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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我和他

【作者簡介】張大官人,原筆名素白,中學教師,四川省作家協會會員。

【本文由作者授權發布】

又名《步旅》

序言

我把我和你們的故事寫成青春紀念冊,感謝你們陪我一同走過的點點滴滴。每一章節,都是一個感人的故事。第一章,算是《遙寄》的開頭,算是我高中生涯最難忘的一次經歷。寫在前面,寄給「遠方」的那位朋友。薄薄的信箋,滿載思念。三年是一個大寫的數字。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曾經那個和你一起偷枇杷的女娃子已經變成了成年人。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那所有的一切,都在我的日記本里,包括你給我的文筆爛掉渣的小紙條。

我的腳步走過了一段又一段的風景,我靈魂的顏色,時而彩色時而灰白。我希望把與你們一同經歷的點點滴滴感人片段,以書信的形式寄給你們。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我和「他」,初戀是逆光成長》

二十歲半

還記得我和他第一次相遇的時候,我竟然不知道我的世界原來這麼小。從小在盆地長大的姑娘,沒有大城市女孩的遠見與豁達,但是我的家庭很溫暖,父母健康,生活富裕。我的生活圈子很窄,很多現實的東西都在我的幻想中經過加工成形,扭曲成現實。我沒見過比我好的生活,也沒有體會過那些吃不起飯的人是怎樣一種生活。遇到他的時候,我知道我好像變得有點不一樣了,我有些激動,我的世界正在一點點開啟,我發現我並不是只生活在幻想里和父母身邊的孩子了。雖然我懂事得晚,好像從他身上我看到了從前的自己。那個時候我讀大二,第一次離家去最偏遠的山區,有些時候往往一個錯誤的選擇,就會改變自己人生的航向,但是懵懂的我並不知情,看到身邊的同學都猶豫再三,沒有做過多的猶豫,我想給自己一個機會,現在才二十歲,我還年輕,青春不朽,錯了就錯了,對對錯錯不屬於這個年齡該評判的。遇到他的時候,我不用多少細節去刻畫這場相遇,總之那是七月的一天,天氣特別特別好,但我還是心事重重,因為放不下父母,我不是去做什麼大事,但是父母就是擔心我,就是放不下我一個人去和同學們處。媽媽把我送到火車站,看到她擔心的樣子我也很為難,但是終於在七月糾結的那一天踏上了去涼山的火車。我一直明白我最欣賞的生活,不是無憂無慮什麼都不去想,而是一種踏實,安心,歸屬感。是的,我從來就缺乏歸屬感,總是覺得我是這個社會之外的人,是朋友之外的人,是班級之外的人。我二十三歲多的時候有一次和朋友見面,她和我談到了寫作,談到了人生。她對我說了我在二十一歲的時候特別糾結的一些事,她看穿了。她說楊揚,我看過一些你寫的東西,我感覺像一隻孤獨的靈魂要伸出手來。那個時候確實孤獨,因為放不下另外一個影子,就意味著背叛自己,而他似乎總是和我差一點點緣分。我就這樣沒有什麼目的性的去了那裡,我當時想的是,我如果能在那裡呆一輩子應該很安全。

二十一歲多

有一段時間,我放棄了自己,放棄了家人,放棄了尊嚴,只為愛,我原本是想付出愛,但是沒有明白的是,我還不夠愛自己。我看到他正在打牌,玩得很高興,我從他身上好像看到了爸爸年輕的樣子,爸爸對我說過他年輕的時候朋友特別多,人緣特別好,爸爸是警察,當時爸爸正在站口子,媽媽闖紅燈認識了當年長得像山楂樹之戀裡面老三的爸爸。爸爸當年很瘦,很英俊,我看過他照片,笑得特別痞子,長得有點風流。他長得並不痞,戴著眼鏡,斯斯文文的,剛開始我看他囂張地玩著撲克,覺得他和我是兩路人。對他印象改觀是在他生火做飯的時候。一個人特別孤單的時候那種獨立堅強的背影,他玩殺人遊戲總是讓大家高興,沒有將人趕盡殺絕,我覺得他至少是善良的,由於一開始他就很張揚,於是我記住了他。後來他悄悄塞給我一個李子,放到我的辦公室下面,我知道這顆李子中友情的成分好像多於喜歡。我當時傻樂,第一次有男孩給我了一個光天化日之下讓我感動心口發酸的愛情,雖然就是一個一毛錢的李子,它留在了梁山,留在了我的記憶里,他叫我不要說他給我留了一顆李子,問他為什麼,他很靦腆地笑著,我發現他整個眼睛裡面都在笑,是真的笑,就那一瞬間,我的心乾淨地近乎透明,從來沒有如此乾淨過。我臉紅地看著周圍同學投來的或羨慕或調侃或好奇的眼神,那個下午我手足無措,又洋洋得意。

