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要向大家展示一本案件的原始卷宗,帶各位走進隔壁公司,看看他們的員工是如何工作的。
3月17日,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犯罪對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下面是出警時遭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持械威脅並被其咬傷的李警官在本案中的證言:
筆錄反映:在2017年3月4日凌晨2點多,正在值班的李警官接到一個馬上就掛斷的陌生電話。
李警官對於這個來電是這樣處置的:
回撥過去,但無人接聽。
接著,在本地戶籍系統中,查找這個電話號碼,發現是轄區內居民梁某某的電話,想到她家以前有過家務糾紛。
於是,馬上和輔警一起趕到梁某某家中。
隔院牆詢問時,裡面有男子回答「沒事」,李警官二人感覺不正常,遂翻牆入院。
進屋后,發現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正手持斧子威脅梁某某等人。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的供述也印證了當時的場面。
從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中,我們可以看到,當其舉著斧子對進屋的民警喊道
你們別過來,誰過來我劈死誰時,
李警官二人「沖我撲過來搶我手裡面的斧子」
對於李警官二人的及時趕到,受害人的親屬事後這樣說:
下圖為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指認所持兇器照片
對於李警官來說,這樣的出警經歷是家常便飯,也許都不值一提。
這幾天,塘沽院偵監科幹警除了完成像上面提到的這類公安機關移送審查批捕的案件外,還要完成2016年辦理的案件副卷的歸檔工作,每年一到這時候,整理一年案卷場面都可以用「壯觀」來形容。
然而,這一本本案卷背後政法幹警的擔當與責任又怎麼能用數字來考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