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程傑 || 中國國花:歷史選擇與現實借鑒(上)

摘要迄今沒有法定意義上的國花,歷史上卻有一些傳統說法和既定事實。唐宋以來,牡丹、梅花雄視群芳,深受人們推崇。明清時北京地區有些牡丹景點以「國花」命名,民國初年人們多視牡丹為國花。「五四」新文化運動后,人們對牡丹的國花之稱出於帝制時代、意在富貴榮華等多感不滿,而主張選用富含精神品格象徵意義的菊、梅等。北伐戰爭勝利后,南京國民政府內政、教育等部門擬議梅花為國花,產生了一定的社會影響。1929年2月,國民政府正式通令全國以梅花為各種徽飾,客觀上承認了梅花的國花地位,社會各界更是熱情響應,造成梅花為國花的既定事實。深入審視上述國花有關歷史,有這樣幾點經驗和啟迪值得注意:一、國花是重要的國家象徵資源和民族文化符號,廣大民眾對此有著普遍的文化期待和知識需求,必須引起重視。二、國花是「國家大事」,以國家層面的政治決議、法律法令最為權威,是解決國花問題最理想的方式。三、牡丹、梅花雙峰並峙的地位是歷史地形成的,民國間對牡丹、梅花前後不同的選擇充分體現了兩花象徵意義的兩極互補,兩花並尊是國花的最佳選擇。四、牡丹、梅花作為國花的歷史值得全面尊重,牡丹、梅花是海峽兩岸全體人共同的國花,兩花並尊是中華文化兼融並蓄、國家和平統一的美好象徵。

迄今沒有法定意義上的國花,國人念及,每多遺憾。三十多年來不少熱心人士奔走呼籲,也引起了社會輿論和有關方面的一定關注。此事看似簡單,但「國」字當頭,小事也是大事,加之牽涉歷史、現實的許多方面,有些難解的傳統糾葛,情況較為複雜,終是無果而終[ 關於改革開放以來國花討論和評選的情況,已有不少學者從不同角度進行專題綜述和評說,請參見陳俊愉《國花評選前後》,《群言》1995年第2期;藍保卿、李戰軍、張培生《選國花》,(北京)海潮出版社2001年版;林雁《國花評選回顧》,《現代園林》2006年第7期;溫躍戈《世界國花研究》,北京林業大學2013年博士學位論文。]。如今改革開放進一步深入,政治局面愈益安好,世情民意通達和諧,社會、文化事業蓬勃發展,為國花問題的解決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帶來了許多新的機遇,值得我們珍惜。

國花作為國家和民族的一種象徵符號,大都有著深厚的歷史文化淵源和廣泛的民俗民意基礎,在我們這樣幅員遼闊的文明古國、人口大國,尤其如此。歷史的經驗值得總結,我們這裡主要就國花選擇的有關史實和現象進行全面、系統的梳理、考證,感受其中蘊含的歷史經驗和文化情結,汲取對我們今天國花問題的借鑒意義。

一、國花的歷史選擇

國花是現代民族國家一個重要的象徵資源或符號標誌,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的國花大都屬於民間約定俗成,出於正式法定的少之又少,世界大國中只有美國的國花由議會決議通過。從這個意義上說,並非沒有國花,至遲從晚清以來,民間和官方都有一些通行說法。我們從長遠的視角,追溯和梳理一下國花有關說法的發展歷史。

(一)傳統名花堪當「國花」之選者。

地大物博,植物資源極為豐富,有「世界園林之母」之稱。又有上下五千年的歷史,有著燦爛輝煌的文明,因而歷史上廣受民眾喜愛的花卉就特別豐富。今人有「十大傳統名花」之說,分別為:梅花、牡丹、菊花、蘭花、月季、杜鵑花、山茶花、荷花、桂花、水仙[ 陳俊愉、程緒珂主編《花經》第13-14頁,上海文化出版社1990年版。]。我們也曾就宋人《全芳備祖》、清康熙《廣群芳譜》《古今圖書集成》三書所輯內容統計過,排在前10位的觀花植物依次是梅、菊、牡丹、荷、桃、蘭、桂、海棠、芍藥、杏[ 程傑《論花卉文化的繁榮狀況、發展進程、歷史背景和民族特色》,《閱江學刊》2014年第1期。]。古今合觀,兩種都入選的為梅花、牡丹、菊花、蘭花、荷花、桂花6種,是傳統名花中最重要的幾種,國花應在其中。

