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經人介紹相親認識的,當時我已經到了結婚的年紀,父母很是著急,於是到處託人給我介紹對象,幾乎三天兩頭就要相親一次,在第N次相親的時候遇見了老公,他的幽默吸引了我,於是我決定嘗試和他交往看看。當父母知道后,就又不停地在逼婚,於是相處半年不到,我們就結婚了,婚後的生活還算幸福,兩個人過著二人世界,平時有時間就做做飯,假期一起出去旅遊,逛街什麼,很是愜意。然而,女兒的出生打破了我們平靜而幸福的生活,在女兒出生前,公婆一致認為是是兒子,還承諾生完孩子就給我五十萬,還早早的就把寶寶的名字起好了,並且買了很多小衣服。可是當知道是女兒的時候,公婆立刻變了一副德行,不但沒有五十萬拿,相反,我拿到了一張離婚協議書。婆婆和我說:「我家是要兒子繼承家業的,女兒始終是外人,做完月子你們就離婚吧。」聽了婆婆的話,我很是心痛,但是更讓我絕望地是老公竟然同意婆婆所說的。於是,月子還沒做完,我就帶著女兒凈身出戶了。離開家的日子雖然清苦,但是心情好多了,在也不用看著他們的臉色辦事兒了。並且在好心鄰居的幫助下,我租下來一個小
女兒去賣菜,豪車男一萬買走一顆白菜,看到錢里東西我站不穩
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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