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看心存僥倖的醉駕司機,大概就和當年老師在講台上看下面作弊的學生那樣清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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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煙台開發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按照要求在開發區某路口疏導交通。這時,一輛黑色的小轎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當時正值早上班高峰期,車流量很大,許多車輛都著急趕路,車速較快,但這輛黑色小轎車卻車速很慢,晃晃悠悠,行跡十分可疑。民警隨即指揮司機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車輛靠邊后,民警上前示意司機下車接受檢查,司機一打開車門,民警就聞到了車內一股濃烈的酒氣,民警發現,車上駕駛員王某及3名女乘客醉態百出。民警隨即對該車輛進行查詢。經查,該車早已脫審。后經民警對駕駛員王某進行的酒精呼吸測試,測試結果竟達176mg/100ml。民警依法扣留了王某的機動車駕駛證,並將王某帶回大隊接受進一步處罰。
經王某交代,他在某KTV工作,晚上一時開心,從凌晨兩點一直喝到早上8點,喝了一箱多啤酒,雖然晃晃悠悠走路不穩,但感覺自己的狀態還不錯,於是就抱著僥倖的心理下班后開車回家,還順路捎著三名女同事。被查后,王某後悔不已。目前,王某已被依法拘留並面臨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哥們,你都喝成這樣了...
也不忘捎著女同事?
你以為你是大鵬啊?
四個醉漢一輛車
危險係數直接爆表!
拓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丶危險駕駛罪】
規定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按照規定,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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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們,你都喝成這樣了...
也不忘捎著女同事?
四個醉漢一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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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丶危險駕駛罪】
來源煙台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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