢肯定是要換的。因為這錢和房子沒有直接的關係,房子只是抵押物,抵押物沒了不到表錢不用還。

如果小明借的不是銀行的錢,當時開發商要求是全款,小明無法抵押,就向你借了70萬,買了一套房子,有一天地震了,房子沒了,你說小明欠你的70萬用不用還?道理是一樣的。再換句話,如果你在銀行存了100萬,而地震把當時你存錢銀行震塌了,是不是銀行就可以不還你錢了?

從合同角度分析

從合同的角度,購房者在和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並沒有將地震導致房屋損毀的情況列入可以免除購房者償還銀行貸款的情形,那麼房屋是否損毀,銀行貸款都需要按其償還。

購房者和銀行之間是一種結款合同,房屋只是該合同的抵押物。抵押物的消失或者價值遞減,並不能免除購房者償還債務的義務。根據《擔保法》第51條第2款規定: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物權法》第174條進一步規定,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的,抵押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等優先受償。房屋的倒塌損壞並不是銀行造成的問題,所以銀行是沒有責任的。

有人會提到:我去給房屋買個保險。給房屋辦相應的保險?你有毛病啊,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看見哪個保險為不可抗拒力量導致的損失做保。

通俗的說你為了買房找銀行貸款(借錢),銀行可是真金白銀的把錢借給你了,你用房子做抵押。房子只是抵押物,而你和銀行是債務關係,不能因為你房子沒了跟銀行就沒關係。首先不是銀行給你毀的,其次你確實拿到銀行的錢給開發商了,至於大災大難面前,國家應該制定一種特殊的體制,例如政府幫你重建家園,全國民眾可以八方支援,我們可以理解在自己什麼都沒有還要來償還房貸的悲痛,但是你原來的債務,無論如何和銀行無關,不影響原有的債務關係,你就需要繼續還錢。

這讓我想起我年少時發生的一件事,當年上學的時候,我想買手機,就向室友借了5000塊錢買了個價值6000塊錢的iphone,信誓旦旦的保證一個月之內肯定還錢,結果當天我正在雨中打電話,結果一個雷劈下來,人沒事,手機壞了,這可屬於不可抗拒的天災因素。我直接把被雷劈成焦炭的手機扔給他,手機給你,錢不還了,咱倆兩清了啊。他要我還錢,我說手機都被雷劈了還還什麼錢,他說手機被劈了是你的是,錢你的還我啊。我說被劈的手機都給你了,你還要錢。你還能不能要點臉。丫還一直追著要,後來被我一頓狠揍,從那以後也不管我要錢了,認識這種室友真算是我眼瞎啊。不說了,說多了都是淚,後來3年的大學生活,我再也借不到錢了,最窮的時候一天吃一個涼饅頭。

還有人說,我抵押的是房子房子沒了我不還了,讓銀行去收房子吧。反正一堆廢墟在那讓銀行去收。

收收收,收你妹啊,按照你的混賬邏輯,是不是銀行還需要把你已經還的月供退給你,你怎麼不要求開發商重新給你蓋啊,還是理清一下房產抵押換得貸款吧。還把廢墟給銀行,銀行要你廢墟幹嘛,你借銀行的錢,銀行需要你的是你還錢,沒有了房子還有其他房產。如果不是因為人道關係,你的抵押物消失,銀行甚至可以要求你提前還款,或者再用別的東西抵押,不過一般銀行不會這麼做。

首先需要清楚的是,不是你有房產就可以貸款,你去辦理房產按揭抵押的時候,銀行會讓你提供收入證明和銀行流水,銀行是基於你的徵信和收入才給你放的貸款,而不是基於你的房子,至於抵押擔保的房子,是第二還款來源。廢墟給銀行真是想多了,沒了房子你還有其他財產,如果斷供,銀行會收回房屋所有權,同時也會影響你信譽度,一輩子不想銀行貸款買房買車交保險,災后重建的房子也沒你的事了。

在汶川地震后,銀監會還出台了「四不政策」,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於借款人因地震導致不能按期償還的各項貸款的,不催收催繳、不罰息;對造成巨大損失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擔保追償后仍不能償還的債務,認定為呆賬,並及時予以核銷。但是這個政策並不是說債務一筆勾銷,銀行仍具備追索權,在借款人條件允許情況下,需要繼續還款。

那麼,有沒有什麼情況可以不用償還呢?

當然有!如果購房者在地震中死亡,那麼購房者利用銀行貸款購買的房屋將自其死亡時變為遺產,由購房者的繼承人依法繼承。如果購房者的繼承人放棄繼承,那麼其對於購房者銀行的貸款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這篇文章無意冒犯因地震而遭受苦難的同胞,只是為了闡述地震、房子、房貸的關係,因為我不喜歡點蠟燭的偽善行為,表達內心的善其實有很多方法,一群人在朋友圈發個蠟燭這種行為除了能感動自己,覺得自己真是好善良好善良外,有任何的實際意義嗎?雙手合十的表情的人就更噁心了,連成本都沒有,世界是舞台,到處都是戲,只是能不能有點良心,別消費別人的災難,別拿別人的痛苦作背景來完成自己慈悲形象的擺拍,在我看來鋪天蓋地的祈福、不哭甚是矯情。

還有很多企業發個海報,打個LOGO,還不忘記加個二維碼,這些企業都是是怎麼想的,打著祈福災區的旗號為自己的企業和商品大小廣告,這都能借勢傳播。甚至有開發商在朋友圈宣傳「地震告訴我們,買房子就要買別墅,可以跑的急時,住個幾十層高還沒下去可能就來不及了。XXX別墅,觀景還踏實。」綠XX和星XX還真TM是智障。扯多了,我認為這篇文章如果能有人獲得到知識,也是在幫助災區人民,可能我的想法有些偏頗,歡迎更多人討論。

我們應該是一個合同的誠信社會,應該具備最起碼的契約精神,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是做人的底線,房子價值歸於零了就不還貸款,房子價值漲了會多給銀行錢嗎?

via.聊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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