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盤活警力  挖掘潛力全警上路  疏堵保暢

原標題:盤活警力  挖掘潛力全警上路  疏堵保暢

近日來,隨著天氣的逐漸轉暖,路面上騎機車出行的人也越來越多,相對於機動車而言,機車更加輕便、靈活,因此,受到不少交通參與者的青睞,但蜀黍在實際執勤執法過程中卻發現,不少機車駕駛員存在不戴頭盔甚至無牌無證的現象。

5月4日至5日,濰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全警上路、疏堵保暢的過程中,對機車無牌無證及機車駕駛員不戴頭盔上路等問題進行了查處和管理!

關於機車駕駛員不戴頭盔、無牌無證的危害,蜀黍之前強調過多次,由此引發的事故更是比比皆是、觸目驚心,那麼多車毀人亡的慘痛教訓這麼快就都忘了?!

咱先來說說這最常見的機車駕駛員不戴頭盔的問題!

機車在行駛過程中,其平衡係數較低,而且駕乘人員身體無遮擋,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容易側翻,駕乘人員的頭會首先著地,極易造成駕乘人員的傷亡。而安全頭盔是保護駕乘人員頭部的一種有效防護工具,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可以減輕頭部傷害,避免危及生命。

說完頭盔,咱再來說說更為嚴重的機車駕駛員無牌無證的問題!

1、駕駛無牌無證機車的人員中,大多未經過正規培訓。駕駛員缺乏相應的交通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易造成交通事故。

2、事故保險救濟渠道缺失,受害人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無牌無證機車因為沒有登記上牌,因此,無法購買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導致事故保險救濟渠道缺失。

3、容易被盜。機車沒有備案登記、上牌,這就給犯罪分子提供了有利條件,一旦無牌無證機車被盜銷贓后,難以查證。

除了安全成本之外,這不戴頭盔、無牌無證的違法成本也不低!

1、關於頭盔: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條之規定: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機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駕駛機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罰50扣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規定,乘坐機車不戴安全頭盔的罰20不扣分。

2、關於無牌: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挂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第1款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挂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3、關於無證: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之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1款第1項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之前咱說過,濰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從5月2號開始,組織支隊機關及直屬各部門民警開展中心城區高峰時段全員上崗執勤活動。一方面是要疏堵保暢、另一方面就是要對各類交通違法進行嚴查,包括機車!所以,在此也要再次提醒騎機車的小夥伴們,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也為了他人的平安出行,一定要按規定考取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牌照,同時,在騎行過程中要戴好頭盔!蜀黍可是一直在關注著你們哦!

PS:以下是給冬粉的特別福利,一般人我不告訴他!!

防查小竅門

木有竅門!

駕駛機車要有合法手續和牌照,取得駕駛資格,帶好頭盔(包括乘客),按交通法規行駛!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