這其中最突出的無疑又是牡丹和梅花。唐代牡丹聲名驟起,稱「國色天香」,北宋時推為「花王」。同時,梅花的地位也在急劇飆升,稱作「花魁」「百花頭上」。也有稱梅「國色」的,如北宋王安石《與微之同賦梅花得香字》「不御鉛華知國色」、秦觀《次韻朱李二君見寄》「梅已偷春成國色」,另清人陳美訓《梅花》也說「獨有梅花傲雪妍,天然國色占春先」。到了南宋,朱翌《題山谷姚黃梅花》詩稱:「姚黃富貴江梅妙,俱是花中第一流。」同時,陸遊與他的老師、詩人曾幾討論「梅與牡丹孰勝」[ 宋陸遊《梅花絕句》自注,《劍南詩稿校注》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錢仲聯校注本。],說明當時人們心目中,牡丹與梅花的地位已高高在上,而又旗鼓相當,兩者的尊卑優劣開始引起關注,成了話題。元代戲曲家馬致遠雜劇《踏雪尋梅》虛構詩人孟浩然與李白、賈島、羅隱風雪賞梅,核心情節是李白、孟浩然品第牡丹、梅花優劣,李白讚賞牡丹,孟浩然則推崇梅花,各陳己見,相持不下。最後由兩位後生賈島、羅隱調和作結,達成共識:「惟牡丹與梅蕚,乃百卉之魁先,品一花之優劣,亦無高而無卑。」清朝詩人張問陶說得更為精闢些:「牡丹富貴梅清遠,總是人間極品花。」[ 清張問陶《丙辰冬日寄祝蔡葛山相國九十壽》,《船山詩草》卷一三,清嘉慶二十年刻、道光二十九年增修本。]這些說法顯然都不只是詩人個人的一時興會,而是包含著社會文化積澱的歷史共識。透過這種現象不難感受到,從唐宋以來,在眾多傳統名花中,牡丹、梅花各具特色,各極其致,備受世人推重,並踞芳國至尊地位。也正因此,成了國花歷史選擇中最受關注的兩種,這是我們首先必須了解的。

(二)明清時牡丹始稱國花。

關於古時牡丹稱作國花的情況,扈耕田《國花溯源》一文有較詳細的考述[ 《民俗研究》2010年第4期。該文主要就清末牡丹欽定國花的前史進行追溯和分析,對所謂慈禧欽定之事卻未及追究。],我們這裡就其中要點和扈文注意不周處略作勾勒和補充。

牡丹從盛唐開始走紅,史稱由武則天發起,首先在西京長安(今陝西西安)。權德輿《牡丹賦》稱「京國牡丹,日月寖盛」,是「上國繁華」之盛事,劉禹錫《賞牡丹》詩稱「惟有牡丹真國色,花開時節動京城」,又有人譽為「國色朝酣酒,天香夜染衣」(唐人所載此兩句前後顛倒),後世濃縮為「國色天香」,都是一種頂級讚譽,與「國」字建立了緊密的聯繫。宋初陶穀《清異錄》記載,五代周世宗派使者南下接觸南漢國王劉鋹,對方很是傲慢,大誇其國勢,接待人員贈送茉莉花,稱作「小南強」。宋滅南漢,劉鋹被押到汴京開封,見到牡丹,大為驚駭。北宋官員故意說,這叫「大北勝」,是借牡丹的豐盈華貴彈壓南漢人引以自豪的茉莉,這是牡丹被明確用作一統王朝或大國氣勢的象徵。到北宋中葉,牡丹盛於洛陽,被稱作「花王」,為人們普遍認可。唐宋這些牡丹佳話,說明從牡丹進入大眾視野之初,就獲得人們極力推重,得到「國」字級的讚譽,奠定了崇高的地位。這可以說是牡丹作為國花歷史的第一步。

牡丹被明確稱作「國花」始於明中葉。李夢陽(1473-1530)《牡丹盛開,群友來看》:「碧草春風筵席罷,何人道有國花存。」[ 明李夢陽《空同集》卷三三,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此詩大約作於正德九年(1514),感慨開封故園牡丹的荒涼冷落,所謂「國花」即指牡丹。稍後嘉靖十九年(1540),杭州人邵經濟《柳亭賞牡丹和弘兄韻》「紅芳獨抱春心老,綠醑旋添夜色妍。自信國花來絕代,漫憑池草得新聯」[ 明邵經濟《泉厓詩集》卷九,明嘉靖刻本。],也以「國花」稱杭州春遊所見牡丹。這都是牡丹被稱作「國花」最早的詩例。必須說明的是,這時的「國花」概念,包括整個古代所謂「國花」,與我們今天所說不同,所謂「國」與人們常言的「國士」「國手」「國色」「國香」一樣,都是遠超群類,冠蓋全國的意思,其語源即唐人「國色天香」之類,遠不是作為現代民族國家象徵的意義。

