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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希《草色遙看集》:一個人的法語文學翻譯史

「我喜歡書名有點空靈,也喜歡譯者保留一點神秘感。可惜喜歡的事情未必一定做得到。不過,到底怎麼好,歸根結底還是讀者說了算。一個譯者,說到底是為讀者——為今天的讀者,也為未來的讀者——而翻譯的。 」8月16日下午,著名法語翻譯家周克希《草色遙看集》新書發布會」在上海書展第二活動區如期舉行。

周克希

周克希先生是國內翻譯界最具傳奇色彩的人物之一。數學出身,竟與法國文學結下不解之緣;棄理從文,走過三十餘年翻譯之路。從《基督山伯爵》《包法利夫人》《小王子》到普魯斯特《追尋逝去的時光》,周克希先生翻譯的一大批法語名著因其譯筆準確傳神、清新典雅而深入人心。

《草色遙看集》是周克希老師的最新翻譯隨筆集,已由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可以視作《譯邊草》的續篇, 大部分篇幅是講座發言或採訪記錄的整理稿,保留了原生態的「現場感」,生動鮮活,娓娓道來。本書分為「我心目中的翻譯」、「不老的小王子」、「說不盡的普魯斯特」、「草色遙看近卻無」四部分,漫談翻譯觀,品讀小王子和普魯斯特,回溯承教往事,初心匠心,點滴成行。草色遙看,空靈淡然,兼有生命的綠意;近卻無的禪味,留待讀者琢磨細品。

關於書名的由來,周先生說道:「當年用『譯邊草』做書名,其中的草字,既是『小草』的草,又是『草稿』的草。『草色遙看』取自韓愈詩句『草色遙看近卻無』。春天,纖細的小草破土而出,遠遠望去,淡淡的嫩綠色映入眼帘。但走近細看,卻反而看不到這片綠色了。這句詩寫小雨過後的初春景色,寫得真好。書名中的『草色遙看』,正是落腳在『近卻無』這三個字上。我從數學改行搞文學翻譯,一晃二十五年過去了(從正式改行算起。在這以前還有將近十年時間,教數學和翻譯小說是交疊的),回過頭去『遙看』,似乎草色可愛,譯作不少。但走近了看,畢竟都只是些稀疏的小草。蔥綠的草色,只是遙看的印象罷了。所以『近卻無』說的是自己的譯作。這是對書名的一種解釋,也是初始的想法。」

在活動現場,周先生也談到他的好友、南京大學法語系黃葒教授對書名的看法。黃葒告訴周先生,她看到書名的第一印象是「翻譯最好的境界應該就是近卻無吧,所有的匠心都舉重若輕、不著痕迹」。周先生覺得,黃葒教授把「近卻無」理解成匠心不著痕迹,理解成一種境界。這樣的解釋更為空靈。而她說的這種境界,也正是他所追求的境界。講座結束后,周先生就文學翻譯問題和讀者做了深入交流。

《草色遙看集》

一冊《草色遙看集》,也是一本「一個人的法語文學翻譯史」。下文即摘自《草色遙看集》,題為《文學翻譯十二題》,我們也可以從中窺得周克希老師的翻譯觀。

一、 狀態

譯者,有點像自導自演的演員。在翻譯過程中,他會先後處於三種狀態。

一是做前期準備工作(相當於導演做分鏡頭腳本、演員做案頭準備工作)。這時他要讀一兩遍甚至更多遍原文,仔細查好生詞,看明白文章的脈絡、句子的結構。若是長篇,看幾遍近乎「奢侈」,但較快地(亦即作為讀者,而不是譯者的那樣)讀一遍還是必需的。實在太長的作品,如七卷本的《追尋》,至少要對你手頭在譯的這一卷有所了解,要對你正在譯的這一大段細細讀上一兩遍。倘若看一句譯一句,那是無法進入「語境」,難以譯出前後呼應的譯文來的。查一個詞的釋義,中文詞典若不夠用,那就要用原版詞典(以期對這個詞的含義有一個更準確、更清晰的了解),最後譯出的中文,字面上未必是詞典上所有的,這很正常。

二是動手翻譯(相當於導演導戲、演員演戲)。這時的理想狀態是假想自己是作者。譯景色,自己眼前彷彿有這景色;譯場景,自己彷彿身臨其境;譯對話,自己彷彿變成這個人物……

