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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徵集】從香港到冰島,他們在旅途中留下了愛的記憶

今年七夕節之前,《The New York Times Travel Magazine 新視線》雜誌第一次向讀者發起故事徵集活動。我們在微博上發起了分享「愛在旅途」的故事,並為精選稿件的獲得者提供杭州西湖雲樹酒店的房券作為獎品。

在許多來自讀者的稿件中,這五個故事以其通順流暢的文筆和真摯動人的故事入選為優秀稿件。稿件的作者們記錄了他們在香港、巴黎、冰島、瑞典和世界各個地方的旅行時發生的愛情故事。

讀完稿件,既羨慕幸運的讀者們能在旅途上邂逅一段難得的姻緣,同時也不免感嘆——大多數旅行中的愛情故事,也僅止步於旅行途中,留下永遠難忘的回憶。

也許正像一位讀者在稿件中與我們留言說到:

「為什麼假期總是很美好?」

「因為假期總是很短暫。」

世界那麼大,我想和你睡遍每個角落

作者:doubleliker

▲圖片來源:dili360.com

不曾想過,雙腳那麼短,卻已走了那麼遠;

不曾想過,未來那麼遠,卻已相伴於天涯。

每天都充斥著新鮮的事物等待我們去發現,

世界大,歲月長,我想和你睡遍世界每個角落。

在塔克拉瑪干沙漠,剛吃過晚飯,我們想要穿過公路旁的荊棘到達沙漠內部,你第一次牽我的手,小心翼翼地走進沙漠,不時回頭讓我小心腳下的路。我們爬上最高的小沙丘,躺在沙漠上,任由風把細沙都吹到身上。望著遠處公路的飯館、旅店,星光點點,人聲、風聲稀稀疏疏,月亮在頭頂上方,而我此時只想聽你給我講小時候的故事。

▲圖片來源:lyj.xjalt.gov.cn

在白哈巴地區的小鄉村,我們因該不該多給店家十塊錢而爭吵。晚上 9 點,我賭氣地衝出門外想靜靜,一開門看見布滿星雲的夜空、銀河,彷彿觸手可及。看到這一幕眼淚差點掉下來。我一下子忘記了爭吵,拉著你一起出門看。我們穿好棉衣,兩人在星空下漫步。農家的燈都熄滅了,只留下遠處明晃晃的路燈,整個村莊漆黑一片,漫天星斗,我們就像兩顆渺小的星辰,牽著手在宇宙中暢遊。

在青海的茶卡鹽湖,若即若離的關係讓我們想要靠近又害怕失去,因為很多小事兩個人互相生悶氣。在茶卡鹽湖的途中,你我間的氣氛似濃烈火藥般,天空之境下的茶卡鹽湖也無心欣賞。回到旅店我拿起行李就要離開,你也慌了,說要走一起走,就這樣我們走到了現在。

▲圖片來源:作者 doubleliker 提供

曾經走過的每一步,路過的每處風景,留下的都是人生。正如我所想:歲月崢嶸也比不上你給我的萬水千山。

在南疆喀什,穿越連綿不斷的塔什庫爾干雪山群,攀登海拔 4000 多米的帕米爾高原。在北疆喀納斯,在豪雨冰雹下趕路,一抬頭就遇見天邊的彩虹。在越南芽庄,開著租來的機車在小城裡無目的地瞎逛,在半山腰的占婆塔尋找古迹。在斯里蘭卡努沃艾利耶,為了找一個山間瀑布搭上一輛黑車,卻得到滿車蘭卡人熱情對待。在印度喀什米爾,第一次滑雪,從山上衝下來,一頭就扎到了雪裡,站起來拍拍雪,再來一次。在廣州高樓,就算是最危險的地方,只要你在,我都敢去。在馬來西亞檳城,每天睡到自然醒,只為找到最美味的食物。在伊朗卡尚,迷失在偌大的古宅中,探索波斯人的文化魅力。在亞美尼亞賽凡湖,在花海里暢遊,在微風中看時光流逝。在喬治亞第比利斯,旅居一個月,學習歐洲人享受生活。

▲圖片來源:Airasia

如果說在感情中通過旅行是最容易看出一個人的性格和品質,那麼,在第一關我們就pass了。我們從武漢搬到了深圳,從深圳來到了廣州,每年的地方都在變化,唯獨身邊的人始終是你。