明萬曆間,北京西郊極樂寺的「國花堂」引人矚目。寺故址在西直門外高梁橋西,本為太監私宅,有家墓在,后舍為寺[明宋懋澄(1570-1622) 《極樂寺檢藏募緣疏文》:「燕都城西有極樂寺,建自司禮暨公。」《九鑰集》文集卷四,明萬曆刻本。司禮,明代內官有司禮監,負責宮廷禮節、內外奏章,由宦官擔任,明中葉后權勢極重。明嘉靖、萬曆間,內官有暨盛、暨祿等。明王同軌《耳談類增》卷一○《吪諐篇·汪進士焚死極樂寺》:「寺始為貴璫宅,貴璫家墓尚在,其後舍而為寺。」明萬曆十一年刻本。]。據袁中道(1575—1630)《游居柿錄》《西山游後記·極樂寺》記載,萬曆三十一年(1603),有太監在此建國花堂,種牡丹[明袁中道《珂雪齋集》外集卷四《游居柿錄》:「極樂寺左有國花堂,前堂以牡丹得名。記癸卯夏,一中貴(引者按:中貴指顯貴的侍從宦官)造此堂,既成,招石洋(引者按:王石洋)與予飲,伶人演《白兔記》。座中中貴五六人,皆哭欲絕,遂不成歡而別。」明袁中道《珂雪齋集》前集卷一五《西山游後記·極樂寺》:「寺左國花堂花已凋殘,惟故畦有䨟隆耳。癸卯歲(引者按:萬曆三十一年),一中貴修此堂,甫落成,時漢陽王章甫寓焉,予偶至寺晤之。其人邀章甫飲,並邀予。予酒間偶點《白兔記》,中貴十餘人皆痛哭欲絕,予大笑而走,今忽忽十四年矣。」明萬曆四十六年刻本。]。萬曆末年,寺院漸衰,清乾隆後期、嘉慶初年,寺院園林復興,「於寺左葺國花堂三楹,繞以曲闌,前有牡丹、芍藥千本」,「遊人甚眾」[ 法式善(1752-1813)《梧門詩話》卷四,清稿本。]。乾隆十一子、成親王允瑆為題「國花堂」匾額。「后牡丹漸盡,又以海棠名」[清震鈞(1857-1920)《天咫偶聞》卷九,清光緒甘棠精舍刻本。道光、咸豐、同治間,人們盛讚極樂寺海棠之美,多稱國花堂為「國香堂」,或者一度曾因海棠名而改額「國香堂」。如寶廷《極樂寺海棠歌》:「滿庭芳草丁香白,海棠幾樹生新碧。數點殘花留樹梢,脂枯粉褪無顏色。國香堂閉悄無人,花事凋零不見春。塵生禪榻窗紗舊、佛子渾如遊客貧。」《偶齋詩草》內集卷五。寶廷《花時曲》其三:「海棠久屬國香堂,極樂禪林石路傍。老衲逢人誇舊事,花時來往盡侯王。」《偶齋詩草》外次集卷一九,清光緒二十一年方家澍刻本。王拯《極樂寺看海棠,時花蕊甫齊也,用壁間韻》:「不見當時菡萏水,國香堂畔護簽牌(往時寺門荷花極盛)。」《龍壁山房詩草》卷九,清同治桂林楊博文堂刻本。清林壽圖《三月三日過國香堂飲牡丹花下》,《黃鵠山人詩初鈔》卷三,清光緒六年刻本。又張之洞《(光緒)順天府志》卷五○食貨·海棠:「京師海棠盛處……西直門外法源寺大盛,花時游燕不絕,其軒額曰『國香堂』。」 清光緒十二年刻十五年重印本。時宣德門外法源寺也以海棠盛,此稱西直門外,或指極樂寺。]。1900年「庚子事變」,京城浩劫,極樂寺風光不再[ 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清陳夔龍《五十自述,用大梁留別韻》自注:「京師極樂寺花事甚盛,自經庚子之亂,國花堂不可問矣。」《松壽堂詩鈔》卷五,清宣統三年京師刻本。]。20世紀30年代中葉,曾任北洋政府秘書長的郭則澐(1882-1947)、極樂寺主持靈雲等人積極興復,種植牡丹、芍藥等,遊人漸多[ 傅增湘《題龍顧山人撫國花堂圖卷》,《公論》第3卷第4期,第138頁。]。

