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被告人鄭某某,男,漢族,中專文化程度,神東公司**廠工人,系甘肅省慶陽市鎮原縣人。
經查,2016年7月至8月份期間,被告人鄭某某通過其微信向微信好友、朋友圈發布招聘兼職、網路商城刷單賺取傭金等虛假信息,其微信好友王某收到鄭某某發送的虛假刷單信息后信以為真,於2016年8月13日,將該信息通過微信轉發給被害人余某,余某經與信息內的QQ聯繫並按照對方要求進行操作后被騙取人民幣3000元。經內蒙古允正聲像資料司法鑒定所鑒定,鄭某某通過微信發布的虛假信息共計10741條。
2017年3月8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鄭某某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當你在微信、QQ等社交媒介中收到通過網路兼職、商城刷單等方式輕鬆賺取高額傭金相關內容的信息時,切莫輕信,謹防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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