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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消費,新「陷阱」要提防

8日,省工商局通報2016年網路交易商品質量抽檢情況。與往年比較,去年網路交易呈現一些新特點:手機移動端消費超過PC端,成為網路市場更主要的消費場景;在網路消費快速增長的同時,投訴也逐步增長,且投訴內容呈現出新的特性。

先漲再促,網購節后投訴多

這幾年,電商平台頻頻「造節」,「雙11」「雙12」等成為眾所周知的網購節,但工商部門發現,網購節過後,投訴高峰期隨之出現。連雲港市民張先生在去年「雙11」購物后,同時遇到發錯貨和不發貨的情況。網購蠟筆及時到貨了,24色卻變6色,他與商家協商退換貨事宜,沒想到先是呼叫無人應答,後來就是被「轉售後」或者就是「親,請問有什麼可以幫您」,就再無下文。更讓他憋屈的是,「雙11」購買的微波爐,快「雙12」了還沒有收到。

網路賣家採取「先漲再促」的方式欺騙消費者。去年12月11日,鹽城消費者王先生在某網上商場看中一款馬桶,活動價格為1099元/台,參與「雙12」全場買3免1活動。12日凌晨活動開始后,王先生購買了3台馬桶,但當他查看訂單詳情頁面時發現,單價變成了1299元/台。王先生立即與商家聯繫,商家解釋稱公司決定將價格上調。

省工商局網路交易監管處負責人提醒,消費者在網路促銷活動前,應當留意和關注商品價格,事先進行截圖留證,保存聊天記錄。若出現虛假促銷的情況,消費者可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維護自身權益。

微商興起,消費糾紛陡然增

近年來,手機移動端的微商異軍突起,但消費糾紛也隨之增長。一名侯姓當事人通過微信兩次共購進258粒名為「碧緣纖」的減肥膠囊,在自己微信朋友圈銷售。消費者宋某向其購買了65粒,服用後身體不適,於是向如皋市市場監管局舉報。執法人員對侯某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並將依法扣押的193粒灰綠色膠囊抽樣送檢。經檢驗,上述膠囊中檢出3種非法添加藥物成分,屬假冒減肥產品。

省工商局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處有關負責人說,隨著微信用戶激增,越來越多的人做起「微商」,將微信朋友圈作為產品推銷和買賣交易的新陣地,微信銷售假冒偽劣、三無產品等違法行為也越來越多。目前,不少 「微商」以個人經營為主,無實體店、無營業執照,一旦出現消費糾紛,就通過直接刪除好友或更換賬號逃避責任,給消費者維權帶來很大的難度。不要輕易加陌生「微商」為好友。在遇有陌生好友添加請求時,應核實並確認其真實身份,防止被不良商家利用。消費時,要多了解產品原材料、產地和包裝等信息,不要輕信賣家曬出的購物小票和物流單圖片。

發布平台,虛假信息難查處

近年來,各地出現越來越多的網路信息發布平台,很多人還直接在這類平台上交易,但由於缺少監管,事後維權變得非常難。

去年7月-10月,常州市工商局多次接到外省消費者投訴,稱在某信息發布平台上看到銷售寵物狗的信息,雙方通過微信達成交易,由賣家將寵物狗快遞給消費者。但消費者收貨后,發現寵物狗患有疾病,在數天內死亡。之後消費者再聯繫賣家,就再也聯繫不上了。經了解,賣家在網站上提供信息為武進芭芭頓寵物店,地址為鐘樓區常金路,並提供了「34」開頭的註冊號。但經工商部門調查發現,賣家並未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在平台上提供的地址實際為民居,而「34」開頭的執照註冊號並不屬於江蘇。由於被投訴方的信息不真實,無法查找到被投訴方,也就不能為消費者進行有效維權。

省工商局網路交易監管處負責人提醒,信息發布類平台在方便消費者日常生活的同時,也因其虛假甚至詐騙信息高發,引發的消費投訴在不斷增多。在這一案例中,賣家在信息發布類平台上登記虛假信息,銷售的商品僅有圖片和文字介紹,針對的都是外地消費者,並通過郵寄方式銷售,消費者無法見到實物或僅能通過視頻見到。出現消費糾紛時,維權就很難了。在這類發布平台交易前,消費者可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商家主體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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