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預防介入使微權力不再「任性」
4月27日,在中鐵二局工程有限公司無錫捷運三號線03標段項目施工現場,梁溪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楊敏在對項目經理楊帆(左)宣講「微權力預防介入」工作。長期以來,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檢察院在民生重點領域積極探索建立「微權力」腐敗介入機制,開展專項預防活動。截至目前,該院已對轄區23家民生重點單位開展預防介入40餘次,推動有關單位查擺「微權力」風險點93個,列出「微權力」清單26張,完善管理制度100餘項,取得明顯成效,人民群眾滿意度極大提升。新華社記者 季春鵬 攝
4月27日,在中鐵二局工程有限公司無錫捷運三號線03標段項目施工現場,梁溪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楊敏在對項目主要負責人宣講「微權力預防介入」工作。長期以來,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檢察院在民生重點領域積極探索建立「微權力」腐敗介入機制,開展專項預防活動。截至目前,該院已對轄區23家民生重點單位開展預防介入40餘次,推動有關單位查擺「微權力」風險點93個,列出「微權力」清單26張,完善管理制度100餘項,取得明顯成效,人民群眾滿意度極大提升。新華社記者 季春鵬 攝
4月27日,在中鐵二局工程有限公司無錫捷運三號線03標段項目部,梁溪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楊敏(左)、沈小平(中)在查閱項目投標文件。長期以來,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檢察院在民生重點領域積極探索建立「微權力」腐敗介入機制,開展專項預防活動。截至目前,該院已對轄區23家民生重點單位開展預防介入40餘次,推動有關單位查擺「微權力」風險點93個,列出「微權力」清單26張,完善管理制度100餘項,取得明顯成效,人民群眾滿意度極大提升。新華社記者 季春鵬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