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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瀘州中學生墜亡事件」的「疑點」和「黑幕」,一線警察和一線記者有話要說

原標題:關於「瀘州中學生墜亡事件」的「疑點」和「黑幕」,一線警察和一線記者有話要說

在網路發酵多時、各種「網傳」視頻和「真相」廣為流傳之後,「瀘州中學生墜亡」事件終於有了一丁點「實錘」——有媒體曝光出瀘縣警方、教育局跟墜樓學生父母的溝通錄音。隨後當地政府部門也出面召開新聞發布會。

這段全長20餘分鐘的錄音,對於了解太伏中學事件的真實情況有一定參考價值,也引發了輿論的新一輪爭議。在這樣各方分歧極大、網路流言四起的事件中,負責處理相關事宜的警察和負責新聞報道的正規媒體,究竟如何看待,如何應對?我們找來同樣擁有十幾年一線工作經驗的民警和突發新聞記者,一起探討這個話題。

案發現場種種「疑點」,能與結論對應嗎?

記:關於這一起事件,之前的信息「乾貨」很少,這一段曝光的音頻,作為警察怎麼看?

警:聽下來沒什麼大毛病。我們在接處警過程中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因為當事人特別是這一事件中的家屬一方,情緒不激動是不可能的,但你也聽到了,家屬不同意屍檢,但屍檢才能還原死亡的真正原因。這個要留下文書記錄,要經得起檢驗的。

記:通常遇到這樣的情況,你們怎麼處理?

警:這段音頻很真實地再現了我們處理這些事件的過程,你仔細聽家屬其實是沒主意的,一方面要求「給出真相」,一方面又不同意屍檢。如果按照這樣的思路,我們不屍檢就去調查所謂的「可疑人員」,對這些「可疑人員」是不是也不公平呢?此前有過類似的事情,這對另一方是不公平的。公平公平,是對雙方而言,不是哪一方而言。

死者的的母親說「你看他的傷,你們還要去剖他一刀,你們忍心嗎?」其實是我們處理這類事件時很常聽到的一句話。從感情上我們理解,從理性角度來說這樣不利於事件的解決。通常情況下我們會讓對方發泄情緒,然後勸他們「還原真相才是對死者最好的紀念」。

警察與家屬對話音頻曝光后,網路上理性的聲音明顯增加。(截圖來源:網易新聞跟帖)

記:很多網友看到視頻和現場照片,說傷成這樣警察竟然說「符合高墜傷特徵」、「排除他人加害死亡」,你怎麼看?

警:首先網上有些視頻和照片是假的,這個已經被證實了。另外真的是隔行如隔山,且不說網友對屍體變化不了解,我們警察如果不是法醫,也無法百分百確定這個變化過程和出現的形態,但是法醫可以根據專業知識進行還原,所以屍檢是有必要的。屍檢如果存在疑點,我們會繼續調查的。如果僅僅憑視頻和圖片,藉助「常識」來判斷,這個是不科學的。

舉個例子來說吧,我們處理過一起女童溺亡事件,屍體打撈起來是沒穿衣服的。如果按照「常識」網友就要質疑了,難道屍體自己把衣服脫了?實際上不是的,因為溺水后隨河水漂流過程中,會被水流衝擊和雜物鉤掛導致衣物脫落,而通過其他相應檢測,比如肺內的積水、口中的泥沙等,可以明確死亡原因以及是否被侵害過。

「事件」還是「案件」,需要多久才能確定

記:這一起事件公眾質疑的另一個點,就是為何這麼快就確認「排除他殺」。

警:從專業的角度來說,至少目前公開資料看來,這並不是一起特別複雜的事件,相關人員包括一些網友懷疑的「參與者」並不具備反偵察的手段。通過初步檢驗和外圍走訪調查,初步的結論並不難得出。至於音頻里家長不相信班導之類的情況,作為警察來說確實無法對此前他們的矛盾再一一調查了,外圍調查也不是聽取一家之言,而是彼此的說法能夠印證,有相應的證據。

