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攝自台灣「中天新聞」
華夏經緯網9月6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作家林奕含自殺,台南地檢署對補教老師陳國星作出不起訴處分,南檢依法對陳國星所涉強制性交等四罪嫌提出再議,台南高分檢以罪嫌不足駁回,維持原處分,不起訴確定。
據報道,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檢察署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高分檢就資料逐一審核,確認查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陳國星涉有強制性交等罪嫌,原處分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核無不當,應予維持。
林奕含4月27日自殺,南檢婦幼專組分析當事人聲明數據、搜集相關媒體報導,並接獲民眾告發后,5月1 日分案指派檢察官偵辦,8月22日偵結不起訴。
南檢依陳國星涉犯「刑法」第221條第1項之強制性交、第222條第1項第2款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性交、第226條第2項之犯強制性交而致被害人羞憤自殺、第227條第1項之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等罪嫌,依職權送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