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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委:電子病歷4月1日試行,藥店千億市場大爆發!

在新醫改不斷加碼推進的情況下,國家大力破除「以葯養醫」,鼓勵處方外流措施不斷實施。

《電子病歷應用管理規範》發布,鼓勵病歷共享

昨日(2月22日),為貫徹落實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及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要求,規範電子病歷臨床使用與管理,促進電子病歷有效共享,推進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制定了《電子病歷應用管理規範(試行)》,於4月1日開始施行。

屆時,電子病歷將逐步實現有效共享,也就有利於處方共享,從而促進處方外流。

該規範明確說明電子病歷至少保存30年,並且應當「為申請人提供電子病歷的複製服務。醫療機構可以提供電子版或列印版病歷。複製的電子病歷文檔應當可供獨立讀取」,「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以為患者提供醫學影像檢查圖像、手術錄像、介入操作錄像等電子資料複製服務。」,有利於促進處方外流。尤其有利於長期慢性病、反覆需要用藥類的患者處方外流購葯。

國家政策鼓勵處方外流,推進「醫藥分開」

實際上,放開處方外流限制,早在2007年發布的《處方管理辦法》中,就已有明確規定:醫院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處方外流;而在2016年4月,國務院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中再次被提及。更是在2016年的7月25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禁止醫療機構限制處方外流的方向再次得到明確,要求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並主動向患者提供處方,保障患者的購葯選擇權。

國家一直在努力破除「醫藥養醫」的機制,真正推進「醫藥分家」而不是之前的「假分家」,如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珠江新城院區實施將成人門診藥房移出醫院,患者看病後可持處方單、診療卡在院外的大眾醫藥婦兒中心店或其他藥店取葯,預計此後兒童藥房也將全部分離出去。

利於藥品終端重構,藥店將受益

在政策推動醫藥分開的過程中,尤其是加大醫生回扣監管、破除「以葯養醫」的大背景下或將使醫院純銷規模出現萎縮。處方外流,誰是最大受益者?患者和零售藥店。

據了解,長期以來,公立醫院在處方葯市場穩坐霸主地位,醫院處方更是難以流出,處方葯在藥房銷售中佔比極低。但隨著醫藥分家、降低葯佔比、流通「兩票制」等政策一一落地,處方外流已是大勢所趨,將逐步從醫院流向網上藥店和實體藥店,或將釋放出千億級市場。

作為處方外流的承接方,近年來被醫藥電商擠壓的零售藥店如何把握機會?

藥店回歸以消費者健康需求為中心的價值定位,調整自己的商業模式,才能贏得生存與發展權。不同於普通商品,有著特殊屬性的藥品尤其是處方葯對醫院渠道完善的服務體系產生高度的黏性,要更換渠道絕非易事。

為此,有些具有遠見的連鎖藥店早已開始布局,如有些連鎖藥店成立新特葯事業部,在努力做好DTP(Direct To Pharmacy),以更好地承接醫院的處方外流。

電子病歷及處方,也有利於患者和葯企

以往處方葯作為被醫院嚴格把控的特殊商品,在零售市場流通率極低,而再追溯到醫生還在手寫處方單的年代,「龍飛鳳舞」的字體沒有患者認得出,只有本院藥房員工可以破譯「天書」。

所以患者買葯基本沒有自主權,而對於零售藥店而言,即使想賺處方葯的錢也很難賺到。《電子病歷應用管理規範(試行)》主張病歷有效共享,不單讓患者有了處方擁有權,能夠自主選擇購葯途徑,患者可以拿著處方單多處比價,擁有選擇在哪買葯的自由了,真正實現買葯「價比三家」,消除以往對醫院藥品價格及質量的懷疑,減少醫療醫藥糾紛的發生。

對於醫藥企業來說,尤其是對於當前國家對醫藥代表醫院的銷售管控趨嚴的時間窗口,處方外流也有利製藥企業處方葯的銷售增加一個途徑,何嘗不是一個利好呢?

據相關信息顯示,諸如阿斯利康、默沙東、賽諾菲等一直根植醫院市場的外資企業,已開始組建零售團隊,向國內的零售市場拋出橄欖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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