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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自己的老師是怎樣一番體驗?

「而誰都明白,他不是神。你喜歡他脫俗的帥氣,那他必然也有鬍子拉渣的時刻。你喜歡他吟詩賦唱的遺世高蹈,那他也會髒話連篇地抱怨吐槽。你喜歡他清高狷狂不食煙火,他也可能為了一點單位福利喋喋不休。」

1.

喜歡是放肆,而愛是克制。

當這句台詞火遍大江南北時,閨蜜說,「你的一切行為都可以得到合理解釋。」閨蜜一直期待我能搞個大新聞,比如公開表白求萬人簽名支持,比如每天一封滾燙情書,再不濟也要去辦公室偷偷塞一張小紙條。

可我溫吞如水。不是水壺裡差幾度就會沸騰的溫水,而是炎炎夏日下曝晒的一坑小水窪。

在學校里有很多次跟他相遇的機會。有時戴墨鏡騎車與他擦身而過,等他走遠,閨蜜一臉壞笑說,「剛才是你男神誒!」有時候真的遇上了,眼睛只好瞥向地板,做滿地找錢狀,不敢同他對視。他先跟我打招呼,雲淡風輕地說聲「嗨」,我尷尬笑笑,兩腮僵硬如石榴。

閨蜜說,原來臉真的可以瞬間漲紅的。

他是我的老師。

很久以前寫過一篇文章叫《雨巷》。那是我高一時鄰班的語文老師,生長在江南,薄衫深眸,恂恂儒雅,笑得再燦爛眉眼裡也全是把人溺到窒息的哀愁。我抓住僅有的機會靠近他,加文學社,寫文章,凌晨三點給他發郵件。直到他調任到行政機關做秘書,變成令我陌生的樣子。

最後我寫,「並不幻想他出現在江南,只是想飛奔到北方小鎮,跟他飲一壺烈酒,嗆著眼淚,大聲背出那首《雨巷》。」

文章出來后很多人聯繫我,他們說,在故事裡看到曾經的自己。原來這種情愫不是一小撮人的秘密,是大眾青春里的必經之路。這跟暗戀無關,跟愛情無關,這樣的師長只是一個溫柔的器皿,盛放著萌動年紀在同齡人身上無法寄託的情懷。

總有一把凌厲的剪刀來終結它。比如有一天突然發現他穿著大汗衫在菜場為五毛錢砍價,頓時失望之情排山倒海。比如你早就脫下稚氣的校服,回頭髮現他依然站在原地把課文原樣講述給另一撥人。

總之,我以為這樣的情緒藏在歲月的尾巴里漸行漸遠,再也不會有了。

2.

大一上課周第一天,學長問我選了哪些人的課,我報上他的名字。學長說,「你人品真好,他的課很難選,上課要認真聽講。」我再追問,學長便賣關子,隻字不提。

復旦的風流雅士當然不會少,撿個漏當然好。蹭蹭蹭爬上四樓,提早佔座,就等真相水落石出。等到上課再進教室,果然名不虛傳,滿滿當當,還有大批人擠在門口站著聽。

他背一個黑色雙肩包,樂扣水壺裡盛滿濃郁的茶水。他不帥,但眼睛明亮,教政治課,上課前,竟然要逢迎我們的口味,主隨客便。熱熱鬧鬧聊到一半,他說,「我代表復旦師生對你們新生的到來表示歡迎。」

冷不丁一句空洞的官腔把大家嚇一跳,我們只好悶著頭鼓掌。他突然問,「你們不覺得這句話有問題嗎?」大家面面相覷。我伸出右手打一個指響,「你憑什麼代表復旦師生?」口氣冷峻,頗像質詢。

「這位同學,請你再說一遍。」

我突然沒了底氣,聲音從大象降成老鼠。

「你叫什麼名字?」

我更不敢說話。遇上記仇的主兒,期末得一個F,向誰哭訴。

一陣沉默,他說,沒錯,我沒權利代表「復旦師生」。

原來這是設定好的找茬題。

沒講出自己的名字,絕對是我整個學期最後悔的事情。為了讓他記住我,我多花費好幾個月時間。

我每次上課坐在第一排固定的座位,他每次提問,我迫不及待拿右手打一個指響,哪怕沒有觀點,也要瞎說一通刷存在感。他每講一個歷史章節會薦一本書,我沒時間讀完,就去豆瓣瀏覽重點,然後給他發郵件提問,喬裝打扮成虛心的好學生。也包括在很多場合大言不慚說,他是男神。

當時我在校媒做記者。每周開例會報選題,我在副主編面前把他的名字連喊三遍,然後換來一堆白眼,「太有爭議性,話題太敏感」,每次都是閉門羹。夜裡想到他,難免懊喪,原來自己依然沒過那個拙樸的青春期呀。

聖誕節的時候,文科圖書館用很多本墨綠色字典碼成一顆巨大聖誕樹,很多人把寫滿祝福的便簽紙貼在上面。我沒猶豫走過去,寫下一紙未署名的告白。

就像回到高一,凌晨三點蘸著青澀梅子酒寫郵件的深夜一樣。

3.

