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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民警絆摔抱娃女子,暴露人性缺失

昨天中午開始,微信、微博被刷屏的無疑是「民警絆摔抱娃女子」事件。視頻顯示,一名抱著孩子的女性站在警車旁,她左手抱著孩子,右手推搡一位身穿交警式制服的警察。幾秒鐘后,對方突然發力,猛地將她撂倒在地,女子懷中的孩子也被彈出並摔在地面而大聲哭喊。

當天下午,上海松江分局宣傳科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該女子和孩子已被送到醫院,涉事民警當即被停止執行職務並接受警務督察部門調查。

應該說,警方此次反應速度還是蠻快的,而且沒拿輔警「頂包」,值得點贊!當然,如果沒有互聯網,沒有網民現場拍攝並上傳網路,甚至如果沒有眾人的轉發和質疑、譴責,極有可能不是這個階段性結果。僅此一點即可證明,公安部此前舉辦的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明確「民警要自覺接受監督,要習慣在鏡頭下執法,不得強行干涉群眾拍攝」是極為必要的。

不過,視頻中打人民警指著拍攝者鼻子威脅並試圖搶奪手機,「誰再拍,我送他去派出所!」也暴露出公安部的這個規範並沒有很好地讓基層民警入腦入心。

人們之所以刷屏,之所以憤怒,絕對不是「仇警」,而僅僅是對百萬人民警察中的極少數「敗類」這種令人髮指的行為不滿,是對正義和人性的呵護。雖然該警察的擒拿動作具有相當的專業性,但他在與另一個青年男人一起控制一個懷抱幼兒的弱女人時,犯得著用這種在警校里學來的制服術嗎?

公安部交管局印發的《常見阻礙和妨害交通民警執法職務行為現場處置規程(試行)》也提到,在有未成年人隨行的當事人阻礙交警執行職務時,應確保未成年子女安全,要安排民警照看,溫言安撫。

一年前,媒體曾正面報道廣州市珠海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在犯罪嫌疑人家裡的客廳里等了一夜,而犯罪嫌疑人就在卧室里陪孩子睡覺。這個故事,充分表現了當事檢察官對社會,對下一代高度負責的精神。

司空見慣的是,每當出現警察暴力執法,甚至王文軍長時間腳踩女人頭髮的視頻在網路熱傳,總有人為「惡警」的行為「洗地」。這回也不可避免,有人說是婦人先動手,甚至有人說婦人活該,說警察被襲擊!而令人大跌眼鏡的是,(@警察網)也極不嚴肅地發了條微博「闢謠」,內容顯示:網傳「上海警察怒打抱小孩婦女」視頻為2015年舊聞,事件發生地在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

極具諷刺意味的是,該條闢謠微博還不忘提醒「最後,蜀黍表示歡迎大家的監督,但是質疑前記得先核實一下哦!」

沒過多久,這條微博被刪除。晚17:38 再發微博「致歉:9月1日下午,因信息核實錯誤,警察網微博發布了一則錯誤闢謠信息。警察網特此向廣大網友誠摯道歉。」

我相信這名婦女事先肯定有不當之處,且在抱著孩子的情況下與警察對抗也顯得缺乏母性。民警不是不可以控制該婦女,但是應該採取其他合適的方式。民警執法的目的就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為了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但執法不能以傷害其他無辜者的生命安全為代價,更何況執法對象懷中抱有孩子。

極少數民警對普通百姓「一言不合就下狠手」,這恐怕也是導致「仇警」現象加劇的重要原因之一。這些人腦子裡根本就沒有人的基本權利、人的基本尊嚴等概念,過分迷戀手中的「刀把子」,只有簡單粗暴的執法理念:你冒犯了我的官威、警威,我就要立馬制服你,哪管你手中抱有小孩?

毫無疑問,原本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可一些基層執法人員硬是將「小事『執法』成大事」。一個手無寸鐵、抱著嬰兒的婦人在全副武裝的警察面前能有什麼攻擊力?

我要提醒大家一點的是,如果這孩子在彈出時頭部觸地,極有可能導致重傷甚至死亡,那施暴者就必須「蹲大牢」了。我相信該警察具有正常的思維,在做出絆摔舉動之前能預見這樣絆摔有可能導致的後果,但暴戾的心態促使他顧不上這些了。因此,這樣的人真的不能繼續從警了。不知道這名警察事後是否感到「后怕」?

嬰兒的啼哭更是令人揪心!孩子被彈出並摔在地面的畫面,具有正常人性的你能不引起心靈的震動?因此,民警絆摔抱娃女子,暴露出其人性的缺失。

本文為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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