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未來的錢你該怎麼分?

塵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曾經有一份可能價值巨大的股權擺在我面前,我要了。

——What?

從創業到上市,初創公司面臨的股權坑太多太多。當你知道這一切,可能已經晚了。《商界》雜誌擬從本期開始,為你帶來國內首席股權架構師何德文的「德哥說股權」,為你摘出精彩的3個「1」。

1個問題,1個案例,1個處理。

口述/何德文,股權架構師、七八點創始人

整理/本刊記者 彭 靖 

台上觥籌交錯,台下勾心鬥角,不動聲色的大BOSS,運籌帷幄的名律師,聽上去是不是像很多美國大片里的商戰情節?

真實的商業故事,往往比你看到的更冷酷,時時處處都面臨著人性的博弈。跟合伙人博弈,跟高管團隊博弈,跟投資方博弈。如果一開始走錯一步,很可能就是萬劫不復。

我有一個朋友,在國內特別有名的一家互聯網醫療公司內孵化了一個醫療新媒體。最開始我們都勸他出來獨立創業,考慮到種種變數,他還是選擇在公司內部創業。在此期間母公司投了300萬元,佔了80%的股份,他和經營團隊佔20%的股份。

結果很快,風向就變了。這個項目估值迅速達到4 000萬元,與此同時,母公司自己現金流越來越艱難。投資人想進來,一看,媽呀,這股權架構怎麼行?我看好的是這個項目的創始團隊,結果投的是這家母公司。創始團隊沒有話語權,而且一輪一輪融資下來,創始團隊20%的股份肯定越來越稀釋。創始團隊沒有動力,這個項目未來變數就太大了。

OK,這家互聯網醫療公司也Real耿直:你想我退出是吧?那就按照4 000萬元估值收購我80%的股份。

這就尷尬了。怎麼辦?讓我們先埋下一個懸念。

做畫像,打標籤

初創公司的股權設計應該怎麼做?首先要對股東做畫像。

從創業到上市,主要有這幾種類型的股東:第一,公司的創始人,實際控制人;第二,合伙人,也就是大家經常講的聯合創始人;第三,高管團隊;第四,外部的財務投資人。前三種是內部股東,最後一種是外部股東。

從整體去考量,股權架構更多的是公司內部股東的股權設計。

對外部股東來說,一般情況下就是定向增發股票,內部股東同比例稀釋。比方說,財務投資人定下來佔10%的股份,前面所有股東股份乘以90%;佔20%,大家就乘以80%。依此一輪一輪稀釋下去。所以,外部融資考量的要素,一是公司估值,二是公司到底需要多少錢。

但對內,股權設計就太重要了。基本邏輯是對每個人對公司的貢獻定價,但是未來貢獻到底多大,換句話說,每人該拿多少,這個賬可能算到白頭偕老都算不明白。

那就看看自己跟哪一種類型比較像。我通常會建議初創公司按這三種模型去對標。

  • 第一,絕對控股型。公司創始人,創業能力和創業資源絕對集中,他一個人拿到三分之二以上,即67%,給未來的高管團隊預留15%,合伙人團隊加起來18%左右;

  • 第二,相對控股型。老大能力和資源相對集中,其他合伙人也很重要,那麼老大51%,未來高管團隊15%,合伙人團隊34%;

  • 第三,勢均力敵型。能力很強,資源也很強,這往往意味著一開始創業就是很強的團隊。假設是三個人,那麼老大三分之一,同時對重大事項有一票否決權,另外兩個人加起來51%,再給高管團隊預留15%。

15%的期權池是怎麼來的?它有兩個作用。早期大家誰都不知道未來貢獻大小,拍腦袋就把股權分了,幹個兩三年發現不合理——有可能後面你的貢獻越來越大,但是拿得不多。既然有預留的15%,就從15%裡面給你去增發,這是給早期團隊預留調整的空間。另外,預留期權池,更能吸引人才的加入,否則每進來一個人,團隊就要博弈一次。

創業者都是人格分裂者

股權設計對初創公司最有價值。企業要是到了萬科這樣的規模,動一個點就是幾十個億的利益,那就幾乎沒有設計的空間了,全是刺刀見紅的博弈。

一般來說,初創公司的股權設計,定完量之後就涉及到定性。

從《公司法》到工商局登記的公司章程,普遍把創始人默認為天使投資人。這是很可笑的。我遇到過一個案例,三個人一起創業,其中一個人出30萬元,佔30%的股份,幹了半年不想幹了,又不想退出股份,其他兩個人只能幹瞪眼。早期公司不值錢還能接受,哪天公司值1 000萬元、1個億甚至10個億的時候,這兩個創始人是不是會覺得既不公平又不合理?

