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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如何從精英統治過渡到大眾民主

相比19世紀的政治鬥爭場面,18世紀則顯得過於平淡。然而,18世紀的英國似乎更為關鍵。因為它在一種不溫不火的狀態中,解決了一個很多國家都容易忽略的問題,即社會從革命向平穩的和平發展過渡的權力再分配問題,以及大眾如何被和平地納入新體制的問題。

狄金森先生是英國史學界著名的學者,主攻方向是18世紀的英國史,這本《十八世紀英國的大眾政治》,其學術價值自不待言,我在這裡沒有唼去重複學界已經一再重複的美譽,只是想談談自己的一些體會。

20世紀以來,世界的政治潮流中,民主無疑是一個令人矚目的主旋律。它在西方各國和一些個別地區,都取得了不錯的進展。一然而,人們也發現,並非所有的國家,引進民主制度后,都能產生預期的願景。更多的時候,是這種制度造成了社會的混亂和無政府狀態,並使所在的國家動蕩不已。這不僅在東南亞的一些國家、非洲的很多地區和國家是如此,就是在近來的中東地區,極端組織的出現與空降而來的民主體制也有相當密切的關係。 最早對這種現象進行解釋的是大名鼎鼎的塞繆爾 · 亨廷頓,他在《變動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一書中對此進行了詳細的闡述, 即在不成熟的社會經濟環境中 , 民主未必是社會發展的第一選擇, 建立政治秩序才是最為優先的實務。 但他20年後在另一本專著《第三波》中 , 卻又似乎忘記了他以前的解釋, 開始站在另一個角度來考察世界範圍內的民主化浪潮 , 為世界歷史進入了民主運動的第三波而振臂高呼。 然而, 當這些地區大範圍推廣民主之後, 所產生的亂局居然與他半個世紀之前的分析如此雷同,卻不能不令人深思了。於是,所有對民主懷有強烈訴求的人們,都被迫再次考慮一個十分現實的問題:為何民主在各國結出的果實總是不一致?為何在全球經濟發展的浪潮中,在經濟方面很有作為的一些發展家,政治狀況與亨廷頓半個世紀前所說的依然沒有根本的差別?與此同時,人們對那些長期保持穩定,享受民主帶來社會發展紅利的國家在艷羨的同時,也產生了這樣的疑問,為何一些國家能夠產生優質的民主,而另一些國家則只能造成「民主式的"混亂?

這就使更多希望釐清自己思路的人們將目光重新轉向了那些已經成功構建了民主運行架構的國家,尤其是英美兩國。而其中,由於 「美國例外論"的影響,很少有人真正把美國作為自己效仿的藍本,反倒是英國這樣的一個島國,從近代初期一路走來,其政治發展進程有太多令人玩味之處。儘管直到今天,英國還有王室,但英國政治或社會都很難產生極端主義的思潮,這一點甚至比美國還好,因此,英國在這樣一種局勢中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也就不覺為奇了。

客觀地看,英國能吸引人們關注的主要特點是其政治發展的平穩性和延續性。從17世紀的內戰在光榮革命畫上句號后,英國在幾百年的時期內基本上沒有發生暴力革命的劇烈衝突,政治發展也是緩慢但卻穩步地向前推進,最終在20世紀初讓所有的英國公民都擁有了選舉權。不過在一般的史書中,學者們關注的時段有一些差別,大多數學者的重點集中在19世紀的英國政治變革,主要是三次議會改革,因為這幾次改革一步一步地擴大了選舉權,最終使英國成為了真正的民主國家,相比19世紀各種波瀾壯闊的政治鬥爭場面,18世紀則顯得過於平淡,難以讓人留下深刻印象。

H.T.狄金森

狄金森(H.T.Dickinson),英國著名歷史學家,英國歷史學會主席。狄金森教授長期從事英國史研究,他在十八世紀英國歷史、英國憲政史、英國政治思想史等領域成果斐然。代表作有《十八世紀英國的大眾政治》、《財產與自由:十八世紀不列顛的政治意識形態》等。

