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學院剖析!
獨立學院是指按照新的機制和模式舉辦的大學部層次的二級學院。它不同於以往普通高校按照公辦機制、模式建立的二級學院、分校或其它類似的二級辦學機構。
獨立學院所具有的三大特徵:
一是一律採用民辦機制,所需經費投入及其它相關支出,均由合作方承擔或以民辦機制共同籌措,學生收費標準也按國家有關民辦高校招生收費政策制定;
二是實行新的辦學模式。重點是突出一個「獨」字。獨立學院應具有獨立的校園和基本辦學設施,實施相對獨立的教學組織和管理,獨立進行招生,獨立頒發學歷證書,獨立進行財務核算,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三是實行新的管理體制。獨立學院的管理制度和辦法由申請者和合作者共同商定。
獨立學院完全以獨立的個體參與招生,和母體高校無關,因此其招生計劃數不在母體高校公布的招生計劃數內,其錄取分數線也是獨立劃出的,和母體高校的錄取分數線無關。
獨立學院實施大學部層次學歷教育,主要開設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急需的專業。招生時,獨立學院通常要列入高校年度招生計劃,並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線,在大學部三批中進行錄取。
獨立學院的招生計劃,是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在國家下達的普通大學部招生計劃總數內統籌安排的。
獨立學院的招生標準,一般不得低於當地大學部最低錄取控制線,具體招生錄取批次、辦法及對戶籍管理與畢業生就業等相關政策,是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規定製定的。
獨立學院學生收費標準,是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民辦高校招生收費政策制定的。
同時教育部也要求,獨立學院的專業設置應主要面向地方和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特別是要創造條件加快發展社會和人力資源市場急需的短線專業。聯考新改的落實,批次的合併!一些弱勢考生,會迎來新的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