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今年關於農村的改革政策比較多,除了戶籍制度改革之外,咱農民朋友最關心的莫過於土地了。可以說,土地改革是農村全面改革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而且,2017年也是土地確權工作的收尾之年,對於咱農民來說,非常關鍵。
然而,由於大量的農民朋友常年在外務工,有的甚至已經在外地落了戶,導致農村宅基地資源浪費嚴重。這不僅會影響確權工作的正常進行,同時也會阻礙新農村的建設。因此,為了妥善解決閑置宅基地帶來的這兩項問題,國家已經出台了相關政策,鼓勵農民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
那麼,既然是有償退出,具體的補償方案有哪些呢?一起來看下。
1、經濟補償
農民自願退出宅基地,國家會給農民一定的經濟補償。據了解,農戶自願退出宅基地的經濟補償標準分為兩種情況:其一是已經拿到確權證書的宅基地,在自願退出后,每平米可獲經濟補償80元,超出確權面積的部分每平米補償40元;其二是對於未經確權的宅基地,經村委會核實並報當地主管部門,每平米可獲補償70元,對於超出宅基地標準使用面積的部分每平米補40元,補償面積不超過160平米。
按照這種補償標準,有400平米的宅基地,補償12萬元(均值)。不過,就目前而言,補償金額還沒有一個全國統一的標準。不同地區,經濟狀況不同、房屋面積、房屋性質不同,農民退出宅基地后所獲得經濟賠償金額也就不同。而且,農民退出宅基地完全是自願行為的,國家不強制。
2、集中安置
現如今,隨著農村城鎮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城郊結合處面臨著集體拆遷的情況,而對於這種退出宅基地的情況,國家將會統一安置住房,以安置住房的形式補償給農戶。
那麼,對於這兩種補償形式,你會選擇哪一種呢?歡迎在評論區告訴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