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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問 | 誰給你的權利?居然違規租售保障房以牟利

1

2017年4月19日,西安市房管局發布通知:全市範圍內將為新畢業大學生以及高校教職員工提供12000套安居房,房租僅為2.89元/平米。

這一政策讓不少畢業生及在校大學生拍手叫好,畢竟,月租在150元左右的一室一廳在西安確屬罕見。

然而,正當我們還沉浸在公租房能年省多少人民幣時, 西安市房管局又傳來消息:

據查明,部分租住人才公租房的大學畢業生將月租150元左右的公租房以每月五六百元轉租牟利。

隨後,西安市房管局發布以下公告,並於次日公布了違規使用公租房的54名租戶名單且予以清退。

網路上一片嘩然。

明明是一個很好的惠民政策,卻被挑起了事端被放在了風口浪尖。

從政策出台的初衷來看,給予新畢業大學生公租房租住資格和過渡期,是對大學畢業生的關愛。

一方面,畢業生剛剛踏入社會,起薪較低,尤其是農村的貧門學子,往往面對著租房的壓力。在初入社會的重要階段,政府用政策手段扶助他們一把,能幫他們讓自己的事業早日走上正軌

與此同時,這樣的政策也在客觀上也有吸引人才的目的。然而就是這樣一項好政策,卻被一些大學畢業生當做牟利的工具,轉租之間獲取差價。

網路上針對此事的評論不絕於耳,其中有一條評論是這樣的:「貧困,不能成為一個人作惡的借口。」

雖然以「作惡」這個詞用以形容違規轉租牟利的行為有點嚴重了,但如果這是那些大學生為了一己私利而在剛踏入社會時的行為開端,僅僅是以清退的處罰是否過輕了點?

再者說,

從本質上來講,將公租房違規出租,其實也是一種公共利益下的欺騙行為。

那麼,能不能考慮引入更多更嚴厲的懲戒辦法、更為完善的監管制度以震懾、抵制這類行為 ?

2

經適房5年內禁止租售 難道只是「說說而已」?

保障房建設正在全國各地如火如荼地展開。

經適房違規租售也在西安如火如荼的進行。

就在幾天前,筆者在朋友圈刷到了西安一經適房的租房信息。

如圖:

為此,筆者微信聯繫到對方。

附截圖如下:

對方稱:「業主不在西安,順手將房子出租。」

倘若照這樣說下去,

「業主本人已去世,兒女順手把房子出租。」

「業主急需錢,只好把手上資產全部售賣。」

「房子太大,業主一個人住不了,把另外幾室順手一租。」

等等,

這些所謂的「事出有因」若是不是都可以被辯解為「情有可原」 ?

當賺錢變成一件順手的事,法律的界限誰又能看見?

當然,不僅是朋友圈的租房信息令人咋舌,

在西安本地一房產網站上,筆者還看到了更為「猖獗」的租售信息。

要知道,經濟適用房,本是為了保障低收入群體「住有所居」而由政府推出的惠民舉措,5年內不得轉租、轉借。

制度的界限,難道真的被「視而不見」?

按照網站上給的地址,筆者特意撥去了電話。

以下為電話內容:

筆者:「現在鴻基新城那邊有房子沒?」

對方:「您想看多大的?」

筆者:「就**網站上掛售的那個94平。」

對方:「那個已經賣出去了,有別的房源,不過需要等一等,最近查的嚴,過段時間才能賣。」

以上。

看得出來,這位中介對於制度的存在是心有餘悸的。

但也感受的到,業主也好,中介也罷,為了牟利他們依舊是敢堂而皇之的。

至於那些違規銷售經適房的中介機構,西安市房管局在6月15日再次公布了以下名單。

筆者不禁疑問道,究竟是「誰」給他們的權利? 竟敢公然在網路違規出租經適房?

「禁止」一詞難道真的只是說說而已嗎?

最後,關於經適房,特別補充一點。

就在今日(6月15日),西安市房管局發布公告:即日起,西安滿5年經濟適用房可補差價變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退出管理機制后,可正常上市交易及轉租。

特別要注意:租售的前提,是經濟適用房的性質轉變為商品房之後。

否則,依舊屬於違規行為。

3

在西安,沒有什麼能比房子更能牽動人們的敏感神經了。

商品房的問題層出不窮,

公租房、經適房更是屢次被推至風口浪尖,

就連限價房也沒能逃出安全的「枷鎖」。

據房幫群里業主透露的最新消息,

位於科技八路與西三環交匯東南角的限價房項目高新尚居涉嫌一房多賣,致多名業主房錢全失。(有待查證)

從某種意義上講,在現實生活中,像這類「投機佔便宜」的人/開發商真不在少數。

究其根本,無外乎就3個原因。

1. 買賣雙方法律意識淡薄,不了解有關法律、法規;違規成本太低,租售雙方被查明后僅僅是以清退做為處理結果;並且多數違規租售的人存在一定的僥倖心理,認為其可以很好隱藏轉租轉賣的事實,躲避法律的制裁。

2. 受經濟利益的驅使。從「經濟理性人」的角度出發,任何一項公共福利都好比是一塊「唐僧肉」,在利益的驅使之下,誰都想去咬一口。而保障房的性質決定了其租售價格遠遠低於商品房價格,難免有人以此牟利。

3. 懲戒制度不夠完善,不足以震懾或抵制這類行為。可以說,正是因為相關部門沒能做到細緻、全面的監督管理,沒能及時、有效地發現問題,才使得制度、法規變成了撂在紙面上的擺設,才使得防範和懲戒都無從談起。

此篇文章還只是舉了3個實例「略微」敘述了現象,但誰又能知道,還有多少真實存在的現象是沒有被揭開的呢?

還會有多少人前仆後繼的等著倘這渾水?

以此,結束。

亂七八糟說了一大堆,

文章的最後,再提個小願景。

酒雖好喝,不能貪杯。

但願,保障房能早日回歸保障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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