這一起於明代,綿延300多年的寺院牡丹名勝,雖然盛衰迭變,卻給京師吏民留下了深刻的記憶,強化了牡丹的「國花」專屬之稱,對民國以來「國花牡丹」的觀念和說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民國四年(1915),商務印書館初版《辭源》解釋「國花」一詞:「一國特著之花,可以代表其國性者。如英之玫瑰、法之百合、日本之櫻,皆是。向以牡丹為國花。北京極樂寺明代牡丹最盛,寺東有國花堂額,清成親王所書(《天咫偶聞》)。」所說「國花」概念完全是現代的,而所舉書證正是說的明清這一景觀。另民國時頤和園、中央公園(后改名中山公園)等地種植、裝飾牡丹,多稱國花台[ 頤和園的情況見下文所論。中央公園的情況請見賈珺《舊苑新公園,城市勝林壑——從〈中央公園廿五周年紀念刊〉析讀北京中央公園》提供的統計表《中央公園1914-1938年建設內容》,張複合主編《近代建築研究與保護(5)》第523頁,(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另1935年湯用彬、彭一卣、陳聲聰《舊都文物略》敘中山公園:「北進神壇稷台南門,入門有國花台,遍植芍藥。」見書目文獻出版社1986年版《舊都文物略》第57頁。所說芍藥當指芍藥與牡丹合植,因牡丹種植成本較高,或以形近的草本芍藥代替,但國花之名當屬牡丹而非芍藥。],命名應都受其影響。

同樣是在北京,另一經常為人們提及的是,慈禧曾經敕定牡丹為國花,在頤和園建「國花台」。這一說法,信疑參半,扈氏文幾無涉及,有必要略作考述。就筆者搜檢,該說最早見於建築工業出版社1983年版,陳文良、魏開肇、李學文所著《北京名園趣談》:「國花台又名牡丹台,在排雲殿以東,依山壘土為層台,始建於1903年。台上遍植牡丹,慈禧自尊為老佛爺,常以富貴花王牡丹自比,因而敕定牡丹花為國花。並命管理國花的苑副白玉麟將國花台三字刻於石上。」[ 陳文良、魏開肇、李學文《北京名園趣談》第312頁,(北京)建築工業出版社1983年版。]書名既稱「趣談」,自非嚴肅的史學著作,所說又未提供文獻依據,或出於故老傳言。首先,所說「敕定」一語措辭不當,以清政府當時情況,就此專門下達詔書,可能性不大。作者反覆搜檢晚清、民國年間信息,也未見任何相關報道。如今報載《清宮頤和園檔案》(營造製作卷、園囿管理卷)出版,不知可有內容涉及,有待檢索。其次,白玉麟應作白永麟,該書1994年第二版也未改過,1992年陳文良主編《北京傳統文化便覽》同樣沿其誤[ 陳文良主編《北京傳統文化便覽》第574頁,(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版。]。白永麟號竹君,滿族人,為頤和園八品苑副,因感當時捐稅繁重,民不聊生,官吏貪覿,賄賂公行,宣統元年(1909)上書攝政王條陳時事,絕食而死,名動一時[ 趙炳麟《哀白竹君》題序,《趙柏岩詩集校注》第182頁,余瑾、劉深校注,(成都)巴蜀書社2014年版。]。

但這一說法也非全然無根之談。首先,慈禧喜歡牡丹確有其事。此間曾在宮廷服侍過的德齡和美國女畫家凱瑟琳·卡爾的回憶錄都曾提到,頤和園「到處是富貴的牡丹、馥郁的鬱金香和高潔的玉蘭」[ [美]凱瑟琳·卡爾《美國女畫師的清宮回憶》第218頁,(北京)故宮出版社2011年版。],仁壽殿慈禧寶座「雕刻和裝飾的主題是鳳凰和牡丹……實際上整間大殿所有裝飾的主題都是鳳凰和牡丹。老佛爺的寶座的兩側各有一朵向上開著的牡丹」[ [美]德齡公主《我在慈禧太後身邊的日子》第15頁,劉雪芹譯,(武漢)長江文藝出版社2001年版。]。其次,清宮頤和園有一處稱作「國華台」的地方[ 趙群《清宮隱私:一個小太監的目擊實錄》第139頁,(長沙)湖南文藝出版社1999年版。]。清末民初多篇頤和園遊記都寫到,宣統二年(1910),柴栗楶遊記稱,頤和園長廊「北有山,山巔有台,曰國華台,高數十仞。台下有殿,殿曰排雲殿」[ 柴栗楶《故宮漫載·頤和園紀游》,《清代野史》第八輯第321頁,巴蜀書社1987年版。]。民國六年(1917),加拿大華僑崔通約(1864-1937)曾「在山巔國華台眺望,近之則黃瓦參差,遠之則平原無際」[ 崔通約《游頤和園記》,《滄海詩鈔》第183頁,(上海)滄海出版社1936年版。]。美國畫家卡爾稱「萬壽山麓有一處大花台,宮裡稱作『花山』。牡丹被看作花中之王,每逢鮮花盛開的時節,便奼紫嫣紅,散發著醉人的花香,這裡也就成了名副其實的花山」[ [美]凱瑟琳·卡爾《美國女畫師的清宮回憶》第110頁。],所謂「花山」所指應即國華台。國華台的規模較大,有可能涵蓋今頤和園國花台以上大片山坡。1917年北京鐵路部門編印的《京奉鐵路旅行指南》稱,頤和園「最著者為山巔之國華台」。清宮太監回憶錄也稱「國華台下排雲殿」[ 趙群《清宮隱私:一個小太監的目擊實錄》第139頁。],而不是反過來講排雲殿旁國華台。民初人們遊覽頤和園,大多會提到國華台,可見在當時頤和園景觀中的地位。再次是時間,稱建於光緒二十九(1903)也比較合理。從容齡、德齡姐妹和卡爾的回憶錄可知,光緒三十年(1904)五月間慈禧已在此款待各國大使夫人遊園,並贈送牡丹[ 裕容齡《清宮瑣記》第22、30頁,北京出版社1957年版。]。而該年底,慈禧七十大壽,一應準備早就開始,國華台之建造應以上年即光緒二十九年(1903)更為合理,最遲也應在光緒三十年(1904)春天。

