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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創意熱」的冷思考

之前有人問我:「小雲子,你覺得現在做短視頻營銷怎麼樣?」

我說:「為什麼這樣問?」

他說:「感覺現在有好多品牌都在做這塊,它們的視頻都很有創意,而且與傳統廣告相比,觀眾很喜歡這些有趣的創意內容啊!」

的確,如果要問:廣告設計什麼最重要?

大部分人第一個想到的詞就是:創意!

其實,關於「廣告與創意」,之前李叫獸也講過:廣告不是為了賣弄文采和創意,而是為了改變消費者行為。

然而,似乎從來沒人問過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很多人都認為創意最重要?

這個問題看上去很蠢,簡直就像在問「為什麼男人喜歡美女」一樣…不過,如果我們真的深入思考這個問題,就會發現一個令人不安的事實:

我們之所以認為創意最重要,可能是因為我們都被創意洗腦了。

一切從「信息」說起

要想搞清楚這個問題,我想應該從「信息傳遞」的角度進行分析。畢竟,一個人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都取決於他接收的信息,以及對這些信息的處理方式。

相信大家都聽說過「展示效應」,它是指:當一種信息以較高頻率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中時,人們就會產生全世界都是這種信息的錯覺,並很容易跟風模仿。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以前美國的禁毒廣告,廣告中出現了大量吸毒現象,並要求人們對這些現象說「No」,它曾在各大電視媒體廣泛播出。

然而,隨著禁毒廣告曝光量的增加,吸毒的人反而變多了...

雖然是負面案例,但這就是「信息展示」的力量,或者說是人類根深蒂固的「歸納性思維」的力量——因為我經常看到它,所以它一定很流行。(潛台詞:所以我也應該試試)

有創意才有傳播力

既然人們會受到信息的影響,那麼,什麼樣的信息才更容易被傳播和接收呢?

答案有很多,其中就包括「反差類信息」。

所謂的反差信息,就是那些打破常規認知的信息。比如「北京GDP全國倒數第一」就是反差類信息,而「北京GDP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就不是。

一方面,反差類信息更容易被傳播,因為它是很好的談資——你知道嗎?原來北京這麼窮啊;

另一方面,它也更容易被受眾接受,因為這與他之前的認知不相符,就更容易引起他的注意。

而創意就是很典型的反差類信息。畢竟,如果沒有反差感,又怎麼能叫「有創意」呢...

舉個例子吧:同樣是汽車廣告,你認為下圖中哪個的傳播價值更高?

當然是右邊那個,因為它很有創意,具有反差感——道路居然變成了一隻手,還把汽車拖起來,多麼有創意!

而這個廣告,終將會被錄入國際大獎的作品集,被當成藝術學院的經典案例,被廣告人當成用來展示自己身份的象徵…它會出現在很多場景。

換句話說:創意很適合用來講故事,所以非常具有傳播力。

相比之下,左邊的那個廣告似乎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其實,不僅僅是廣告,在很多其他行業也是這樣。

就拿建築學來說,那些大一新生就能叫出名字的建築,大部分都是所謂的創意建築。比如CCTV的「大褲衩」,雖然它造價高得離譜,清洗極其不方便,在使用方面也存在諸多問題...但人人都知道它,還是因為所謂的「創意」。

順便一說,大褲衩的設計者,之前就是媒體人,「講故事」對他來說真的是輕車熟路。

相比之下,那些看似平庸但及其高效的作品,卻往往很難進入人們的關注圈。因為相比於「創意」,它們實在太無聊。

創意是公關的良方

大家還記得之前的「百雀羚一鏡到底」的創意廣告吧。當時有人說它的轉化率低,然後立馬激起了各方輿論,讓百雀羚這個品牌再一次刷爆了朋友圈。

且不說跟PR談轉化是不是耍流氓吧,但從這次事件中,我們的確可以發現:創意是公關的良方,是媒體的好素材。

什麼是公關呢?

公關就是品牌跟媒體對話,再讓媒體把這些話進行加工和整理,並傳遞給廣大群眾的過程。

那媒體喜歡什麼內容呢?

當然是新聞,也就是新奇的信息——正如美國《華爾街日報》的資深撰稿人布隆代爾說的:「最適合登在報紙上的新聞就是,《我在FBI工作時如何通過與狗熊發生關係而找到了上帝》。」

而「創意」是具有反差性的,所以它也是很好的新聞素材,媒體可以用它來講故事。(即使有人說這個創意沒用,也僅僅是在反對創意,對品牌來說利大於弊)

讀到這裡你可能會問:你現在說的「創意是公關的良方」,和之前的「創意更有傳播力」有什麼區別嗎?它們好像都在說傳播價值啊…

不要著急,剛才我們說的傳播價值是普適的,並不針對某個行業或群體;而現在我要說的傳播價值,是專門針對廣告人、公關人和媒體人的。

如果要問:廣告人、公關人和媒體人主要是從哪些渠道了解各品牌的營銷動向?

