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常青樹未按規定修訂預案 被安監局責令改正並罰款2萬
山東常青樹膠業股份有限公司被安監局罰款2萬消息 7月6日晚間,常青樹發布 公告稱,公司於 2017 年 7 月 5 日收到東營市河口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未按國家安監局88號相關規定進行預案修...
山東常青樹膠業股份有限公司被安監局罰款2萬消息 7月6日晚間,常青樹發布
公告稱,公司於 2017 年 7 月 5 日收到東營市河口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未按國家安監局88號相關規定進行預案修訂,常青樹被責令改正,並處人民幣貳萬元罰款。
該處罰決定認為:2017年6月16日,市異地執法第五檢查小組區在對公司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公司存在以下問題:未按國家安監局88號相關規定進行預案修訂。
安監局認為,以上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七十八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安監局對常青樹合併做出責令改正,並處人民幣貳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