以前喜歡獨居生活,現在慢慢享受兩個人的環境。好多的食物多買一份,有趣的畫面拍下來馬上傳給了你,難過的時候有一個臂彎讓我放生大哭,再也不想來日方長,當下就足夠讓我喜歡。

南北方生活飲食的差異,開始在早餐上爭執,我習慣喝粥你愛吃面,我愛吃螺螄粉你喜歡茴香餃子。我嫌棄茴香的怪感覺,你受不了酸豆角的臭味道,最後雙方都妥協,慢慢嘗試接受生活的不一樣。在城市生活的日子,每個平凡的時刻,都是對方活在這個世界最真切的見證。相比異地戀,我們一年有300天的時間都黏在一起,像是影子又是我的陽光。你以前的故事給我講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結束的時候你都是這是最後一次,臨睡前又再一次不厭其煩,我堵住耳朵又聽了一遍。

匆匆4年,還是覺得沒有完全認識你。從一個不曾進過廚房的小皇帝開始變成天天給我做早飯的好廚師,從高傲不馴的野獅子變成會關心人的小綿羊,每一個出乎意料的變化都溫暖著我,猶如穿過雨天灰濛烏雲的光,也把我變成更快樂的人。

高橋涼介說,最好的人生,不就是選擇喜歡的方式過一生嗎?在人生這條道路上,我想我已經找到了這個錦囊。

「光之城」里我再見到他

作者:Laurent

▲圖片來源:blogkkday.com

第一次去巴黎,在 10 個小時的飛行中興奮得只睡了兩個小時,一是因為終於要見到那座光之城,二是因為能再見到他。

和同學從蓬皮杜藝術中心逛出來后,我約他在瑪黑區的一家咖啡廳見面。這一次我倆身份對換,他是地主,我是遊客。離我們第一次在北京的咖啡廳見面已經過去了 2 年。那時候他以法國名牌大學(又被稱為法國總統的搖籃)交換生的身份來北京學習生活一年,我在上大四,不過也基本不在學校里待著了。記得第一次見面還陪他去領學生證、認宿舍門。

▲圖片來源:obornparis.com

因為平時他有課,我也要為了畢業后的工作實習,兩個人基本都是周末才能見面。去的地方不外乎是北京一些大熱景點——鼓樓、后海、三里屯,景山、前門、大柵欄。一起走街串巷,從八月末的蟬鳴聽到11 月的冷風。那時候兩個人都比較窮,自然吃不起高級餐廳,不過在方家衚衕的半開放式咖啡廳里喝點東西,也夠我們開心的了。有時候實在囊中羞澀,逛到最後只能去小飯店裡點兩份蓋飯,加上可樂總共也就 50 元不到。

剛認識他的時候,就知道哪天要和他說再見,這樣的開頭結尾不免給中間的一切蒙上層灰色。雖然很喜歡他,但也不敢全情投入,怕喜歡的越深分開時越難過。

▲圖片來源:toutiaoabc.com

而今年,在巴黎瑪黑區的一家咖啡廳里再見到他。和我一起等他的同學都說:「不錯啊,他挺可愛的。」是啊,在巴黎上了幾年學,他可比在北京的時候洋氣多了。深色的針織衫配著淺色的鉛筆褲,腳上登著復古的運動鞋,和那些巴黎的時髦小青年一個樣。身材還是瘦削,頭上可愛的自來卷也沒變。

我們三個人在咖啡廳里喝酒,然後去中餐館吃飯,隨後在瑪黑區的小巷裡走走看看。去了家獵奇的虐戀性用品店,還去了那家著名的 LGBT 書店,諷刺的是店名叫 Les Mots a la Bouche,翻譯成中文即是「情話」。在書店的地下一層里,我找到了本還沒出版時就盯上的畫冊,又大又沉的,我也毫不猶豫要把它背回北京。結了賬他說要幫我拿著,我說:「沒事,我明天白天再過來取就好,一會兒還要去夜店玩,帶著不方便。」

後來我們繼續在瑪黑區溜達,想要找一家酒吧坐下來接著喝。瑪黑區幾百年的老建築有著一致的米黃色,狹窄的街道上擠滿了在周末要尋歡作樂的人。就像我們當時在北京的衚衕里,兩邊是青灰色的磚牆,路上是喝醉酒臉泛紅的外國遊客。一切的一切好像都沒有變,只不過現在我們喝十幾歐元一杯的雞尾酒眼都不眨一下。