我並不知道那是我一輩子只有一次的經歷,我不知道別人二十歲的時候在幹什麼,我只知道我二十歲正好的年華。「命運像列車,但是不代表緣分。」我把那顆李子放進了黑色書包里,沒有一個人知道,我經歷了這樣一場「愛情」。回到家,我把那顆李子拿出來,吃了。有的人是轟轟烈烈的愛,要大家都知道,但是我只知道我二十歲的時候那場愛情是含蓄的,又略微帶點傷感。

短短的十天結束了,我們回來的那天,梁山下了一場特別大的雨,我憑著自己的良心說是我出生到現在見過的最大的一場雨,朋友也是寫小說的,她對我說,她和他男朋友認識的時候是在陰天,分手的時候下雨,我一直不相信宿命,但是往往有時候又不得不信,雨可以衝散很多記憶,那天從涼山回成都的火車下了好大一場雨,我隔著雨看了看他的表情,他若有所思,我天真地看了他一眼,本來是想借著這場支教凈化我的心靈,誰知道,我的表情沒有完結的一瞬間,我露出了猶豫的神色,他捕捉到了,一抹釋然從他的眉宇間散開,總之,那一瞬間,我再也沒能有機會讓他走近我生活。愛情往往就是那一瞬間的堅定,錯過了那一秒,後面再做任何努力都是沒有緣分。

二十二歲

誰也沒有料到我的初戀只有短短的一天,或者是一瞬間。那個時候我有勇氣把天上的星星摘下來,那個時候,我的心可以無限度地接近那座山,可以無限度地接近藍天和七月八日那一晚的星星。那個晚上,我看到他在廚房,只是剪影,可惜我沒有打擾他。後來的愛情,是多了太多強迫的印記,我們通過QQ,可能是他還殘存著對2011年7月的不舍。他語氣親切,就是看不到內心,我看不透他,很傷感。我很難過,我是這樣一個女孩子,性格直爽,口無遮攔,很多人都可以在相處很短的時間之內看透我,也有朋友對我說,她們不能完全讀懂我。就是和我處了十多年的朋友都這樣評價我。其實看不透看得透又有什麼關係。我的家庭,我的長輩,包括我,一生只追求一份感情。

我很傻,在大學畢業之後都沒有忘記他,我在給他寫的信裡面幾近哀求,可是他只是淡淡的。

爸爸說,男人越愛越怕,怕責任,所以要走。

我知道,有些事不能強求,如果愛走了,至少我要學著破繭成蝶,成就最好的自己。我的心,可以無限接近電視塔的高度,就算沒有愛情,我也有一個朋友,她說過要陪我去電視塔約會。因為在那裡,我可以更清醒地讀懂我自己。

二十二歲,我去過雲南,在聊避風雨客棧邂逅了兩個女孩,我的青春很簡單,但是有色彩。不深刻,但是感動過。「我記得我們坐去瀘沽湖的船,一起吃雲南當地的生魚片,愛財的姑娘小馬,沉默的姑娘舒淇,我自己做了兩張紀念郵票,明明知道是一種附麗,旅行的意義恐怕就是附麗。

寫到這裡我有點寫不下去了,有點想哭。會哭,說明我真的年輕。如果我不記下這些東西,我想我有一天會真的忘記這個人,會連他的樣子,我們一起發生的事情都記不完整了。人淡然最美,含蓄最美,在心中最美,我見過舅舅蝶變的時候,那一瞬間我覺得他是美的,後來他找到了我舅媽,比他大三歲的女人。但是他很知足,他告訴過我,他的幸福很簡單,簡單到我想嘲笑他。他說我當時覺得有個人,我可以把自己所有的話都對她說,她可以理解我。

他看了半截「未完成」日誌后說,見一面難。只好暫時委屈你生活在虛擬世界中了,我看了你空間日誌你也緊張,早知道我悄悄地來,不留下痕迹。

我想:「天空在這些年沒有留下你的痕迹,但你也飛過。我的天空已經放晴了,而你的天空......早知道就不該相遇。」至——duany

(圖片來自於網路)

顧問:朱鷹、鄒開歧

主編:姚小紅

編輯:洪與、鄒舟、楊玲、大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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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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