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報北京訊 北京市朝陽區房地產經紀行業持續快速發展,從業人數約佔北京市經紀人總數的三分之一。為維護租房者的合法權益,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分局採取多項舉措,規範房地產經紀人的經營行為,近一年來共實地檢查房地產經紀機構2900餘戶,樓盤銷售中心42戶,取締無照經營行為4起。2016年,朝陽區房地產經紀機構投訴量同比下降24.7%。
結合日常工作中的投訴受理情況,朝陽工商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租房時應該注意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要注意雙方的身份與資質。承租人在與房地產中介機構簽訂租房合同前,應認真查驗對方的有效證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資質備案情況等,另外還要看中介機構的人員有無從業證等證明證件。
二、要了解承租房的屬性。承租人要事先查驗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及房主的身份證明,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
三、簽訂合同之前要明確各種費用情況。承租人不要急於簽訂租房合同,務必認真閱讀合同各項條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示的格式合同有異議的,可對該合同條款進行修改後再簽字或簽訂補充合同。
四、要看清和明晰合同的變更與解除條件,以及違約責任條款。對於某些因素導致的違約,要依照合同約定,區分責任歸屬,雙方都要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孫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