三是稍稍「冷卻」后細細打磨(相當於導演做最後的剪輯)。要讀自己的譯文,自己念著不順口的句子,讀者不可能覺得順口,自己沒有感覺的文字,難以讓讀者有所感覺。

二、 標準

翻譯的標準,最有名的提法是「信達雅」。其出處是嚴復在《天演論》弁例中說的「譯事三難:信,達,雅」。信,忠實;達,流暢。雅,是什麼?小說中有粗人、俗人,難道要他們滿口雅言嗎?顯然不是。我想,雅指的是「好的中文」(從法文bon français生剝而來,意即合乎語言規範的、地道的中文)。如果能把粗人、俗人的語言譯得聲口畢肖,就像是中文好作家寫出來似的,那就是「雅」。有位前輩翻譯家認為,真正做到「信」了,達、雅自然也就有了。這種觀點是有道理的。

也能聽到直譯、意譯的說法。這種分類,我覺得界限過於模糊。說直譯不好者,把它等同於「硬譯」、「死譯」。說意譯不好者,把它類比於「述其大意而已」。How do you do? 您好。這不像直譯吧(連標點都改了),但你能說它是意譯嗎?(它很準確,把語句包含的全部信息都傳達出來,就無所謂「意譯」了。)

還有一種從國外引入的「等值翻譯」理論。作為翻譯理論,「等值」自然有其指導意義。而據我膚淺的理解,這有點類似於「假定作者是人,他會怎麼想、怎麼寫」。此語最初是傅雷提出的,我想這是傅先生的經驗之談。

我服膺傅雷的說法。在我的心目中,翻譯是個感覺的過程。譯者設法把自己感覺得到的文字背後的東西,讓讀者也感覺到,就是文學翻譯的「大意」。

三、 文采

文學翻譯的文采,從根本上說,來自對原文透徹的理解。理解透徹了,感覺到位了,才有可能選擇恰當的詞語和句式,也才有可能把握原作的節奏。而只有譯者把握了原作的節奏,譯本說的才是「作者的聲音」。

要擺脫一味追求「漂亮」的語言習慣。《譯邊草》中提到,當年汝龍先生要我「少用四字片語」。他舉例說,「烈火熊熊」並不能讓讀者眼前看到什麼。我不解地問,那該怎麼說呢。他說,寫「一蓬火燒得很旺」就很好。

當然,並不是說譯者不必積累辭彙、不必熟悉句式。恰恰相反,翻譯實踐要求譯者像海綿一樣,大量地吸收各種色彩的中文辭彙,精心地儲備適用於不同場合的中文句式。這些,都是另外的話題了。

四、 神韻

文學藝術中,到底有沒有「神韻」這麼個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我想是有的,它是存在的,是可以用心去感覺到的。王國維在《人間詞話》中說:「紅杏枝頭春意鬧」一句中,著一「鬧」字而境界全出;「雲破月來花弄影」,著一「弄」字而境界全出。這兩字就是最傳神之處,這一點我們用心體會,是可以感覺到的。

詩如此,散文、小說也如此。魯迅稱讚水滸中「那雪正下得緊」比「大雪紛飛」「神韻好得遠了」。近期電影《命中注定》的插曲是有名的Almost lover。「無緣的愛人」譯得傳神,儘管它並不那麼「如實」(almost這樣一個常見的詞,字面上的確只是「幾乎,可以算是」的意思)。

五、 氣質

要能譯出神韻,就要善於感覺、善於捕捉文字背後的東西。或者說,譯者要有「善感」的氣質。這樣,他才能和作者「耳鬢廝磨」,同呼吸共感覺。

譯者還要「耐靜」,耐得住寂寞。好譯文,大都是在寂寞的環境中完成的。翻譯好比做工,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晒網。老舍說他「有得寫,沒得寫,每天寫五百字」,這不正是眼下我們提倡的「工匠」精神嗎?寫作如此,翻譯更其如此。

譯者不大可能永遠做「本色演員」,他必須學會做「性格演員」。傅雷譯巴爾扎克,我們可以感覺到譯文中有一種粗獷到近乎粗俗的意味。而他譯羅曼·羅蘭,給人的感覺是,似乎看得到白皙皮膚下淡淡的藍色脈管。我相信這是他有意為之的。

六、 語境

語境,或者說語言的環境,指的是一個詞或一段話和上下文的關係。舉個簡單的例子,電視劇《唐頓莊園》中,管家對僕人們訓話結束時,說Thank you。在這個語境中,譯成「散了吧」,顯然比譯「謝謝」傳神得多。