記者:從一開始的「有證據排除他殺」到「無證據證明死者系他殺」,後來又說進一步調查,讓很多人感覺「底氣不足」。

警:一起事件或者案件,調查本來就是個過程,很可能存在「峰迴路轉」的情況,有一開始以為是糾紛,調查下去發現是刑事案件的情況,也有一開始以為是案件,但真的就是意外的可能。但現在網路真的太快了,逼得我們要及時發聲說話,所以有了初步可以下結論時,我們會公布,但是用語都會有所保留,「沒有證據證明XX結論」更加合理一些。

音頻里這個警察的回答其實是有道理的,他說「首先,這個結論是初步結論,第二確定死亡原因必須通過屍檢。」但是家屬要求的是「一句話把這件事情說清楚,給個結論。」

後面這個警察還說,「你們有其他什麼異議,肯定有渠道會解決的,你們自己信不信公安機關的調查,是你們自己的事情。也不是公安機關說了就算了,還有其他很多監督部門,比如檢察院,他們可以對我們公安機關的一切偵查活動進行監督,那麼作為我們公安機關如果有違紀違規行為,還有縣紀委可以對我們的行為進行監督。」

我們辦理一個案件或者處理一個事件,相關證據都要保留流轉的,這個過程是有專門的部門監督的,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這個對當事人和對媒體都是一樣的。

媒體對相關部門「不友好」,是不是「故意」

警:你參與報道過類似事件的話可能會有經驗,這件事情本身可能並不複雜,但如今成了舉國關注的大事,我覺得這類事件有些媒體報道時候並不友好,甚至是帶著情緒的。

記:跟你們調查一樣,新聞媒體的報道也是要追求客觀公正的,當然對於案情或事情本身,我們沒有得出結論的技術和權利。但是對於一起案件或一起事件中存在的疑點或公眾不理解的地方,我們有提出質疑的權利,而對於這個質疑的回答,應該是由你們這樣的專業部門進行的。但是很多採訪當中,政府部門往往採取迴避的態度,這就導致「有疑問沒答案」,這起事件就是典型,比如網上說「派出所長、學校校長兒子參與校園霸凌」,這個證實起來很難嗎?

其實這段音頻發出之後,網上的輿論已經發生轉變,很多網友都再說音頻里警察的解釋和要求都是合理的。剛剛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對這些問題進行了回應。其實如果能夠儘早對疑問和細節進行澄清解釋,事情不會變成這樣。要相信逐漸成長的網友們分辨是非的能力。

這起事件的另一個弔詭之處在於,一些同行連當事人家屬和學校方都無法聯繫到,這無法不讓媒體和公眾對於當地政府產生聯想。媒體並不是「找茬」,不是對哪個部門「不友好」,同樣是在這次事件發生的瀘縣,之前媒體對捨身救人的瀘縣交警蔡鬆鬆,不就非常「友好」嗎?

我倒覺得媒體不必對任何人「友好」,嚴肅客觀才是應有的態度。當然作為專業媒體來說,我們有自己的職業倫理和操守。特別是涉及這樣的案件和事件,不影響政府部門調查執法是底限。到現場是媒體的天然職責,我出過不少現場,不會逾越警戒線干擾調查,但是我們也希望你們能及時告知相關信息,不然在這個自媒體時代,謠言搶跑是必然,真相能不能追上,還得看政府部門是不是給力。

警:涉及案事件的報道,會不會讓部分群眾對政府部門產生不信任感?我們有時候會有這樣感覺,有新認識的朋友說「你蠻好的,不像警察嘛」,這其實是對群體的誤解。

記:案事件報道不會讓公眾產生不信任感,遲遲沒有權威說法和合理解釋才會產生不信任感。我的感覺是,以網路為代表的新媒體在逐漸成長變化,大量自媒體的加入也讓輿論環境變得更加複雜。因為沒有官方的信息滿足公眾的需求,需要流量轉化為利益的某些自媒體就會「蹭熱點」、「博關注」。

這樣的事情,不僅要像過去一樣「快報事實」,還要對一些公眾聚焦的細節和疑問進行科學合理的解釋,才能真正讓人信服。政府部門一條200字信息就能堵住悠悠眾口的時代過去了。

我覺得就像音頻里說的,警察和當事人家屬目標是一致的,政府部門和媒體之間目標是一致的,都是要讓真相水落石出並且得到有效地傳播,滿足公眾的知情權。

題圖攝影:沈嘉善(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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