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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崢「毆打追拍女記者」,狗仔們怕了嗎?

徐崢「毆打追拍女記者」,狗仔們怕了嗎?

喬志峰

7月28日晚,「徐崢被曝毆打追拍女記者,後者臉上被踹三腳」的消息成為網路上最火爆的「娛樂新聞」,各大網站都第一時間對此進行了報道。

新浪娛樂這樣報道:28日晚,有媒體爆料某工作室的女記者在拍攝過程中被演員徐崢毆打面部致傷, 雙方隨即前往派出所做筆錄。29日5時左右,徐崢從派出所離開時被拍,坐在警車上沉默不語,表情凝重。據目擊者透露:女記者之前拍了一段徐崢被發現,後來又繼續跟車,徐崢下車與女記者起了衝突,女記者臉上被踹了三腳,現場有監控視頻拍下了過程,隨後女記者的同事叫了救護車。

鳳凰網娛樂的報道是這樣的:28日晚,有媒體爆料某工作室的女記者在拍攝過程中被演員徐崢毆打面部致傷,據目擊者透露,徐崢下車與女記者起了衝突,女記者臉部被徐崢腳踢三次造成左眼眶受創出血。雙方隨即前往派出所做筆錄,現場有監控視頻拍下了過程,隨後女記者的同事叫了救護車。女記者頭部和眼睛都有出血。據悉,徐崢酒醒之後認識到錯誤,向女孩兒道歉,雙方和解,現在已經各回各家。據知情者介紹,主要是口角,沒有出現打鬥情形。

騰訊娛樂則稱,風行工作室司機表示,當時徐崢明顯處於醉酒狀態,是徐崢本人下車對女記者拳打腳踢,導致女記者面部流血和腫脹。但經過驗傷女記者並無大礙,最終在警察的勸解下,雙方經過協商達成私了,記者沒有要賠償,徐崢也已經道歉,29日凌晨5點雙方離開派出所。知情人還向記者透露,風行工作室最近一直關注徐崢的婚姻生活,「估計最近徐崢被跟得有點煩了吧」,知情人表示。

報道細節略有不同,但綜合起來,有些情節是可以確定的——女記者跟拍徐崢,雙方發生了衝突,且較為激烈,驚動了警方。至於所謂的「某工作室」,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指的是誰。有消息稱被徐崢毆打的女攝影師是卓偉工作室員工,如果屬實,竊以為基本上可以為此事定性:女「狗仔」跟拍明星,明星憤而動手。

卓偉及其風行工作室,近年來因為跟拍明星而名聲大噪,也招來質疑無數,其本身也新聞不斷——今年5月,團隊攝影師集體辭職;今年6月,北京市網信辦約談微博、今日頭條、騰訊、等網站,責令網站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用戶賬號管理,採取有效措施遏制渲染演藝明星緋聞隱私、炒作明星炫富享樂、低俗媚俗之風等問題,並將「全明星探」、「第一狗仔卓偉」等娛樂八卦「大V」賬號予以關閉。現在看來,不管是「內訌」還是外部的嚴格監管,都沒有打垮「天下第一狗仔」,其相關業務依然在緊鑼密鼓運作之中。用正面辭彙來評價,那是相當的執著;用稍微庸俗點但也非常生動的歇後語來形容,則是「茅廁里的石頭——又臭又硬」。

對狗仔動手,徐崢不是第一個。想當初,參加完劉嘉玲婚禮的李亞鵬一家從不丹飛回曼谷,卻逢香港某周刊記者對著從未被曝光過的小女兒李嫣一陣狂拍,向來斯文的李亞鵬護女心切,忍不住對記者拳腳相向。李亞鵬在之後被質問「為何打人」時,仍然理直氣壯地回答:「我不僅這一次要打,以後見一次打一次。」

先是上演「全武行」,后又甩出「見一次打一次」的狠話——看來,「令狐沖」大俠真火了!哪個父母不愛護自己的孩子?李亞鵬夫妻是明星,但是,作為未成年人,他們的女兒並非公眾人物,且患有先天缺陷,記者不經許可狂拍照片的行為,不僅涉嫌侵犯了當事人的隱私權,從道德的角度而言更是違背了良知底線。因此,事情發生后,網路上的聲音基本是「一邊倒」的,大部分網友都在對李亞鵬一家表示同情,對某些「狗仔」記者提出批評,甚至還有人直白地支持李亞鵬「該出手時就出手」。

而徐崢此次被惹怒,據稱也是因為自己的婚姻生活受到了太多的關注。明星是公眾人物,有時候需要讓渡一部分私人空間,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就沒有隱私權,更不意味著他們可以被隨意騷擾而只能逆來順受。打個不太恰當的比喻:明星在隱私權受到侵犯或被糾纏得忍無可忍的時候,是否可以採取相應手段進行制止,就如同「正當防衛」那樣?當然,目前來看並無法律依據,具體操作起來也會有難度。

狗仔是一個特殊的存在。跟蹤、偷拍,都是不正常、不道德的行為。明星名人也有隱私,也不能不給別人留私密空間。偷拍明星隱私且公然傳播,就涉嫌侵犯別人的隱私權了,會面臨較大的法律風險。只可惜,現實中狗仔被追究法律責任的情況實在是少之又少。否則,也不會有不止一個明星自己赤膊上陣、通過「飽以老拳」的方式來維權了。

我對狗仔沒有好感,同時卻也對他們存有幾分同情。很多時候,記者的「狗仔」行為,並非完全怪他們自己。現在媒體競爭非常慘烈,為了挖到「猛料」不惜代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許多媒體從業者由此被「逼上梁山」——當然,那些試圖靠炒作牟利的「狗仔」們除外。因此,當我們在譴責「狗仔」的時候,也要反思一下:我們是不是也存在「獵奇」心理?我們是不是也喜歡看某些明星的「小道消息」?我們平時看似無意的行為,是不是客觀上助長了「狗仔」現象的泛濫?

明星們開始「動手」了,能否嚇退「狗仔隊」?我覺得,只要「狗仔」們的「作品」有市場,只要媒體和部分「看客」的觀念不改變,只要當「狗仔」有利可圖,「狗仔」是嚇不退的——打了我一個,還有後來「狗」。像李亞鵬、徐崢這樣或血氣方剛、或酒精壯膽,對「狗仔」動手的明星畢竟是少數,更多的人顧及自己的「公眾形象」,最終會選擇隱忍。要想讓「狗仔」及其背後的灰色產業鏈徹底消失,除了道德約束,最根本的恐怕還是要從法律上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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