人說 1000 年前瑪黑區原是片沼澤,後來聖殿騎士團抽幹了沼澤、開墾了這片區域。而那一晚我卻覺得自己又陷在瑪黑的沼澤里,被回憶纏得抽不出身,甚至都不敢碰他,怕把他也拉下往日的泥沼。整個晚上我們只是嬉嬉鬧鬧,都躲著不去互訴衷腸。

最後,我們在聖保羅捷運站附近的一家酒吧分手,他要去參加室友的生日派對。我們只行了法國人的貼面禮,那是我在兩年後和他距離最近的一次。

然後,埃菲爾鐵塔的燈亮了,閃閃爍爍像塞納河上的流光。我心滿意足卻也若有所失——見到了他,也見到了光之城。

錯過的12年,在冰島相遇

作者:Eden Wei

▲圖片來源:cn.guidetoiceland

無數次地錯過了12年的我們,冰島是我們第一次長途旅行。

他是我國小同學也是我最要好的異性朋友,至少那個時候還是。冰島旅行算是陪他的畢業旅行。從倫敦 Luton 機場出發,但莫名其妙那天早上非常堵車還下雨,我因為通宵熬夜趕作業在計程車上大睡,然後被他叫醒了,他跟我說,我們得下車走了,要不然來不及趕不上飛機了。一路走了 20 分鐘左右,到了機場我們倆頭髮衣服鞋子都濕了。應該是後來太幸福了,所以故事的開始總要有一些不順。還好,最終我們順利的趕上了飛機。

▲圖片來源:cn.guidetoiceland

到了冰島后,天氣很好,心情也莫名地好了起來。6月初的冰島是極晝, 24 小時太陽不下山,意味著 24 小時的紫外線。當然我去之前並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導致我回倫敦時所有的粉底都用不了了。人生中曬得最黑的一次是去冰島也是蠻奇特的。冰島 6 月天氣還是涼涼的,沒有一點夏天的徵兆。雖然沒有極光沒有下雪,依舊特別美,也許是因為和一個對的人去到了對的地方,所以目前冰島是我去過最美的地方。第一天我們到冰島已經是中午了,在他的帶領下終於我們找到了定好的酒店。酒店雖然小小的,但五臟俱全,有廚房還有小院子。原本定了下午出海看海鸚鳥 Puffin,但由於天氣原因風太大被改到了第三天,於是就在我們雷克雅未克市區轉悠。冰島的房子都特別漂亮。

我們去了哈爾格林姆教堂,進去教堂買了票可以坐電梯上到頂樓俯瞰整個小鎮,這時有個阿姨,一直拉著他讓他幫她拍照,我很識相的躲到一邊自己去拍照享受當下的美景,10 分鐘后他叫我走了,我們一起下電梯當然阿姨也還在,我一直憋笑覺得老阿姨對他很有點意思,感覺把他當成晚上可以帶回酒店的艷遇。餘光可以看到他一直在瞪我,下了電梯阿姨跟他說讓他在下面再幫她拍些照片,我發誓我真的覺得那個阿姨對他是有想法的並不是那麼單純,我趕緊自己跑了出去。我在外面一直等他等了很久,我從雕塑鏡面看到他從裡面一路跑過來然後一把摟住我的肩,然後阿姨跟在後面大聲的說我要不要幫你們拍張照,我趕緊說不用了不用了。然後他叫我別說話,問他你跟阿姨說什麼了,他:我跟阿姨說我不能讓我女朋友在外面等我太久了,藉機跑出來。我大笑。晚上簡單吃了個飯,考慮到第二天一早要去 The Golden Circle 黃金圈,所以睡得很早。

第二天一早7點多我們就起了,收拾好后就在酒店門口等來接我們的小巴士,等啊等啊小巴士遲到了半個小時,那時我知道了冰島人對時間完全沒概念,冰島人很少準時,微笑。小巴士來了,我們的導遊一個漂亮的小姐姐,小姐姐先看到我問我是 Mrs.Wang 嗎,因為很怕我說不是她就走掉了,也因為等了太久看到來接我們的人我趕緊就說是是是,完全沒在意是以王太太的身份進入了接下來的旅行,現在想想也是很好笑,一路上大家都以為我們是蜜月小夫妻。黃金圈很漂亮,整個地方瀰漫著硫磺味,對了忘了說前一天洗澡水也是很大的硫磺味像臭掉的雞蛋,但是洗了后的皮膚特別滑沒誇張。

