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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公益的悲情時刻:零風險公益觀

「如果這場官司打輸了,我只能從這裡跳下去。」

這句話起源於2000年的3月,在青少年發展基金會起訴香港《壹周刊》誹謗希望工程案正式開庭前夕,講這句話的人此時在香港華潤大廈18層,正是公益界的泰斗、希望工程的創始人徐永光先生,也遇到了公益歷程中的「悲情時刻」,可喜的是,最終香港《壹周刊》敗訴,從永光的語氣中,筆者不僅僅讀出公益人的一種擔當,而且感受到了一種赤裸裸的壓力。

時隔17年之後,徐永光、劉文華仍然在為公益的去零風險化奔走,甚至最近在做的慈善的資本化運作方面的倡導,雖然這是一個漫長的歷程,畢竟,不要說影響大眾對公益慈善認識的真正覺醒,就連影響公益圈內的各個基金會夥伴們的覺醒,都不是一朝一夕之事。

長期以來,對公益的一種要求,讓公益不敢探險、不敢試錯,因為我們從小都被教導說,政府有時候可能會出錯,企業也可以去出錯,但是,公益,絕不能出一絲一毫的錯誤,也絕不能將公益暴露在風險之下。

說說公益有哪些「零風險認知」

說到公益的零風險,這裡指的類別有很多,包括投資的零風險,包括營銷的零風險,包括項目實施與運作的零風險,包括政策的零風險等等,舉一個例子,就拿投資的零風險來說吧,對於基金會來說,你的錢都是我捐贈人捐贈給你的吧,那你就要把這個錢安安心心地去放在受益人身上,不要去做什麼投資,我也不允許你做什麼投資,你投資賺了還可以,虧了怎麼辦?大多數捐贈人心理都是這麼想的吧,所以對於公益組織,你一旦把錢用來投資,我捐贈人絕對會來找你,前段時間涼山義工李白獲刑的例子大家都非常了解,先不管是他私自佔用與否,反正他把善款用於投資,然後被大家公眾千夫所指是公認的事實。

同樣,作為捐贈人認為,我捐給你的錢,你要全部用在受益人身上,不要做什麼營銷,為的是啥,你做公益就該默默無聞,對,你做公益難道還是圖名嗎?你要這麼大的宣傳幹啥?你想在捷運給你自己的公益組織打廣告?你看看有幾個公益組織給自己做廣告的?所以,我捐贈人不支持你主動營銷,我們還記得之前汶川地震的時候韓寒不信任公益組織,非得「身體力行」自己親赴災區救災的故事嗎?所以,你把錢用在你組織自身身上,並且還增加了風險,即使是一絲風險,我都不答應。

還有,公益的道德風險,我們看看之前的永光的例子,青基會花了這麼多錢來打這個官司,萬一這個官司打輸掉了,不要說永光自己公益人的擔當與責任心的緣故,就拿你們公眾來說,你們會不會要把他推向深淵?永光如何會向公眾有個交待?在那個時代下,我們無從得知,我們唯一知道的是,即使是時隔多年之後,紅會的「郭美美事件」、嫣然天使基金被指責「善款下落不明」事件的當事人都只好選擇去忍讓,即使是公益組織是對的,但是為了組織自身的未來發展,公益組織打破了牙自己咽在肚子里,開明人士也只能哀其公益組織不幸、嘆其公益組織不爭,況乎那個時代。

同樣,對於公益組織的政策性風險,最好公益組織一點也不要去觸碰,公益組織只要安穩去做好自己的愛心就行了,不要這裡去揭開政府部門的底,那邊又去揭開企業的底子,想綠色和平這樣的公益組織絕對是國內的政府部門與企業所頭大的,動不動就拿政府的詬病示威、集會或者在公開場合進行行為藝術,對政府和企業看來,你說你安安穩穩做做你的好事不行嗎?所以大眾意識範圍內的公益組織一般都是去去敬老院、關懷留守兒童、撿拾一些垃圾,捐款做一些愛心,都是美好而「安全」的,而不是冒險而激進的。

把公益束縛住了手腳,其實是對公益的「污名化」

但是大眾你們在考慮這些問題的時候,難道沒有想到你們把公益束縛住了手腳了嗎?公益是不是懷胎懷錯了,公益組織難道就真的不能投資?公益組織難道真的不能營銷?公益難道真的是你們認為所謂的「安全」的,而不是「激進」的嗎?公益難道就應該因為「零風險」而「自廢武功」?這就是大眾的想法,這就是你們每一個人的想法,你們覺得公益組織發展與其自身需要成本,那還不如像韓寒一樣「人人公益」,每個人都走向公益的最前線去捐款,像陳游標一樣直接到災區發人民幣好了,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公益的組織化就毫無意義,但是顯然公益發展了這麼多年,發展出了這麼多優秀的公益組織,它們在運營的過程中都非常有效率,恰恰證明了公益的組織化的意義所在,當然組織化需要成本,但組織化更有效率,這個道理其實就像當兵奔赴前線,你可以選擇去正規軍參軍,也可以選擇獨自一人單槍匹馬一樣,否定公益組織的自身成本、否定公益組織化就是否定公益的根基。

