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區交警大隊查獲一名被公安部門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當天下午18時30分許,市區中隊民警在興華大街與冀新路十字路口進行晚高峰管理時,一輛無牌照機車自西向東駛來,執勤民警隨即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因駕駛人沒有攜帶任何有效證件,民警隨即使用移動警務終端進行核查,駕駛人對自己的身份證號含糊其辭,最終通過姓名搜索發現駕駛員周某某,系網上在逃人員,執勤民警立即將該情況向大隊領導做了彙報。在此期間,周某某還在說自己借的別人的機車,不知道冀州交警查的這麼嚴,殊不知,自己是網上在逃人員的事情已被識破。




得到領導指令后,民警立即與冀州區派出所聯繫對該男子身份進行核實,經核實:2016年11月至12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夥同他人在未取得《煙花爆竹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柏鄉縣一舊養殖場內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被柏鄉縣公安局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目前,周某某已被移交到冀州區派出所,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