我想答案肯定是各品牌的官微,以及那些營銷類的大號。(當然,在以前是廣告周刊等)

而這就是關鍵:由於這些大號吸引了很多廣告人、公關人和媒體人(尤其是自媒體)的目光,所以它們具有「很高的公關價值」。

而剛才我們說了,創意是公關的良方。所以,很多創意廣告、創意營銷內容都會優先聚集到這些大號上。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經常可以在這些大號上看到諸如「XX品牌在捷運搞事」,「XX品牌跨界營銷亮了」,「XX品牌的視頻廣告掀起了XX熱潮」,「老奶奶我都不扶,就服XX的廣告」…

包括品牌自己的官微,也是經常發一些好玩的內容。

誠然,這些內容都很有創意,但它們更多是出於PR的目的——品牌方發布創意內容,大號說「很好」,自媒體跟著說「好」,普通群眾看到了也覺得「這個品牌有點意思」。

這樣說是什麼意思呢?

意思就是:這些創意廣告,它們的目標受眾其實是營銷人和媒體人。

至於真正的消費者,如果沒有其他媒體在一旁講解和鼓吹,單靠這些「好創意」很難對他們產生影響。(就會產生李叫獸所說的「自嗨」)

不要忽視創意之外

正如上文提到的:當一種信息以較高頻率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中時,人們就會產生全世界都是這種信息的錯覺,並很容易跟風模仿。

而這就坑了一些小品牌的營銷人了,尤其是入行不久的新人——他們每天看到這麼多品牌都在搞創意,所以自己也忍不住想搞…(比如之前問我短視頻的那位,就是這種狀態)

然而,就像小馬宋老師的文章《平庸的公司也不需要什麼高級貨》一樣,小品牌也不需要刻意追求「好玩的創意」。

因為你沒有大品牌那麼完善的營銷體系(比如多平台整合營銷),無法形成連貫的戰術動作。別人是連鎖反應的持續加成,而你可能只響一聲就結束了...

之前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廣告人每天看那麼多廣告,到底被推銷了什麼?

直到前幾天,我突然想明白這個早該想明白的問題了,答案就是「創意」。

當時我正在看一個廣告大號的文章,而該文的主要內容,就是網易考拉海購的視頻廣告:

該視頻已下架

這個視頻很好玩,很有創意,大部分人看了之後都感覺好喜歡。

而文中對網易考拉在營銷方面的描述,更是讓我印象深刻:

你發現沒,網易考拉海購打廣告

從來不直接說自己有多好多好

而是非常懂得欲揚先抑

在我印象里,網易考拉是個玩借勢營銷的老手

但它之前從來沒有拍過這種風格的視頻廣告

不知道這次宣傳816洋貨大賞

是不是幾個策劃湊一起開會討論說:

「哼,借勢營銷都玩膩了,換一個,拍廣告吧」

結果一拍出來,照樣刷爆朋友圈

現在想想,這些話的確是「公關味」十足…

雖然它們很接近事實——網易的營銷的確做得很好。不過,這種描述的確會讓不少人覺得:網易考拉海購之所以做這麼大,就是因為它的營銷很有創意——各種借勢營銷,各種新奇好玩...

而事實上呢?

事實上,除了這些好玩的創意廣告,考拉海購還投了很多其他廣告,從戶外到分眾,更不用說那些大把的公眾號了。

信息來源:FooAds.com

這些廣告都沒什麼創意,它們都只是「無聊」的賣貨廣告。

然而,雖然這些沒有創意的廣告才是銷量的主要貢獻者,但它們仍然會被很多人忽視。

產生這一現象的原因主要有兩個:

  • 這些渠道並不專門針對營銷人,所以他們很少看到。就算看到了,他們也不是在「研究廣告」的狀態,而是跟普通人一樣——在打發時間或者購物;

  • 這些案例幾乎永遠不會出現在那些營銷大號上,因為它們實在不是什麼值得談論的東西…

這就導致剛才說的那個問題——很多人看到別人在玩創意,然後自己也想玩,卻沒關注到別人創意之外的東西。

所謂的盲目跟風,就是這種狀態。

總結

之前李叫獸一直很反對「自嗨式廣告」,認為它們只不過是在賣弄創意,並不能有效改變消費者行為。

現在看來,這種觀點也並不全對。

廣告的內容應取決於其目的,如果目的本身就是PR,即使是賣弄創意也是有價值的。因為你的目標受眾不是消費者,而是那些時刻盯著你的媒體,而媒體就喜歡有創意的信息,他們會幫你講故事。

就算最終轉化率低,也不見得是壞事。(參考「百雀羚轉化率事件」)

不過,這種玩法可能只適合那些具有完善營銷體系的大品牌,它們可以較好掌控各渠道、各階段的營銷節奏,併產生協同效應。

至於剛起步的小品牌,還是先把基本的做好吧,不要太執著於「好玩的創意」。就算有媒體為你唱讚歌,你也不見得能聽到消費者的掌聲。

除非你是一家靠創意為生的廣告公司...

註:本文所說的創意,主要是指為了創意而創意,而不是反對小品牌用創意思維去做營銷。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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