然而,在閱讀了狄金森教授的大作后,我覺得18世紀似乎更為關鍵。因為它在一種不溫不火的狀態中,解決了一個很多國家都容易忽略的問題,即社會從革命向平穩的和平發展過渡的權力再分配問題,以及大眾如何被和平地納入新的體制的問題。

18世紀的英國,在解決這一「轉型"問題時有很多可圈可點之處,不僅保證了光榮革命的成果得以開花結果,而且還為19世紀的大眾民主政治的進展奠定了厚實的基礎。

首先應該肯定的是,光榮革命之後的英國依然是一個精英統治的國家,議會與國王對權力的爭奪最終以議會的勝利而告終,但這並不意味著英國民眾也就此直接獲得了參政的權利,這依然是一個精英統治的時代。當然,精英統治的時代並非可有可無的階段,英國的統治精英,對英國能夠從革命的狀態轉向平穩的大眾政治參與時代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英國在光榮革命后擁有選舉權的人不到人口的5%,應該說與真正的民主相去甚遠。不過,也正是因為這人數不多的政治「貴族"在一個很長的時期內創造出了一系列現代的政治遊戲規則:權力的分散與制衡、內閣制、首相制、政黨政治、合法反對黨、言論自由、出版與結社的自由等等,使英國的民主從理念到現實逐步地充實起來並在民眾中形成了一整套民主的程序與慣例。在這一過程中形成的一種與公開制度相對應的政治文化,其重要性絕不低於實際的民主制度。於是,在18世紀提供的厚實的基礎之上,英國在19世紀擴大選舉權的過程中,無論是贊成還是反對的派別,都有某種民主的「共識",議會制度的改革儘管有爭議和鬥爭卻幾乎沒有什麼反覆,社會十分平穩地過渡到了現代的大眾民主形式。而法國由於這一過程的相對短促或幾乎沒有,結果是一次又一次的激進勢力以革命的名義將民主的幼苗扼殺,魏瑪德國則更為糟糕,由於未能讓這些民主的「軟體"與硬體配套成龍《最後是讓希特勒以民主的形式徹底地斷送了民主的政體。

由此可見,18世紀這樣的一個歷史時期,對英國社會的平穩發展是何等的重要。在這樣的認知基礎上,再來理解亨廷頓的名言「現代性帶來穩定,是現代化引起動亂",就會發覺,不僅發展家在現代化 進程中如此,就是現有的發達國家,在相同的階段也基本如此。而英國在這一階段能夠沒有引發大規模的動亂,應該是一個值得學者們反覆探索的現象。

正因如此「 狄金森這本書的研究就尤為珍貴了。 正如他自己所說, 在他的學術生涯中,歷史學家們已就18世紀英國政治提出了幾種不同的解釋,而每種解釋又為我們理解這一課題添加了一些重要的內容。與此同時,這些解釋為我們對於統治精英和非精英的政治文化提供了更好的理解,而最重要的是關於這兩者的關係。儘管如此,我們對於精英政治和大眾政治彼此對話的方式、影響和互動的認識還不夠充分。而他的這本書就是對18世紀英國大眾政治文化中最重要的一些方面的研究,但它又是一次展示政治文化如何與政治精英相聯繫的嘗試。

《光明驅散黑暗》,詹姆斯·吉爾雷,1795年。左上角的金色太陽上寫有「大眾、國王、貴族」,而中間的希伯來語辭彙意為智慧。英國首相小皮特站在戰車上驅散阻擋英國前進的黑暗勢力。

亨廷頓曾轉述托克維爾的話說「在統治人類社會的法則中,有一條最明確清晰的法則:如果人們想保持其文明或希望變得文明的話, 他們必須提高並改善處理相互關係的藝術,而這種提高和改善的速度必須和提高地位平等的速度相同。"(亨廷頓:《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 三聯書店1989年版; 第4頁 )這句話對理解18世紀英國的大眾政治能夠平穩發展是十分貼切的,那就是, 在這樣一個特殊的歷史階段, 英國社會各階層之間學會並提高了處理相互關係的藝術。