如果細分下來,感情有太多種歸類。可我不是專業的藥劑師,無法把各種試劑稱量定性。在模糊的語境里,姑且把這種感情叫做「喜歡」。

我的室友喜歡她的哲學老師。她從亞馬遜買來成箱哲學書,不再跟我探討哪家店的外賣更好吃,突然和我爭論形而上的存在性問題。我看著她逐漸瘦下去的肚子和不斷充盈的大腦,覺得多巴胺十分奇妙。

那天她查到老師給博士生上課的地點,抱著一大摞書前去旁聽。在教室門口,她始終不敢推開門,只好焦慮地原地轉圈。煎熬許久,上課時間已過,她仍然站在門口,下嘴唇的皮快咬破。

門突然打開,她的老師拿著手機走出來。二人對視,她愣住,手裡的書撲通墜地。然後她扭頭跑開,鑽進電梯里。

哭著跑回來時,她跟我說,「特別厭惡那麼怯弱的自己。」

「想靠近他,又不勇敢。」

「男神」這個詞真是極好。貼上「神」的標籤,那他本身就是用來仰視的。這樣,一切的羞澀、怯弱、卑微,都是理所應當。

而誰都明白,他不是神。你喜歡他脫俗的帥氣,那他必然也有鬍子拉渣的時刻。你喜歡他吟詩賦唱的遺世高蹈,那他也會髒話連篇地抱怨吐槽。你喜歡他清高狷狂不食煙火,他也可能為了一點單位福利喋喋不休。

男神之所以為神,是因為時空限定,他向你展示的只有美之一面。

4.

一學期太短,課程快要結束。我一邊沉醉其中,一邊懊惱喪鐘的迫近,不再有這麼棒的課,不再有讓人目不轉睛的他。

最後一節課,課堂的背景音樂是羅大佑的《閃亮的日子》。

我用了兩個晚上寫一篇小小的期末歷史論文。坐在學校著名的3108通宵教室,夜晚一點點被涼意滲透,最終隨風沉淪。咖啡由暖變涼,心裡卻像冬日的土地,積雪越來越厚。想起他講的歷史浮沉,溫情的細節,頹唐的人事……

竟然拿了A。查到成績后,迅速給他發郵件,打開郵箱界面,突然不知如何是好。課程結束,拿到成績,兩人唯一的聯繫也斷掉。

感謝一番后,厚著臉皮問,以後有歷史問題能否向他請教。其實向來讀不進大部頭學術著作,平時哪會有什麼歷史問題。只不過要抓一根纖細的繩索,哪怕搖搖欲墜,不想離岸。

他很快回復。

「今後依然混跡在復旦,還會常碰面。」

我繼續回應他,幾番來往過後,要到他的微信號碼,就像從天庭打通至凡間。

但沒有再和他聊天。

這是他在復旦教書的第二年。下學期,他的課程更火爆,我有時坐在角落裡,聽他和學生們嬉笑怒罵,聽那些或熟悉或陌生的段子,覺得恍若隔世。

但「假公濟私」的機會太多,只要用心,便地都是勾搭的機會。做學術沙龍邀請嘉賓,我瞬間想到他。既然聊政治,就湊齊左中右三派,玩一次「鏘鏘三人行」。

那天大雨傾盆,場地竟然陸陸續續坐滿了人。他走進來時,甩甩手中的雨傘,脫下外套,朝我笑笑。彷彿他融化了去年冬天的雪,飄落到這個夜晚,成為春天的雨。

他是很多人的男神。女生們目不轉睛地盯著他,對他拋出的每一個笑料積極回應。散場后我在打掃桌子,聽到一個女生悄悄跟同伴說,「真喜歡他呀,喜歡得想追他。」

我輕輕地笑一笑。

坐在朋友的腳踏車後座上離開,看到身後的他沒有打傘,哼著老狼的歌,踩著月亮。

跟輔導員吃火鍋,再倔強的食物都會在滾沸的鍋里被煮爛,在熱氣騰騰的火鍋面前,人們太容易傾訴衷腸。

輔導員說,「誰都看得出來,你喜歡他。」

土豆片太燙,我吐了吐舌頭說,「那又怎樣?」

「去追啊。」

辣椒嗆到嗓子眼。「你也太俗了吧。男神是用來追的么?」

輔導員曖昧一笑。兩人突然默契地談到復旦某系的風流韻事,教授追女學生,和原配離婚,和學生結婚,再離婚……絕非個例,佳話連連。

那樣的畫面太難想象。引經據典妙語連珠的教授突然脫下西裝,穿著白褲衩大涼鞋和你一起買菜做飯,坐在馬桶上讓你給他遞手紙。

為什麼要讓男神跌落凡間呢。

5.

