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民政部通報:紫金礦業慈善基金會停止活動一月
中青在線北京7月8日電(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王亦君)民政部
官網今天下午通報,對紫金礦業慈善基金會作出停止活動一個月的行政處罰。
通報表示,紫金礦業慈善基金會未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進行活動,資助內蒙古烏拉特后旗東升廟大佛項目和福建省龍岩市商務運營中心中庭廣場金茶花雕塑,違反了《基金會管理條例》第27條的規定,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第42條第1款第1項的規定,民政部決定對紫金礦業慈善基金會作出停止活動一個月的行政處罰。
《基金會管理條例》第27條規定,基金會應當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使用其財產,《基金會管理條例》第42條規定的相關規定是,基金會未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進行活動,由登記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責令停止活動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