七、 譯名

翻譯人名、地名,有個原則叫「名從主人」,也就是說,哪國的地方和人,要按該國的讀音習慣來譯。例如Confucius,不是孔菲修斯,而是「孔子」。法文中,末尾的輔音一般不發音,所以Vincent是「凡桑」(若是英美人,則是「文森特」),《基督山伯爵》中法老號的會計是「當格拉爾」而非「鄧格拉斯」。但是,麻煩有時由「一般」而生,上書主角應是「當戴斯」,最後的s要發音。女作家杜拉斯(而非「杜拉」)、作曲家聖桑斯(而非「聖桑」)名字中最後那個s都要發音。若問為什麼?法國人會回答C』estcommeça(就是這樣的啦)。為難的譯者只有一個辦法:問可靠的法國人。

大偵探Holmes,按說應是「霍爾姆斯」,但我們都叫他「福爾摩斯」。原因是,另外有個原則叫「約定俗成」。當年林琴南按他的福建口音譯了「福爾摩斯」,沿用至今,成了約定俗成的譯名。好在能被歲月打磨成「約定俗成」的譯名並不很多。此外較常見的,當數聖經人物的譯名。

八、 題材

因題材不同(影視,傳記,小說等等),「翻譯度」往往會有所不同。影視作品的譯名要能抓住眼球,這無可厚非。如「魂斷藍橋」(而非「滑鐵盧橋」)、「廊橋遺夢」(而非「麥迪森橋」)。再如劉震雲新作《我不是潘金蓮》,電影海報上英譯名是I am not Madame Bovary(我不是包法利夫人)。傳記作品,流暢是王道。若原作在掉文,翻譯時不妨權衡一下,既不破壞原意,又讓讀者不致一頭霧水。至於小說,尤其是經典小說,費的力氣恐怕要更大,要力求形神兼備。即便是書名,也應扣得更緊,比如說,電影可以譯成「霧都孤兒」,但小說我覺得還是譯成「奧利弗·退斯特」更好。

九、 甘苦

翻譯中,真可謂甘苦自知。絞盡腦汁是常事,這當然苦,但一旦找到了感覺到位的譯文,那種快樂,又是旁人所無法體會的。投入的譯者「猶如母熊舔仔,慢慢舔出寶寶的模樣」,譯作就是他的寶寶。

這樣的生活方式,可能有點傻。但做譯者,也許就要有點傻氣。

十、 「定本」

對重譯(復譯),不能一概而論。粗製濫造的、一窩蜂的重譯,固然不可取,但認真的、嚴肅的、經過深思熟慮才決定動手的重譯,則是必要的、有價值的。翻譯作品,沒有定本。

我的譯文是七改八改改出來的。不僅交稿前改,有時出書後還改。《小王子》就趁再版的機會修改了好幾個地方。有讀者發問,已經買了先前的譯本,現在又改了,那是再買呀還是不買呀。我深感抱歉。但是,想把自己的譯文改得更好些,已然成了一種習慣,改(改習慣)也難了。

十一、 煉詞

熟詞、小詞(代詞、介詞等)往往難譯。有時需要結合上下文仔細推敲、反覆錘鍊,方能譯妥。這就是翻譯中的煉詞。例如It is a topic we shall do no justice to in this place,可譯成「像這樣一個題目,我們是不可能在這裡講得很透徹的。」justice(公平,公正)是個熟詞,to do justice to 意為「公平對待,公正處理」,但翻譯時,這個片語必須錘鍊出新譯來。

十二、 起步

不止一次遇到年輕朋友問:「我可以嘗試翻譯嗎?」或者,「學翻譯,是不是先要看翻譯教程啊?」

我的體會是,興趣,就是動力。如果你真的有興趣,你就可以嘗試。一開始不妨悄悄地嘗試,因為你還不知道能不能譯出像樣的東西來。在嘗試的過程中,你要隨時檢查自己是否有不足之處。基本語法要會用,工具書要會查,這些都是可以一點一點現學現用的。難以現學現用的,是對母語的熟練掌握。如果寫封信(不是微信)都寫不通,那恐怕就先得過了這一關。

總之,嘗試翻譯沒有什麼不可以的。一開始,甚至不必去看翻譯教程之類的書。我當年如果先看了這些書,很可能就此被嚇退,不敢嘗試了。當然,有了一些翻譯實踐后,再去看這類書,是會從中得益的。

我是半路出家的翻譯者,我的體會很可能是不足為訓的。文學翻譯入門易,修行難。我願和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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