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風姐在在周末的早晨從睡夢中被手機震醒。
老家的同學,打電話過來借錢,6w,要給老爸補繳社保,一時之間湊不出來,想到了她。
風姐不知道應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因為,她真的有6w,而且她跟這個朋友關係很好。
但是她不想借。
不是怕借錢給對方,而是怕對方還不了。
借錢的人是一個在五線城市掙扎的公務員,每個月工資3200,6w塊錢攢出來,不是一年半載的事兒。
「如果可以告訴我一個還款的確定期限也好啊」,風姐想。
「你不是在大城市工作嗎?掙得又多,六萬塊錢不是什麼大問題吧。」對方說。
風姐無語,平時朋友總拿這句話開玩笑,沒想到在借錢時刻聽到如此刺耳。
在大城市裡工作,才最沒有安全感啊。
房子是租的,每天交通是擁擠的,職場競爭是激烈的,沒有後門可以走,也沒有捷徑可以鑽,每一分錢都是實打實的用辛勞汗水換來的,也不敢隨便花出去,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用到,畢竟,大城市裡,一切都很貴,去醫院沒有熟人,出了事也沒有親友在身旁。
買車買房,都要奮鬥好多年,銀行卡上的餘額,是一百一百的攢下來的,沒有拿去旅行,沒有拿去換奢侈的衣服和化妝品,所以才穩穩的待在錢包里,成為在一地漂泊的全部依仗。
關於借錢,只有一種情況是愉快的。
那就是,借的人可以很快還,這個很快,是指一個確定的時間。
這樣借錢就成為了一個雙贏的事情。
一個人不用損失太多,就可以解另外一個人的燃眉之急。
一個人得到了幫助,而另外一個人得到了美譽。
2
我前年借錢給一個親戚,2w,當時他說自己跟朋友入股一個小生意,不湊手,用一段時間。
第一次被人借錢,臉皮薄,手上又真的有,於是就借了。
然後一借就是兩年。
這兩年期間內,每每我急用錢的時候都會想到這筆錢,但是我催了一兩次之後,就不再催了。我自己也覺得心裡壓力很大,他每次無奈又無助的回應我,最近還是不寬裕···我都覺得自己像一個惡人。
更嚴重的是,我發現他是真的沒有錢還。
第一次發現這個事實的時候我驚呆了,單純的我曾經以為,還不了錢的人怎麼會借別人錢呢?
但事實還真是,一些根本沒能力還錢的人,恰恰在大借特借。
3
最難受的一種借錢是這樣的。
我在吃糠咽菜,他借我的錢去還大買特買。
我出門買根蔥都要還價,他借我的錢花起來不眨眼。
我住在十多平米的出租屋裡,他借錢說自己要買新車差幾萬。
最討厭的一種借錢是這樣的。
認為我的錢賺的容易又有多餘,借給他是應該的。
不借錢給他,就是把錢看的比朋友還重要。
借了一次剛還上又要借,把我這裡當銀行可是也沒交一分錢利息啊。
是不是我有,就要借給你。
真不是。
我借不借錢給你不在於我是什麼樣的人,而在於你是什麼樣的人。
其實我挺喜歡借錢給別人的,只要對方靠譜的話,真是舉手之勞,不足議論。
但是我特別不喜歡借錢。
如果不是暫時手頭周轉不開,不可以很快還錢的話,估計要到了生死關頭才會開口借錢吧。
即便不能很快還錢,也會掙一點還一點,讓對方放心,我早晚會還清,我從來沒有忘。
這才是債務人應有的態度啊。
「我憑本事借的錢,為什麼要還?」
「因為《民法通則》第二節第八十四條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一招法律規定履行義務。」
到年底了,又是個要債的好時候啊。
如果不能很快還錢的話,就去結個婚吧,就當包了紅包隨禮了。
作者:劉媛媛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經濟學士,北京大學法律碩士,超級演說家全國總冠軍。
以《寒門貴子》《年輕人改變世界》《不以結婚為目的談戀愛》等演講刷爆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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