另一問題是國花台的題匾。今國花台石刻匾額無署款,頤和園管理處所編《頤和園志》稱國花台匾由「白永麟奉太后旨所書」[ 頤和園管理處編《頤和園志》第333頁,(北京)林業出版社2006年版。],不知所據,疑也出陳文良等人所說。清末民初人所說均為「國華台」,若出白氏所書也當以「國華台」為是。

綜合各方面的信息,所謂頤和園國花台本作「國華台」,規模較大,約建於1903年秋冬至1904年早春,以種植和陳設牡丹為主。所謂「華」即花,至遲1935年已見人們寫作「國花台」[ 朱偰《游頤和園記》附記,《汗漫集》第23頁,(上海)正中書局1937年版。],也稱牡丹台[ 1935年北平經濟新聞社出版的馬芷庠《北平旅行指南》頤和園「寫秋軒」條下記「軒之西稍下,即為牡丹台」,今北京燕山出版社1997年版書名作《老北京旅行指南》,見第162頁。1936年中華書局出版的倪錫英《都市地理小叢書·北平》也作牡丹台,見南京出版社2011年版第92頁。]。國花台的命名應是沿襲明人極樂寺「國花堂」舊例。清末民初言之者,均未提到有御旨制名頒定國花之事。不僅清末民初,即整個民國時期,尚未見有這方面的任何記載和信息,而只有反指此事「當年固未有明確規定之明文」[ 張菊屏《國花與向日葵》,《申報》1928年10月12日。]。可見有關說法摻雜了一些傳聞,並不完全可信,但與極樂寺國花堂一樣,都屬明清舊京遺事,對牡丹國花之稱的流行也有顯著的促進作用。

(三)民國早期對國花的討論。

中華民國的建立開創了一個全新的時代。人們對國花的認識也隨之發生了明顯的變化,不再是傳統「國色」「花王」之類讚譽,而是具有明確的現代民族國家象徵、徽識的概念。民國年間的國花觀念和說法可以1927年國民黨統治政權的確立為界分為兩個時期,此前為北洋政府時期,此後為南京政府時期。我們這裡說的民國早期即北洋政府統治時期,具體又以「五四」運動為界分為兩個階段。

最早以現代眼光談論國花的是民國元年(1912)《少年》刊物上的無名氏時事雜談《民國花》一文,就當時北洋政府以「嘉禾」(好的禾穀)作勳章(通稱嘉禾章)、貨幣圖案一事發表感想,認為嘉禾包含平等和重農的進步思想,「從此,秋來的稻花,可稱為民國花了」。這是將「國花」視作民族國家象徵的第一例,可見當時也有嘉禾為國花一說。

民國最初十年,人們多承明清京師國花堂、國華台之說,主張或直認牡丹為國花。1914年,著名教育家侯鴻鑒應錢承駒之約編寫「國花」一課教材,首明國花的意義和地位:「各國均有國花,而與國旗同為全國人民所敬仰尊崇者也。」「國花者,一國之標識,而國民精神之所發現也。」他認為民國國花應為牡丹,五千年雖「無國花之稱」,但花王牡丹備受尊崇,「牡丹富貴莊嚴之態度,最適於吾東亞泱泱大國之氣象,尊之為國花,誰曰不宜」。他希望通過國花課程的教授,「以見國花之可貴,使由愛物而知愛國」[ 侯鴻鑒《國花(教材)》,《無錫教育雜誌》1914年第3期。]。1920年「雙十節」,《申報》發表黛柳《我中華民國之國花(宜以牡丹)》一文,舉世界國花的八種情形,認為牡丹為「我華之特產」,「吾華所特藝」,「花之至美者」,「吾國性所寄,吾國民所同好」,「以言國花,則無寧牡丹」。同時報載有談論牡丹牌牛奶廣告者,稱「牡丹尤為之國花,用之以稱牛奶,當得人之歡迎」[ 佚名《廣告公會開會記》(新聞報道),《申報》1920年10月30日。]。這其間也有稱讚菊、水仙為「國花」的[ 宛《雙十歌集·國花——菊》、冰岩《雙十歌集·國花——水仙》,《婦女雜誌(上海)》1920年第6 卷第10期。],但都非明確主張,終不似牡丹之說流行。