大一下學期,我在學校報社升了職,終於可以自由上報選題,有了正當的途徑光明磊落地追問他的過往。

他爽快地同意接受採訪。

我在辦公室門口等他,他穿一件千年不變的外套,頭髮剪得簡單清爽,十分可愛。「老師您真萌。」我裝作熟絡的樣子跟他開玩笑。他愣了一下,十分不好意思地撓頭。

筆記本電腦里存著幾十個問題。我發揮狗仔精神,在百度上把他扒了底朝天。相比其他人氣青年教師,他在網上幾乎沒有照片沒有採訪。

我從全家買了大摞零食,一邊嚼樂事洋芋片一邊拋問題給他。心裡想著他真有些差勁,竟然沒有給我倒水。

講他安徽的鄉村,講他的國小兩個年級共用一間教室一塊黑板,兩個老師講課聲音此即彼伏。剛來複旦,大都市裡太多選擇讓他有些無措。去加拿大讀書,他瘋狂地想家,最後在一個基督教會的閨蜜團里找到精神依託。

聊到很晚,幾包洋芋片見底,光華樓的燈已經熄滅大半。最後他愁苦說道,「其實我是個很無趣的人,生活里除了讀書教書也沒多大愛好,稿子應該很難寫吧,難為你了。」

我心想,哪有的事。稿子一出,肯定又鞏固你的男神形象。

最後一個問題,我問他,「來教書這麼久,就沒有女生跟你表白么?」

我知道,聖誕樹上那張字條,他看到過。

「你確定那張紙的意思是告白?再說,復旦里有說不定有很多個重名者,不一定是我。」他擰開樂扣茶杯喝一口茶,極力掩飾。

「好吧,老師再見。」

那夜的光華妖風特別兇狠,腳踏車和我被風撕扯地七零八落。心裡突然被溫熱的草垛填滿,有點發脹。

第二天,閨蜜咬著筷子問我,採訪有何收穫。

我老老實實交代。「家裡催他結婚,他現在跟一個大提琴手相親。

「你還是換個男神吧。都走上相親這條庸俗之路了,真是……」

我扒著眼前的米飯,沒再說話。村上春樹老人家說的真好,追求得到之日即終止之時。我終於如願以償聽他親口講述他的故事,但那又怎樣呢。原來我喜歡的,只是站在3408教室里,告訴我們「若批評不自由,則讚美無意義」的他。

6.

我寫完稿子給他看,內容被他閹割不少。比如成為敏感詞的「自由主義者」,比如他喜歡抱別家小孩的怪癖,比如他想成為家庭婦男的終極理想。

我有點失落,但只好遵命。閹割完的稿件依然被大批量轉發,大家對男神的愛有增無減。再後來,拿著這篇報道去面試,我成為南方報業的實習生。

我已經利用所有條件去接近他了,故事到這不得不畫上靜默的句點。我再也沒想過去逾越什麼,就像高一,搗爛所有的情緒,用濃稠的夜晚來稀釋沖泡,再悄悄咽下去,取悅自己。

閑來無事時,我常打發閨蜜去聽他的課。「他一直叨叨陳年舊事,有什麼好聽的,我都是為了你。」閨蜜牢騷道。

這樣我就有理由趴在窗戶上見他。

下課了,我接閨蜜出來,她說,「上了兩節課,我終於有了一個巨大發現。」

「什麼?」

「你趴在窗戶時,他看到你的瞬間突然臉紅了。」

「誰臉紅?」

「他啊。」

就當閨蜜講了個笑話。

再偶然遇上他時,先打招呼的總是他,臉紅的還是我。如果沒有認識他,我可能不會發現,自己心裡仍然住著一位小小的少女,有一顆世界上最敏感的心。

室友和我說,她不會再為了哲學老師去讀那些她不喜歡的書了。但偶爾從他身邊經過時,還是會驚慌失措。

男神,大概是活在青春畫冊里的一塊凸起的雕塑吧。

真人真事,一年前寫的,發在今年6月《萌芽》的文章。今天讀來,雖光陰不再,仍然感懷。

願年輕時多釀些故事,到老之後風乾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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