那一天我們還去看了好多地方我記不住全部的名字,但真的都特別漂亮,是我有生以來跟過最實在的旅行團 —— 不會帶你強制消費,也沒有任何別的隱形消費,而且導遊個個都是攝影高手。

在冰島,沒有人認識我們,這種感覺真的特別好。我可以拉著他,他可以搭著我的肩膀,沒有人會在意我們的關係。我們可以像真的情侶一樣,而不用刻意做保持距離的好朋友。原本6天旅行,在臨走的前一天半夜3點的海邊,他跟我說我們多待幾天,我想也沒想的說好啊,然後我們把機票延了3天,因為4天後我媽要來倫敦,不然我們肯定會待更久,因為我們誰都不想回去。

冰島真的很美很美,但我覺得更美的是有一份特別的回憶留在了冰島。就好像是對12年前的自己有了一個交代,終於,給國小畢業時因為沒有能考上同一所中學大哭的我一個結果,沒關係,終於明白了那句該來的總是會來,或早或晚。

香港:我們又不趕時間

作者:ZAC

▲圖片來源:theculturetrip.com

走上德輔道,停在這兒。
左邊的紅磚建築物是西港城,
面前就是香港電車站,
只要兩塊錢就能坐電車了,
要小心右邊的車子,
過了兩個安全島,
走上等著的電車。

他說,留下來,不要坐這班車。
他的聲音帶著絕望,我心碎了,
從手袋拿出紙筆,交給他。
他擲了一支,一臉黯然,
然後,嘆息一聲,
很快的寫了個號碼。

▲圖片來源:warting.com

這是 2008 年舒淇 《 Louis Vuitton SoundWalk: Hong Kong 》專輯里《 Tram 》的一段詞。專輯總共有八段,從中環士丹利街的陸羽茶室,到上環的電車總站,一個多小時的聲音旅程,漫不經心的旁白,卻讓你感覺身臨其境,迷幻又美好。

想到香港,是因為自己今年剛結束的一段關係。兩人在一起時免不了吵吵鬧鬧,也上演過無數次想要分手老死不相往來的內心戲。而那次陪他去香港,我們並沒有確定戀愛關係,所以就算興奮還要掩飾出不經意,這很像香港的空氣,始終有著急促、自由的味道,或許看起來冷漠,卻最是有溫度。

我們住在天後清風街的TUVE Hotel,這是一家非常工業風設計的酒店,走出來,街角左轉彎再直走,不到10分鐘就可以到捷運。我很喜歡那短時間路程,可以一邊閑聊一邊打量街邊店鋪形形色色的人。

我看著他,跟他聊天,我們話題很多,但爭執點很容易落在誰更自私,比如他說我更在乎自己的閨蜜,半夜裡撇下他整晚消失;我說他連吃個燒鵝,都可以不小心掀翻奶茶在我身上,還怪我沒躲。吵煩了,我跟他刻意保持距離,連不小心碰到都會稍微移開。

▲圖片來源:CNN

那晚,記得大家在海港城都逛累了。回到銅鑼灣那邊的百德新街時,下起了小雨,我們只帶了一把遮陽傘。他立馬撐開,瞄了我一眼,沒商量就把我摟過去,我有點吃驚,但也沒覺得尷尬。然後,我們緊挨著同過了馬路,就保持那動作,非常慢節奏的走回了天後,心很暖,而且一直怦怦在跳。重點是,那晚我們什麼都沒發生。

分手半年多了,每次想到那次我還是嘴角忍不住浮起笑意。其實這跟純情毫無關係,說到底,我最喜歡的還是相愛之前的曖昧過程,不需要考慮太多,大家開心就好,一點點小試探一點點小迷離。有些事不需要一晚上便要做完的,我們又不趕時間,淺嘗輒止有時是好事。

Casual——斯德哥爾摩

作者:Sui

▲圖片來源:mzhuoku.og

今天起晚了。走到捷運站已經 13:17 ,我沒想好去哪,看了一眼捷運路線圖,先去城裡轉轉吧。

在斯德哥爾摩呆了一周,假如不是因為前路太奔波,又或者隱隱覺得自己年紀大累了,可能早就選好下一個目的地。每一回自己出門旅行,噢不,我一般不說這是旅行,就說換個地方過幾天吧。這個城市很符合這條標準,它秩序良好,雖然待人處事冰冰涼,但勝在多數時候有禮貌。說不上來太多對它的感覺,但我知道它並不炙熱,一如那些可能會發生的偶然與巧合,同樣有溫度,但需要伸出手去觸。

捷運里開始吧啦吧啦地響起瑞典語,我沒太在意,繼續聽歌看手機。餘光告訴我廣播后,大家紛紛下了車,但至少我邊上還有一個人沒走。大概又是什麼檢修吧,這個夏天我已經碰到三個城市的捷運大換血,二十分鐘的車程要延長到一個多小時,算不算倒霉?

