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龍國際(01182)發布公告,於2017年3月10日,該集團與一家公司(賣方)就有關建議收購一組於從事能源相關業務的公司(目標集團)簽訂了一份諒解備忘錄。就各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后深知,目標集團已與多間企業簽訂能源供應合作協議,當中包括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天津南車風電葉片工程及鎮江奇美化工等;及賣方為獨立第三方。
諒解備忘錄規定,建議收購的代價將以該公司發行新股份的方式支付,發行價將由雙方釐定。
根據諒解備忘錄,賣方同意由簽訂諒解備忘錄起計6個月,不會與任何人仕或實體就出售目標集團進行磋商。
公告稱,諒解備忘錄將由簽訂日期起開始生效,並於以下較早日期自動終止,即簽訂確實協議的日期;及簽訂諒解備忘錄起計6個月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