牡丹為國花之說一直貫穿整個北洋政府時期,即便「五四」新文化運動后社會、文化風氣大變,此說仍多認同贊成者。比如1924年《半月》雜誌之《各國花王》、《東方雜誌》之《各國之國花》兩短文,都稱國花為牡丹[ 分別載《半月》1924年第3卷第21期、《東方雜誌》1924年第21卷第6期。]。1925年魯迅《論「他媽的」》也提到牡丹為「國花」的說法。1926年《小朋友》雜誌第215期伯攸《國花》一文認為國花只有菊、稻(即前言嘉禾)、牡丹三種最有資格,但菊花是日本皇室標誌,稻花觀賞性不夠,所以仍以牡丹最宜為國花。1926年吳宓、柳詒徵等人游北京崇效寺賞牡丹,吳宓詩稱:「東亞文明首大唐,風流富貴牡丹王。繁櫻百合爭妍媚,願取名花表舊邦。」所說櫻花、百合分別為日本和法國國花,詩人自注稱:「欲以牡丹為國花。」[ 吳宓《前題(游崇效寺奉和翼謀先生)和作》其三,《吳宓詩集》(吳學昭整理)第141頁,商務印書館2004年版。]是說牡丹出於大唐盛世,作為文明古國的代表,足與日本、法國等列強媲美抗衡。

1919年「五四」運動以後,有關討論明顯進入一個新階段。受「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影響,人們努力擺脫封建帝制皇權傳統的影響,因而多拋棄封建時代已蒙國花之稱的牡丹,轉而主張菊、梅等富有民族性格和鬥爭精神象徵之花,其中尤以贊成菊花者居多。1923年《小說新報》載潁川秋水《尊菊為國花議》一文即認為牡丹是「帝制時代」「君主尊嚴」下的國花,「而民國時代則否」,應選擇菊花,理由是:一、菊之壽可當五千年文明之悠久;二、菊之花期與「雙十節」相應;三、菊之色彩多樣與國旗五色相配;四、菊分佈繁盛與我四億民眾相似。至於香遠而益清、花榮而不落、風雨而不摧等更可見國風之清遠、國民性之堅勁。「菊花之為德也如是,比之牡丹,實勝萬萬」,故宜尊為國花[ 《小說新報》1923年第8卷第6期。]。1924年曹冰岩的《國花話》也傾向菊花:菊「不華於盛春時節,而獨吐秀於霜風搖落之候,其品格有足高者」,較牡丹更宜為國花[ 《半月》1924年第4卷第1期。]。最值得注意的是1925年著名詩人胡懷琛的《宜以菊為國花議》:「各國皆有國花,獨無有。神州地大物博,卉木甚蕃,豈獨無一花足當此選?竊謂菊花庶乎可也。菊開於晚秋,自甘淡泊,不慕榮華,足徵文明之特色,其宜為國花者一也;有勁節,傲霜耐冷,不屈不撓,足徵人民之品性,其宜為國花者二也;以黃為正色,足征黃種及黃帝子孫,其宜為國花者三也;盛於重陽,約當新曆雙十節,適逢其時,其宜為國花者四也。夫牡丹富貴,始於李唐,蓮花超脫,源於天竺,舉世所重,然於國花無與。國花之選,舍菊其誰?爰為斯議,以俟國人公決。」[ 《申報》1925年10月10日,又見《新月》1925年第1卷第2期。]全文不足200字,概括菊花宜為國花的四點理由,言簡意賅。當時許多報刊轉載[ 胡懷琛《宜以菊為國花議》編者按,《孔雀畫報》1925年第11期。],影響甚大。

同時也有舉梅花為國花的,如《申報·自由談·梅花特刊》楊一笑《梅花與中華民族》,羅列梅花的種種美好、高尚之處,均足以表示中華民族的優良品格:「民族開化最早,梅花占著春先;民族有堅忍性,給異族暫時屈服,不久會恢復,梅花能冒了風雪開花,正復相同;民族無論到什麼地方,都可生存,梅花不必擇地,都可種的;民族的思想像梅花的香味,是靜遠的;民族的文學像梅花的姿勢,是高古的;民族的道德像梅花的堅貞;民族的品格像梅花的清潔。以上看來,梅花有國花的資格,所以大家要愛他了。」[ 《申報》1925年3月6日。]也有舉蘭、蓮荷,如《申報·自由談》所載阿難《國華》,一氣舉牡丹、嘉禾(稻)等前人所言和古人所重蘭、蓮、菊等多種,「皆可為國花矣」[ 《申報》1923年6月2日。],所舉多為傳統所重的道德品格寓意之花,而其取喻也多與菊花之議相近,強調高雅的品格、堅定的意志等思想精神象徵。

