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是什麼? P2P平台類型有哪些?
1.定義
P2P是一種個人通過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費用的前提下向其他個人提供小額借貸的金融模式。從這一概念中能提取到了幾個關鍵詞:「個人」、「第三方平台」、「小額借貸」。
「個人」代表了P2P的用戶群,它不單指獨立的個體同時也包括小型企業,表示P2P面向的是社會大眾,並不像很多傳統借貸只面向大企業。
「第三方平台」即由第三方來發布信息將借款人與理財人撮合,對資金實施統一操作並對安全提供保障。
「小貸額借」,不僅強調了P2P平台操作的理財投資金額不大,即參與門檻很低人人都能投資,還提供了傳統小額借貸所不具有的高利率,突出了其相較於其他模式的優勢。
2.優勢
P2P由於投資門檻低,直接產生的優勢就是其資金來源渠道更廣泛;
借款利率尚在可接受範圍內,於是還款人壓力較小優於高利貸;
擁有較高的收益率,卻沒有高利貸那麼高的風險;
網路理財操作簡便,足不出戶即可申請貸款或投資理財;
網上平台交易,用戶突破地域限制;
資金透明信息對稱,用戶隨時都能獲取資金最新動態同時了解最新借貸信息;
一筆資金對應多個借款人,資金分散使得風險相應分散。
3.風險
道德風險,即P2P平台可能會虛構借款人信息,其實是為自己融資。
資金池風險,具體包括平台捲款跑路風險和私自挪用資金的風險。
信用風險,由於P2P屬於信用貸款,大多數貸款人沒有抵押物,沒有資產證明,甚至沒有工作單位,再加上低門檻、高參與度,使得P2P的流動性很高,由此可能會面臨一些借款人無法準時還款的情況。
壞賬風險,即由上面說的信用風險衍生出壞賬。如果P2P公司善於風控,則會事先做好壞賬準備,保證公司正常運營;但如果公司不善於風控,一旦壞賬率升高,平台需要大量墊付,流動資金不足,公司就可能會無法賠付並面臨倒閉。
網路風險,由於P2P是一個建立在網路上的理財方式,所有資金都存在平台自由的銀行賬戶中,所以對網路平台的安全要求很高,一旦遭遇黑客攻擊,平台重要信息泄露的話,投資人的資金很有可能會被盜取,這也是為什麼國家要提出加強對P2P網貸的監管。
P2P最早應該起源於孟加拉的尤努斯博士。他於1983年創辦了格萊珉銀行,通過進行無抵押小額信用貸款業務發展了一系列金融創新機制。格萊珉銀行提供小額信用貸款,鼓勵有閑散資金人士進行存款,通過格萊珉銀行這個平台將這些存款發放給其他需要貸款的人。這一模式就是P2P金融雛形。國內的P2P從2006年啟蒙,最早的線下P2P宜信在那一年成立,隨後拍拍貸2007年成立,人人貸於2010年成立。
P2P是peer to peer的縮寫,網路貸款在貸款過程中,錢,合同,程序,客戶信息,所有這些都通過網路平台,網路成了民間借貸的新金融模型和網路開發的東風, 也是未來金融服務的一個發展趨勢。
關於P2P現階段有兩個與國外P2P不同的點:一是擔保制度,二是大家所說的錯配。
一、P2P擔保是化的產物。原因在於平台線下操作的不規範導致了投資人沒有辦法去辨別風險。本來風險與收益是具有相關性的,風險越大,收益越高,大家可以通過收益和自身的風險喜好來一定程度辨別風險。但由於P2P發展時間較短,目前還不成熟,沒有形成規範的有效定價機制,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切身利益。平台擔保雖然長期看並不合理,但在現狀下,個人認為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
二、錯配是大家討論最多的。理論上,金融的本質是錯配。貸款機構也應該有一定的錯配能力(比如銀行做的就是錯配)。但是因為目前P2P機構規模和正規性都非常欠缺。所以在此情況下,P2P不應該過多承擔錯配的職責,如現階段規範運營的P2P不應該存有資金池。但從長遠和未來來看,P2P應該做錯配。
——所以從以上兩個特點看,我們不能盼望P2P第一天就完全規範。一切的發展應該循序漸進。
P2P平台大致上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自力更生型平台,另一種是嫁接型平台。
(1)自力更生型,其核心是平台自己去開發借款人,此類平台需要數量龐大的線下銷售團隊,比如歷史最悠久的宜信,數百億貸款額後面,是員工總數已經突破45000人。此類平台可以看做是線下貸款機構的互聯網化。
(2)嫁接型平台。 嫁接型平台借款人的開發並不是由平台自己直接完成的,是由擔保、保理、融資租賃等合作金融機構完成的。平台從這些合作機構獲取債權,去審查他們的債相。而平台前端只在線上、並聚焦投資人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