在這一各個階層在變動的社會條件下學習處理相互關係的歷史過程中,英國的精英階層無疑起著主導的作用。英國的好處是精英階層與其他社會階層的構成和邊界具有一定的交織和重疊。

狄金森指出, 「要想進入貴族統治階層並非易事, 但是這些人並沒有形成一個明顯的封建或軍事的社會階級,而且他們在很大程度上與其他擁有財產的人過從甚密,關係複雜:金融家為他們提供貸款和抵押;富民是他們的佃戶和鄰居;專業人員為他們提供有價值的服務;商人和工場主滿足他們對於豐富產品的需求。 當他們想要開發封地上的礦產資源,他們通常會尋求一些擁有相同商業利益的盟友。他們自己都非常確信他們生活在—個商業社會,而這一點為他們帶來了各種各樣的好處和利益。18世紀的政府嚴重依賴於由金融利益產生的貸款,議會針對商業社會創造出的各種商品和服務的消費稅的徵收日益增加。英國進行的戰爭基本上就是為了殖民地和商業利益。議會通過的立法中一大部分都是寫財產權、商業貿易和促進商貿經濟、發展城市社會相關。儘管對自己的地產充滿了熱愛,這些擁有大量地產的精英們通常還是在倫敦從事大部分政治活動,然後在溫泉和當地集鎮上消磨一些閑暇時光。"(原書導言第6頁)

當然,儘管有著這種較為廣泛的聯繫,人們並不能否認貴族精英在英國社會中的統治地位。這些貴族精英階層也十分了解他們天生擁有的統治社會下層的權力,而窮人是不能被給予統治權的信任的。

他們確信民主本來就是不穩定的,所以會不可避免的退化到無政府的狀態。為了維持秩序並保護財產,他們認同國家需要一個絕對不可抗拒的專制權威。另一方面,他們堅持認為應當把這種權威置於「王在議會"的形式下,而不是在單一君主的掌握中。

在他們看來,不能指望有資產的人們(儘管他們獲得了財富)把他們的財產交由一個專制的君主擺布,只能把它們置於一個由有財產的富人組成的溫和議會的最終控制之下。他們仍然相信更多的自由就是所有人享有對他的生命、自由和財產的權利。他們並不承認所有人都有積極主動參政的權利,但他們確實相信所有人都應享有一定的公民自由,這包括行動自由的權利,良知自由的權利,表述自由的權利,個體和私有財產的權利,以及享有他們的企業和勞動成果的權利。他們自己儘力限制王權,廢除特權法庭,建立獨立的司法組織,讓法律視所有國民平等, 並結束了殘酷專斷的關押制度。良知和信仰的自由,在18世紀逐漸擴展到了所有對國家不構成威脅的人身上 ,即便有的人因為不屬於國教徒而不能成為完全的公民。 所有國民都被允許為糾正不公向國王和議會請願,同時出版自由日益被普遍地當作是對英國式自由最有力的保障之一,(原書導言第6一7頁》

換言之,英國的政治精英知道自己的權利邊界,了解權利與責任之間的關係,也承認一般民眾所享有的自由權利。應該說,相互尊重對方的權利,哪怕是不平等的權利,都是一種社會進步。這一點對英國能夠在18世紀不溫不火地由革命轉入和平建設階段至關重要,也是社會上層與社會其他階層能夠有效協調相互關係的至關重要的政治前提。

