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四輪電動車的標準會怎麼定?一句話,該來的都來了!會議討論確定了該標準制定的三個基本原則:
一、滿足低速四輪電動車規範管理的需要。
二、保證低速四輪電動車產品安全性不降低。
三、體現低速四輪電動車特有的技術特性。
第一次會議,「昭告天下」是最主要的目的,雖然務虛成分較多,但是也可以透出很多信息,那麼標準可能怎麼制定,對行業又會產生什麼影響?且聽預測帝就此來扒一扒:低速四輪電動車的標準會怎麼定?
1.名字透出的玄機早先4月份,國家標準網上徵求意見的名稱使用的是「低速四輪電動乘用車」。這次會議暫用名是「低速四輪電動車」。少了「乘用」兩個字,這裡面的變化足以翻天覆地。了解「乘用車」技術和准入規定的朋友,相信不用多解釋。
2. 如何分類?可參考的國外標準主要包括歐洲的L6E,L7E、日本的輕四輪車法、美國的低速電動車法規(本號將在後續逐一進行解讀)。但是除了輕四輪車,L6E,L7E和美國低速電動車法規均沒有碰撞安全要求。會議著重強調了「要保證產品安全性能不降低」。預測標準最可能的框架組成方向是:參考國外標準在尺寸重量功率上的分級方式+最低安全碰撞標準+燈光信號等等常規的乘用車標準規定。
3. 尺寸、重量、功率如何分級?日本輕四輪車規格:1966年,車長不大於3000mm,車寬不大於1300mm。1976年車長改為不大於3200mm,車寬改為不大於1400mm。1990年進行了第二次修訂,車長改為不大於3300mm。以後為滿足碰撞試驗的要求,車長和車寬各加大了50mm。考慮到要增加正碰和側碰的要求,又要和汽車尺寸級別分開。而最小級別乘用車即A00級車,如奧拓、奇瑞QQ3、比亞迪F0等,一般軸距在2.0米至2.3米之間,車身長度在3.5m到4.0米之間。因此預計標準車長會小於3500mm,車寬小於1500mm。4.速度如何規定?根據《道路上的車輛行駛速度的規定》: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加上此前出台的各類地方性的規範中,均以70km為最高限,預計標準的最高速度應該小於70km/h。
5. 電池如何規定?雖然本號是鉛酸電池支持者,一直認為最少近五年,鉛酸還有很大存在的空間,但是標準採用鋰電池,應該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了。讓四輪低速電動車有合法化的機會,還把名字里的「乘用」兩個字去掉了,大家總得各讓一步吧?在新能源泡泡下,鋰電產能過剩,且不少廠家產品技術含量不高,用在高速車上不達標,用低速車來消化一下,豈不是妙計一條?人辦事,互相之間的面子可不能拆了。用「鋰電」換合法,總是一個還說得過去的結果了。倘若在這個事情再去計較,良辰兄可不是那麼好說話的啊。
6.換鋰電會增加多少成本?我們選擇目前常用的一種配置來分析,5塊12伏100A電池,即6度電。按照一度電1200塊估計,加上BMS等,相對於鉛酸電池,成本增加約6000元。也就是說市場上車價最低都得奔3萬往上了!標準出台後的車可能越做越小。現在的四輪低速電動車有越做越大的趨勢,有好幾個廠家已經在開發3700的平台了。但是,車越大,意味著車身越重,實現同等里程,需要的電池容量越大,意味著車成本的直接增加。所以後期廠家要想打價格戰,就必須從技術上入手,找准車最佳尺寸空間,想盡一切辦法輕量化,從而降低車重,降低成本。3m左右的平台,會重新佔主流。車型也會往更加輕靈的方向走。7.安全規定有何影響?相關的標準有GBT11551《汽車正面碰撞的乘員保護》和GBT31498《電動汽車碰撞后安全要求》。因為車小,沒有足夠變形吸能空間,要達到汽車級別的碰撞標準,可能比常規車都難。對廠家技術實力影響最大的,就是這一條了。安全標準之下,過去以三輪車底盤為基礎的,也就是目前市場上八千到一萬三四的小四輪,都是過不了。對那些用車殼來組裝的廠家來說,也是非常困難的。過去前艙安裝電池的布置方式,存在碰撞后,侵入駕駛艙傷害乘員腿部的風險。所以這種布置方式會被淘汰。對經銷商來說,手裡有小四輪的,最多只有兩年的時間窗口了,要抓緊出手。同時對於能達到安全要求的產品,要提前布局,抓一兩個在手裡,避免到時候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