那麼你們為什麼要把公益束縛住了手腳呢?因為你們想要一個「聽話」的公益,想要一個聽話的「第三部門」,那麼你們怎麼樣去把公益束縛住手腳呢?很簡單,其中一個方面就是我們第一部門、第二部門做的事情,你第三部門不要干涉,你明白沒有第三部門,你連碰都最好不要去碰!我第二部門企業是做盈利的,我盈利就要營銷,好了,你不是第三部門嗎?你不是公益的嗎?公益不是純潔的嗎?我有這權力可不是等同於你有這權力哦!所以你最好不要盈利或者營銷,你第三部門想想,你一這樣做你不相當於給自己打廣告了嘛,你是不是甚至就和我競爭起來了?那你和我還有什麼區別?所以公眾也不答應嘛;對於第一部門,你第三部門你做公益的不要動不動就什麼發聲,動不動就什麼因為環保問題指責某某省長,不要動不動就因為乙肝歧視就像雷闖一樣去給總理寫信,你知道我很不高興嗎?對於第一部門,維護社會穩定才是第一要務,我要你第三部門存在,難道不是用來維護社會穩定的嗎?我設定法律,難道不是為了維護社會穩定的嗎?所以在公募牌照沒有打開的情況下去談公募安全,在公募方面沒有太大影響社會穩定的前提下去談公募安全,目的其實是傾向於維護社會穩定為主的,所以你第三部門不要有什麼風浪,你要尊重我,所以我們看康曉光老師寫的《依附式發展的第三部門》,從書名就知道個中緣由了。

公益,不是為了「安全」而存在

所以我們知道我們的第三部門發展的不易了,知道我們的公益發展的不易了,在國際上第三部門之所以稱之為第三部門,有其與第一、二部門三足鼎立的力量與勇氣,它的發展並不依附於某一個部門,同時它又深刻影響著兩個部門,公益不僅僅是做一些愛心的小事,而且能夠影響第一、二部門,甚至對破舊、腐朽的第一、二部門有摧毀的作用,去深刻推動社會變革,我們看到在非洲,公益組織做的《KONY 2012》這個反映童軍的紀錄片甚至影響了當地的政權、軍隊與結構,這是公益的力量,所以公益並不是所謂的「安全」,公益是推動社會變革的力量。

公益,不可完全「聽命於」於公眾

企業被利潤綁架則肆意橫行,公益被大眾綁架則什麼都不能做,看看我們身邊的多少公益現象,有多少公益「領袖」,都或多或少被大眾綁架,被大眾貼上了神聖的公益標籤,將公益神聖化,讓在公益這個圈子裡面,相比於政府與企業,你做一萬件好事都不為過,你做一件錯事就把你打入深淵,身邊的朋友們,你們對待公益人士是不是這樣的態度?你們不允許公益有污點,如果有了污點,你們甚至覺得這個組織寧可廢去,讓公益去做「乖乖女」,第一部門與第二部門出於自己利益考慮去限制第三部門情有可原,當然今後也不能用有色眼鏡去看待第三部門,但是你們大眾卻出於個人的考慮也去限制第三部門助紂為虐,願意去當個新時代的嶄新「看客」,就像《公益慈善論壇》前段時間比較熱門的文章《如果真的善良,請自己去做公益》所講的一樣,你們難道沒有責任嗎?第三部門還能發展起來嗎?

現在的第三部門,一方面是把其手腳束縛住,另一方面卻是高呼「你們去發展啊?」在公眾的偏見引導下,在其他部門的壓制下,第三部門怎麼有好的發展機會?

回想2000年3月的那一天,如果可以倒回來,筆者有一個夢想,真的希望當時從公眾的角度能給永光一些安慰:

「官司打不贏,沒關係的,不要自己負擔太大了,儘力就好」。

在以後的基金會發展中,還有:

「基金會也要去投資的,有些風險只要管控得當還是好的,反正是為了將更多的資金運用在公益事業上嘛」。

還有:

「花點錢做做廣告沒關係的,只要對募捐有所幫助,失敗了也不要有太大負擔,企業都砸出百分之幾十的錢做廣告,我們難道不能拿出幾個百分點?說不定還有奇效呢。」還有 ··· ···

希望這些都不是泡影,重要的是,我們不要拿聖人的眼光去看待公益,允許公益試錯,允許公益有風險,只要風險得當並且可管控,才能讓第三部門能夠大展身手,共繪公益的宏偉藍圖。對於公益組織,也不要過於在意一些公眾粗鄙、帶著有色眼鏡看事情的心思,該做什麼就做什麼,不被公眾輿論所左右搖動。

在對公益更多的支持之前,無論是各個部門,還是讀這篇文的你自己,請去除一些不必要的限制,去除不必要的偏見,去除你對公益的完美主義者傾向,請給公益更多的寬容,有些鍋不該公益人獨自背的,不要讓公益人一人扛,讓公益組織、讓公益人更有尊嚴地活著,不要把公益人逼死了,不要讓公益人變成這個時代孤獨的騎士。(王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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