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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調】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17年公開選調30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為改革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經呼和浩特市政府批准,按照市機構編製委員會《關於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增加事業編製的批複》(呼機編髮〔2017〕33號)要求,決定開展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本次公開選調職位為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科員及以下職務層次職位,共30名(差額撥款事業編製)。具體選調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17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報考範圍和條件

(一)報考範圍

在編在崗的呼市所屬(含9個旗縣區)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副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層次人員、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八級及以下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兩年及以上相關崗位工作經歷,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22日。全日制大學部、研究所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6、全日制大學部學歷以上。

7、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6月22日後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9、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大學部、研究所(不含2017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並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

本次公開選調報名採取報考人員個人自願並經組織同意的方式進行。

1、報名採用網路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

2、報名時間:2017年6月28日上午9:00至7月3日下午17:00

報考人員須用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考察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3、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按要求在網上填寫《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17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審批(備案)表》(以下簡稱《選調審批表》)相關信息,並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上傳照片必須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否則會因影響准考證列印,不予審核通過)。

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部和研究所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即可)、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即可),時間不得間斷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選調單位可不予審查通過。

報考人員在反覆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後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請列印《選調審批表》並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要及時修改(特別提醒: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後也將無法修改)。

4、報考人員將《選調審批表》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所在工作單位或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5、報考人員在報名期內,將審核蓋章后的《選調審批表》及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掃描件,以「名字+報考崗位+電話號碼」命名的郵件形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或發傳真至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綜合科(傳真電話:0471-4669378)。諮詢電話:0471-4669378。

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報考人員須持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選調公告,所填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範,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調資格。

(二)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收到報考人員的《選調審批表》后,對其進行資格審查,並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可於2017年6月29日9:00至7月4日17:00期間登陸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查結果,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即可參加考試。

對只進行網上填報,未按照要求報送《選調審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規範填寫的報考人員,將不予進行資格審查。

(三)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於7月5日12:00前登錄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通過網上支付工具繳納筆試考務費100元/人,即完成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四)崗位變更

報名截止后,確認報考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達到4:1,方可開考。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將取消選調職位或相應核減計劃選調人數。選調職位取消的報考人員,予以退費。

(五)網上列印准考證

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間,完成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可登錄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A4紙)。

四、考試

選調採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容。筆試科目為一科,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試卷漢文制卷,須使用漢文答題,對不按規定語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本次考試不劃定複習範圍,不指定參考書目。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7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筆試地點設在呼和浩特市,具體地點詳見准考證

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筆試。

3、成績查詢。筆試后5日左右,報考人員可登錄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筆試成績。

(二)面試

1、面試公告。報考人員可於2017年7月下旬登錄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查看面試公告及相關通知。

2、資格複審。面試前,須對進入資格複審範圍的人員進行資格複審。進入面試資格複審範圍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3:1的比例確定,並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布。進入資格複審範圍人員最後1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則一併進入面試資格複審。

進入面試資格複審範圍人員應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選調審批表》原件,《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和任職文件複印件(複印件須有組織人事部門蓋章證明)、參加工作有關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機構編製管理證首頁及有本人姓名頁的複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張,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複審。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複審合格人員,發放面試准考證。資格複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資格複審和面試。進入面試人選最後1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則一併進入面試。

資格複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形式。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採取當場打分、當場公布成績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4、總成績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佔50%,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方法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摺合總分為100分。如2名及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名次排列採取以下辦法解決:考生筆試、面試合計總成績相同,考試名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列;筆試和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由第三方加試一場面試,考試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人選與計劃選調人數的比例為2:1。綜合成績僅作為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的依據,不作為最後確定選調人員的唯一依據。

(一)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二)考察。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調專人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認可程度。考察組將查閱幹部人事檔案,核實參加工作有關材料,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可在該職位參加面試人員範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六、公示、考察期和辦理相關手續

(一)公示。根據報考人員考察情況、體檢結果和職位要求,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中心黨組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並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進入職位考察期;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因上述原因出現的缺額,可在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範圍內擇優確定遞補人員,並進行公示。

(二)崗位考察期。擬錄用人員的崗位考察期為3個月。考察期內,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考察。擬錄用人員在選調單位考察期內,原單位不解除其工作關係和調整其職級。經試用不適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崗位的,由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與原單位溝通協調后,返回原單位工作。

(三)辦理相關手續。考察期滿合格的,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

七、其他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的任何階段發現弄虛作假的,對於提供弄虛作假證明材料的考生,一律取消其選調資格。報考人員在選調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選調資格、今後不得參加選調考試、通報批評、處分等處理。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遴選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三)對於選調后可能出現的夫妻兩地分居、子女上學等問題,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負責解決,可能出現以上問題者建議慎重報考。

政策諮詢電話:

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0471-4669378

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0471-3697650

技術諮詢電話:0471-3690468

諮詢電話開通時間為:

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及網路技術支持:

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附件:

1、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17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2、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17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審批(備案)表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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