《投票》,威廉·荷加斯,1754年

此外,在這一和平變動的過程中,宗教的因素也不可忽略。英國革命的起因就與宗教有關,因之它在西方學界也被稱為「清教革命" 所以如何處理宗教紛爭也是英國社會是否能夠平穩發展的另一個需要重視的問題。狄金森指出,解決得好,宗教也可能被用於維持權威和對權力者的服從和歸順,而宗教少數派別可能被聖公會否定其完整的公民權。另一方面、漢諾威朝的政府渴望避免宗教衝突,沒有顯示出任何想要介入普通人精神世界的願望。以歐洲大陸的標準看,英國的宗教自由程度很高。理論上宗教法庭保留了相當大的權力,但事實證明,它們越來越難以行使這些權力。英國國教會可能還享有各種各樣的特權,但1717年後,宗教集會停止扮演任何主動角色,《賠償法令》和偶爾順從的舉動削弱了通過《公職宣誓法》加諸異教徒的限制,除非在極端的政治危機下,否則即便是針對天主教的法律也很少實施。理論上,英國國教會是統治集團有力的支柱,但它經常覺察到自己處於危險之中。18世紀早期,對來自異教威脅的恐懼逐漸升級。在18 世紀二三十年代它又因為各種異教的成長而陷入恐慌,包括阿里烏斯教,自然神論,共濟會,甚至還有無神論。18世紀中期,英國國教的教士為衛理公會殉道宗的復興而擔憂,而在18世紀晚期他們又要擔心理性宗派的活動。他們也看到越來越多的城市窮人不來他們的教堂了。儘管是英國國教,英格蘭教會內部一直都是分裂的,從來都未曾擁有所有英格蘭國民的忠誠。用宗教術語來說,18世紀的英國已經是一個多元論的社會了。(原書導言第7頁)而社會的多元,對社會的各個集團學習如何處理相互的關係顯然是有益的。

一個社會如何從精英政治向大眾民主體制過渡, 在世界各國都是一個難題。 而隨著社會的發展, 民眾要求政治參與的熱情只會越來越高。將大眾政治民主參與的現代化動蕩轉化為穩定的社會政治進步,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一個實踐的問題而非單純的理論問題。就此而言,狄金森這本書的價值是無可替代的——因為他描述的是一個過程,一個18世紀英國的大眾政治是如何平穩發展的歷史過程,一個不同社會階層為自身利益的訴求而相互角力的過程,一個以合法的形式為自己爭取權益的政治文化逐步形成的過程,也正是這樣一種豐富多彩的歷史過程,為真正意義上的民主進展奠定了實踐的基礎和社會的基礎:有地產的精英階層與其他有產人士的關係;他們對法律規則的接受、議會的更加廣泛作用和所有國民享有的公民自由;接受宗教寬容,即便不夠強硬,卻也是態度誠懇的;經濟中商業部門的重要性;一般秩序的普及;還有城鎮和其欣欣向榮的城市文化的發展。所有這些英國社會的特點都營造了一個有活力的政治文化,讓許多非貴族的精英參與其中,有意識地左右著對大眾整體產生影響的、·並塑造許多人所處政治環境的決策。

《拉票》,威廉·荷加斯,1754年

其實,狄金森教授的大作最重要的價值就是十分生動地再現了 18世紀英國的大眾政治發展的歷史過程,而這一過程的豐富多彩、波瀾壯闊,是人們沒有仔細閱讀之前很難想象的。可以說,如果細細地咀嚼其中的很多處理社會矛盾和政治衝突的過程,人們會從歷史中感悟到很多其他種類的專著中難以把握的人類閃光的智慧。