(四)民國南京政府確定梅花為國花。

在國花評選史上,1929年南京國民政府擬定梅花為國花是一件不容忽視的大事。對於具體過程,筆者《南京國民政府確定梅花為國花之史實考》一文有詳細考述[ 《農史》2016年待刊。],此處也僅就其關鍵細節和有關現象簡要勾勒。

1926-1927年北伐戰爭的勝利,奠定了國民黨的統治基礎,1928年底「東北易幟」,全國基本統一,從此進入以蔣介石為核心的南京國民政府統治時代。隨著國民黨政權和國民政府機構建設的全面展開,作為國家標誌的國旗、國歌、國徽和國花的討論都逐步提上議事日程。國花雖不如國旗、國歌之類重要,但也引起社會各界的熱情關注,從1928年10月以來,官方有關機構開始行動,擬議梅花為國花。

關於此事的起因,一般認為是國民政府財政部籌鑄新幣,需要確定國花圖案作為裝飾,於是向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提出。其實不然,早在該年10月26日,國民政府內政部禮制服章審定委員會第18次會議即決議以梅花為國花[ 《蜀鏡》畫報1928年第42期《梅花將為國花》。],具文呈請行政院報國民政府核准[ 教育部《公函(第三六九號,十八年一月十七日)》附《內政部長薛篤弼原呈》,《教育部公報》1929年第1卷第2期。]。行政院隨即交教育部核議,11月28日教育部完成審議,對內政部的提議深表贊同,並具明三種理由:「(甲)梅之蒼老,足以代表中華民族古老性;(乙)梅之鮮明,足以代表中華隨時代而進化的文明,及其進程中政治的清明;(丙)梅之耐寒,足以代表中華民族之堅苦卓絕性。」[ 《蜀鏡》畫報1928年第42期《梅花將為國花》。教育部社會教育處處長(不久升任教育部參事)陳劍翛《對於定梅花為國花之我見》一文詳細介紹了教育部的審議意見,此文發表於1928年12月5日的上海《國民日報》。]同時認為梅之五瓣可以表示「五族共和,五權並重」,採用三朵連枝可以「代表三民主義」[ 教育部《公函(第三六九號,十八年一月十七日)》,《教育部公報》1929年第1卷第2期。]。媒體對兩部意見隨即加以報道[ 《革命華僑》1928年第5期新聞報道《國內大事紀要·定梅為國花》;《申報》1928年12月1日《取梅花為國花》。],產生了一定的影響。而財政部的申請則在該年末[ 陸為震《國花與市花》稱財政部呈請是在「十七年歲暮」,《東方雜誌》1929年第26卷第7期。],中央執行委員會與國民黨中宣部相應的審議和決定更晚至1929年1月。

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接到財政部的申請后,即批交中央宣傳部核辦。宣傳部函詢教育部有關擬議情況,並綜合各方意見,最終「審查結果,以為梅花、菊花及牡丹三種中,似可擇一為國花之選」[ 陳哲三《有關國花由來的史料》,《讀史論集》第164-165頁,(台灣台中)國彰出版社1985年版。 ],以此具文呈報中央執行委員會。1929年1月28日,中央執行委員會第193次會議討論了宣傳部的報告,形成決議,並據此專函國民政府:「經本會第一九三次常會決議:採用梅花為各種徽飾,至是否定為國花,應提交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要求「通飭所屬,一體知照」[ 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公函(1929年1月31日),台灣「國史館」《梅花國花及各種徽飾案》230-1190之1196-1197頁。《中央黨務月刊》第8期所載此件《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公函》,時間作1929年1月29日。]。接到中執會通知,按其要求,國民政府於2月8日發布第109號訓令[ 《國民政府公報》第91號,(南京)河海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縮影本。],將中執會的決議通告全國,要求國民政府各部門、全國各省市知照執行。至此完成了法律上的重要一步,即由國民政府通令全國,指定梅花為各種徽飾紋樣。