突然,他也衝下了車。我去,什麼情況。抓起包,我一個箭步跟著跳下出門。

「怎麼了?」忍不住開口問。

「車壞了跑不了那麼遠,要等下一班。」他笑著說。

這個男人不像瑞典人,不夠高,也不夠帥,但乾淨整齊,看著得體。

「每次都要解釋很久我家鄉在哪。上次我直接打開谷歌地圖指給一個人看,他竟然問,『噢是蘇格蘭嗎?』,我只能說『當我沒說』。」他熟練準確地翻了個白眼,連同微微抬起的嘴角,無奈又逗趣。

「噢,黑色指甲油,緊張的人兒呀,你為啥緊張~我該搬個吉他來嗎?」

我用手摳著斑駁的甲油,又一次被他逗樂了。他是個混血,但渾身上下都是義大利人的做派,寫滿了 flirting,同時又像電視上自動播放的情景喜劇,無厘頭是他嘴裡吐出的每個字句,語速飛快,表情到位。作為觀眾,我除了大笑來不及做其他反應。

我了解自己,我喜歡幽默的人。

「你晚上在哪?」

「附近吧。」

他準備回辦公室,約了我晚上在一家商場見。

「別遲到。」他拍拍我的肩膀,嚴肅地提醒我。

他遲到了 16 分鐘。

「你知道在,如果一個男人讓女人等意味著什麼嗎?」

「意味著……他很受歡迎?」

「瞧我的新鞋,我找了好幾家店,終於買到我的號碼。」

「沒有你的號碼是因為你……太胖?」

「因為我腳太小。」輪到我無盡地眼球上翻。

「你穿什麼號碼,24 ?噢對,我知道一家童裝店很不錯。」

夏天的斯德哥爾摩幾乎沒什麼夜的概念,至少在回家睡覺之前,你都有機會看到夕陽。傍晚一般的晚上10點,我感覺自己彷彿和金凱瑞走在街上,這個喜劇明星沒完沒了地播放他生活里的趣事,還有旅行中的好玩。

接下來的幾天,他下了班,我們就找個地方喝一杯。像這樣在街上走著聊天和大笑,最後他開車送我回家,然後重複。其實我也不是只會笑,但他有一種神奇的控場能力,你只能被感染,被潛移默化,卻不能用言語回擊,甚至在他面前,我的許多反應都暫緩了。

我們在草地上坐下來,這是我們認識的第四天,也是倒數第二天。

「哈哈,那部電影我很喜歡。」他開始模仿喬治克魯尼在裡頭的橋段。

《在雲端》,我也很喜歡。但我猜他喜歡的原因是他和瑞恩一樣,從不背負過多的關係,保持與所有人之間輕盈的距離。

「我挺喜歡你。」他突然說。

講真,我也挺喜歡你,但我常常搞不懂外國人說喜歡你到底是哪一種喜歡,就像他們在路上看到一條狗,也會跟身邊的同伴說「哇好可愛,我喜歡它」。

「像瑞恩對艾利克斯的那種喜歡?」電影里,娜塔莉問瑞恩他和艾利克斯是什麼關係,瑞恩說並沒有什麼關係,我們很 casual 。

他微笑著朝我湊過來,用嘴唇在我的額頭上蓋了個章。

▲圖片來源:singingangel.pixnet

「What』s that, a kiss?」我看不見自己,但我知道我笑得狡黠又甜蜜。

「Umm, this is a kiss.」他再次靠近,這次換了一處更柔軟的地方。

我看著他的眼睛。判斷一個人的情意,無所謂他說什麼,做什麼,因為嘴巴會說謊,神情可以練習,套路有跡可循,唯獨眼神騙不了人。

「可惜我是娜塔莉啊,如果我說了喜歡誰,就不會稱他為 casual 。」

我們心照不宣地笑著,我差點忘了剛剛在他眼睛里看到的那一點火光。

▲圖片來源:galleryliu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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