……本書最後一章揭示了眾多英國普通國民的政治態度和政治活動。他們都希望在現有的政治體制受到威脅時保衛它。然而,他們的政治觀念不受上層社會所左右,他們不會只因為精英統治階層的唆使或命令就行動,而是時刻準備著為維護他們堅信會為他們和整個國家帶來多重利益和福祉的社會政治體系而獨立行動。 換言之,英國大眾並非,愚民",任何一個試圖讓他們成為「愚民" 的團體,都會使自己成為「愚民。能產生這樣的民眾,與英國的社會發展程度是相關的。這樣的一種社會發展程度,要實現需要很多條件,不過,我自己認為最重要的一條,應該是維基·蘭德爾和羅賓·西奧博爾德的解釋,就是擺脫了 「把政治看成是人類社會分配稀缺資源的一種方式"的觀念后才有可能。而擺脫這種觀念, 既需要啟蒙 , 也需要一個相對寬鬆的社會經濟基礎。 因此,18世紀英國大眾政治能夠平穩發展,與英國社會相對豐裕的財富增長顯然有密切的關係。同時,英國財富的增長並非是單一階級的增長,而是惠及到大部分的社會階層。儘管每一個階級或階層的發財機遇並不相同,但社會的大環境基本上是有利於個人發展的,這樣,政治就與人們爭取基本的生存資源沒有太多的直接聯繫。儘管出身和繼承的地位仍然是很重要的資本,財富則可以通過野心、能力、決心、殘忍和運氣獲得。然後財富可以變成財產和教育,也可以用來作為自我展示和競爭社會殊榮的手段(原書第95頁)。換言之,發展的機遇是存在的,社會的多元化生存是可能的,英國大眾沒有第三世界國家那種常見的暴戾之氣,與這種政治資源不直接與自己的生存資源掛鉤,有很大的關係。在此形勢下,無論是誰,都有提出自己訴求的權利,也都得有話好好說。結果是,儘管也有不時出現的騷亂或群體性事件,但相互的對話、溝通和妥協,依然是18世紀英國大眾政治發展最顯著的特色。儘管如此,我們仍然要說,英國精英階層的明智之舉,對於英國大眾政治的平穩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因為,他們至少沒有做一件蠢事,那就是把民眾往暴民的方向擠壓,而是合理引導,順勢而為,最終使英國度過了一個有若干變數存在的社會與政治轉型的階段。

這是譯者的一點體會, 但願有助於讀者理解本書的價值。

本書的翻譯工作分工如下:李陽(第一章);宋濤(第二章、第八章);錢澄(第三章);黃麗媛 (第四章、第五章);任有權(第六章、第七章);陳曉律負責全書的校對並統稿。此外, 盛仁傑、葉璐、何念和王萍也做了大量校對工作,其中王萍花費的精力最多。在此一併表示感謝。

陳曉律

2014年8月於南京

本文為《十八世紀英國的大眾政治》(商務印書館出版)譯者序。作者陳曉律,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英國史專家。

《十八世紀英國的大眾政治》

者:[英]H.T.狄金森

本書是狄金森先生的代表之作,主要考察了十八世紀英國的民眾政治文化。作者認為,十八世紀英國社會的特點營造了一個有活力的政治文化,讓許多非貴族的精英參與其中,有意識地左右著對大眾整體產生影響、並塑造政治環境的決策。然而,本書的研究並非是要挑戰那種強調有限的貴族精英主宰法庭和議會,並對主要政府機構和國家重要決策施加過分影響力的觀點,而是為了解釋為什麼貴族統治可以如此持久、有效並被廣泛認可。

《1660—1832年的英國社會》

者:[英]J.C.D.克拉克

本書一出版就被認為開闢了英國歷史學研究的新時期。作者克拉克在這部著作中,首次把1660—1832年定義為「漫長的18世紀」,並全面闡述了他對於漫長的18世紀的英國社會的看法,1660—1832年間英國社會具有突出的一致性和完整性,英國正是在這一時期通過君主、貴族、教會的密切配合使現代意義上的國家形成。

H.T.狄金森 錢乘旦 劉北成 主編

已出:

《十八世紀英國的大眾政治》H.T.狄金森 著, 陳曉律、宋濤 等譯

《1660—1832年的英國社會》 J.C.D.克拉克, 著 姜德福 譯·

將出:

《英國人:一個國家的形成,1707—1837年》琳達·科利 著,周玉鵬、劉耀輝譯

《英格蘭景觀的形成》 W.G.霍斯金斯 著,梅雪芹、劉夢霏 譯

《創造現代世界:英國啟蒙運動鉤沉》羅伊·波特 著,李源、張恆傑、李上 譯

《人間煙火:英國近代早期的經濟生活,1470—1750》基思·賴特森 著,劉旭 譯

《權利的支柱》約翰·布魯爾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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