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於1929年3月18日在南京開幕,21日上午的第6次、下午的第7次會議,連續討論中央執行委員會的國花提案。上午討論中有主張菊花者,有贊成梅花者[ 陳哲三《有關國花由來的史料》,《讀史論集》第165頁。],也「有主張不用者,往返辯論,無結果,十二時宣告散會」[ 廣州《國民日報》1929年3月22日《三全會第六次正式會議》。]。下午的發言者「多謂系不急之務,結果原案打消」[ 《申報》1929年3月22日新聞報道《三全會通過四要案》。同時《天津益世報》的報道《第三次全代大會之第四日》作:「決議:原案撤銷。」 陳哲三《有關國花由來的史料》提供的會議記錄稱:「徐仲白、張厲生和程天放等代表發言,最後決議:不必規定。有陳果夫簽名。」 見陳哲三《讀史論集》第165頁。]。會後大會秘書機構具文函告中央執行委員會稱:「經提出本會十八年三月廿一日七次會議,並經決議:不必規定。」[ 陳哲三《有關國花由來的史料》,《讀史論集》第165頁。台灣孫逸仙博士圖書館所存鉛印本第七次大會紀錄:「決議:毋庸議。」見孫鎮東《國旗國歌國花史話》第104頁,台北縣鴻運彩色印刷有限公司1981年印本。孫氏此著所謂「國旗國歌國花」均兼1949年前後兩階段而言,1949年後「中華民國」的稱呼及相應的各類符號,有悖「一個」原則,有必要特別指出。本文引證的台灣著述中多有類似情況,就此一併說明,一般不作文字處理。]整個案程以不了了之。

在整個國花擬議過程中,進入視野的主要有三種花,即國民黨中宣部篩選的「梅花、菊花及牡丹」,這也正是民國以來國花選議中最受推重的三種。而國民黨三全會的最終討論只是糾結在梅、菊兩花上,則是「五四」運動尤其是國民革命興起以來,人們更重民族品格、革命精神象徵的新風向。兩花中梅花又屬於後來居上,最終推為國花首選,應與國民黨統治體系中江浙一帶人士的數量優勢和核心地位有關。內政部的擬議可能出於蔡元培的推薦,蔡元培是浙江紹興人,任教育部的前身大學院院長。據畫家鄭曼青回憶,1928年初他去拜訪蔡元培,蔡氏盛讚梅花不已:「訪蔡公孑民(引者按:蔡元培字孑民)……孑公亦贊道此花(引者按:指梅花)不已,夏間欣聞孑公舉以為國花。」[ 鄭曼青《國花佳話》,《申報》1928年12月15日。]可見早在1928年夏天,蔡元培即已向有關方面提議以梅花為國花。內政部發起的禮制服章審定委員會主要職能是審定各類制服式樣、軍政徽章圖案乃至公私各類禮儀程式,成立於這年6月,蔡元培的建議或即向該會提出。以蔡元培的社會地位,其實際影響不難想見。而決定梅花為徽飾的中央執行委員會第193次會議與會人員,也以南方尤其是江浙一帶人士為主,他們一般都熟悉和喜愛梅花,對確定梅花為國花有著不可忽視的潛在作用。

儘管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最終並未就國花作出明確決定,但會前國民政府已正式通令全國以梅花為各種徽飾,實際上已經承認了梅花的國花地位。而且早在年前,內政、教育兩部擬議意見出台之初即被媒體及時報道,並被人們解讀為國民政府已正式確定梅花為國花,受到熱情傳頌[ 《申報》1928年12月1日《取梅花為國花》。《申報》12月8日 「自由談」欄目采子女士《國花誕生矣》:「內務部提出,教育部通過三朵代表三民,五瓣代表五權。久經國人討論之國花問題,乃於國民政府指導下之十七年歲暮,由內務部提議,經國府發交教育部會核,而正式決定以梅花為吾中華民國之國花矣。」],可見梅花作為國花在當時是一個深得民心的選擇。此後無論人們言談,還是各類大型場合的儀式,多尊梅花為國花,梅花的國花地位得到了全社會的普遍認可,「雖無國花之名,而已有國花之實」[ 《申報》1931年8月18日《伍大光請國府贈梅花於美》。]。

國民黨政府之正式承認梅花為「國花」要等到35年後的1964年,時去1949年敗退台灣也過去15年了。同樣由「內政部」發起,建議「行政院」明定梅花為「國花」,「行政院」於1964年7月21日以台(五三)內字第五○七二號指令答覆「內政部」:「准照該部所呈,定梅花為『中華民國國花』。惟梅花之為『國花』,事實上早為全國所公認,且已為政府所採用,自不必公布及發布新聞。」[ 孫鎮東《國旗國歌國花史話》第107頁。也見博聞《梅花是怎樣成為國花的》,台北《綜合月刊》1979年第5期第128-131頁。]與1928-1929年間的情景有些相似,並未就此形成任何正式決定和政令,主要仍屬於承認既定事實。

二、對當今國花評選的借鑒意義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