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南京野生動物保護組織負責人提醒 吃野味涉嫌違法

原標題:南京野生動物保護組織負責人提醒 吃野味涉嫌違法

南京野生動物保護組織負責人提醒

餐桌上的野味 吃了涉嫌違法

25日,本報報道了「餐廳疑售野味 警方介入調查」一事。

22日,一名網友通過網路舉報稱,南京某公眾號在2月21日發布了一條名為《南京最貴的8家餐廳與最便宜的8家餐廳》的推文。文中提到一家位於建鄴區某小區的餐廳是「一家專吃野味的餐廳,喜歡鹿胎盤、果子狸、穿山甲、蛇、野生甲魚、野豬肚等野味的吃貨們可以嘗試一下」,並標出人均消費為442元。

當晚,建鄴公安分局興隆派出所連夜組織警力對該場所進行查處,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並傳喚一名工作人員。目前,興隆派出所已對查獲的肉類凍品進行暫扣,並送權威部門進行檢測鑒定,相關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記者採訪獲悉,不少市民都有直接面對餐桌上的「野味」的經歷,而他們對這些「野味」是否涉嫌違法並不知情。

南京野生動物保護NGO組織守望者聯盟負責人姜盟介紹,國家保護動物被端上飯店餐桌的現象並未被禁絕。除不久前成為「網紅」的穿山甲之外,還有猴子、獐子、亞洲黑熊等野生動物。上述野生動物均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部分猴子還名列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名單。

另外,在華東地區,俗稱的「野雞」也是個別野味館的「招牌菜」。姜盟介紹,俗稱的「野雞」其實是雉雞,雉雞的亞種已全部列入國家林業局2000年8月1日發布的《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簡稱「三有名錄」),同樣是受國家保護的動物。

「三有名錄」里,還有不少人們「熟悉的面孔」,如獸綱的刺蝟、果子狸、松鼠、豪豬,鳥綱的大山雀、棕腹杜鵑、大擬啄木鳥,兩棲綱的山溪鯢、黑斑蛙、金錢蛙等。該名錄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獵捕野生動物或者破壞其生存環境,根據法律規定,非法狩獵「三有」動物達20隻以上即構成犯罪。

「穿山甲」因為被食用而成「網紅」后,國家林業局作出回應,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后,「吃野味」不僅受社會監督,也將面臨法律追責。

姜盟則認為,除了依法懲處相關違法行為,還應在社會引導樹立拒食野生動物、保護野生動物的輿論氛圍:食用野生動物並不值得炫耀,而是一種病態心理作祟。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