要我說,創業者都應該是人格分裂者,第一個身份是天使投資人,項目最小風險最大的時候我們幾個人都投了錢;第二,全職的運營者和經營者,光出錢沒用,這30萬元就是30萬元,要變成3 000萬元、3個億,錢只是存量價值,人才是增量價值。尤其現在很多公司是輕資產公司,存量價值特別特別小,未來團隊和人的貢獻越來越大;第三,還是公司的員工。

進入機制、調整機制、退出機制等等,最好在公司成立后通過補充協議確定下來。比如,創始人都不應該拿股權,而是拿限制性股權。我30%的股份,分四年兌現,干滿一年拿7.5%,要離職可以,沒有兌現的部分公司按照原始出資回購。要不要給離職的人保留一點?雙方可以協商嘛。

最重要的是做好預期管理。

大多數創業,創始團隊很多都是老同學、老同事、好朋友,都有很強的信任基礎。但是法律文件又是一個所有人都讀不懂,最沒有用戶思維的產品。大家有信任基礎,又容易在實際運作中出現博弈,所以在定量定性之前要達成一些基本共識。

合夥不僅是合夥一種利益,更是合夥一種溝通機制和創業理念。為什麼要分四年兌現?為什麼要回購?大家簽這些硬邦邦冷冰冰的法律條款之前,應該探討的是,想長期參與還是想短期投機?股份主要基於我們早期的出資,還是基於未來對公司的貢獻?等等。

沒有共識,大家每個條款都會博弈。多博弈幾次,這關係就很微妙了。

我拿的股份是不是太多了?

我在一些商學院講股權設計,發現一個很奇葩的現象。很多公司創始人先自己過來聽,完了之後把整個合伙人團隊帶過來聽。為什麼?後來有個老闆在課堂上分享說,我一個合伙人聽完課回去主動找我,說老大,是不是我拿的股份太多了,我要不要退出來一部分?

別笑,這是很真實的狀況。

百分百的企業都是拍腦袋分股權。分完了一看,沒有期權池,也沒有退出機制。老闆即便是大股東,他也擔心,哪天合伙人要掉鏈子了怎麼辦?未來高管團隊進來還有沒有空間?融資會不會出問題?

老闆是利益相關方,很多話不方便講。合伙人會想,你是不是算計我們啊?你自己都不專業憑什麼你說的是對的?乾脆啥都不說,全拉來聽我講課,聽完回去照著做。

對我來說,這也是用戶教育的一個過程。我經常給他們算賬,比如啟動資金50萬元,我出30萬元,佔60%的股份,你要我退到只佔20%,憑什麼?

第一筆賬國小生都能算明白,60%肯定比20%多;第二筆賬,作為創業者來說,我佔20%其實比佔60%還多,因為團隊有激勵就有動力啊,公司極有可能做大。

說穿了,不管是創業者還是投資人,你追求的是投資回報,而不是明面上佔多少股份。我一直有個理念,做成搞大,才是真正的公平合理。做不成搞不大,股權怎麼分都不公平合理。

阿里巴巴市值2 500億美元,馬雲占股才7.8%。股權設計不僅是理性的博弈,有時候也反映了一個企業的格局和一個企業家的胸懷。

促成交易即核心

是不是時間線一拉長,公司估值一上去,就沒有股權設計的空間了?當然不是。股權設計保障的就是股權的動態合理性。

講課算是普法性質。每個企業的情況千差萬別,具體情況還要具體分析。我給很多企業做股權設計的重度服務,比如回到最開始那個問題。

當時我給做醫療新媒體的朋友設計了一個方案,中心意思就是通過溢價回購的方式來解決股權爭議。

將母公司當做早期投資人。早期投資人投了300萬元,佔80%股份,這其實已經有估值了,估值也就400~500萬元。那麼現在,我們按照3倍左右的估值,將絕大部分股份收回來。

這種方式之所以行得通,基於兩個考慮。第一,母公司覺得自己確實幫不上這個項目的忙,並且,自己也有資金壓力,第二,誰能拍板?你就去跟能拍板的人直接溝通股權問題。我們人有個理念,說是會前談大事,會上談小事。所以在母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討論這個事情之前,你就必須把問題解決掉。

談話的策略是什麼?比較佔80%和佔15%的結果。你講幾點,1.集團公司可以控股佔80%,但是佔80%的股份的結果是什麼?融資進不來,高管團隊進不來,項目肯定會死。就算勉強活著,集團公司要考慮上市,一個初創的醫療新媒體還處於燒錢階段,財務也不規範,極可能影響集團公司的財務報表;2.如果你只佔15%,我能把人才找進來,能把投資拉進來,項目就全活了;3.對集團公司來講,原來投的錢按照三倍估值被回購掉,有現金流,並且還保留15%股份,未來項目做起來還有投資回報。

通過這種股權設計的思路和談判方式,最後人家接受了,收回了65%的股份,雙方都比較滿意地解決掉這問題。

朋友曾經想讓我跟他一起去談。我說別,千萬別。很多創始人談項目都喜歡帶個律師過去。我每次都建議創始人敲定方案之前,包括創始人跟團隊談股權跟投資人談股權,千萬別帶律師。我們背後全力支持,所有文件幫你修改,所有談判策略幫你輔導,但是肯定是你自己出去談判。要不你帶他也帶,這樣大家攻擊性都很強,再好的初衷也會談崩掉。

如果說世界上有兩種律師。一種是訴訟律師,不管遇見什麼事兒,都是你告他你告他;而我們更接近於矽谷律師,以股權設計為切入口,促成交易才是核心。

編 輯:王劍冰 [email protected]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