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 遷 公 告
大倉蓋鎮北甘庄村區域居民住戶:
按照張家口市宣化區人民政府2016年9月1日下發的《關於宣化區大倉蓋鎮北甘庄村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徵收決定》(宣區政字[2016]108號),宣化區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辦公室自2016年9月1日起對宣化區大倉蓋鎮北甘庄村棚戶區改造範圍涉及的居民住戶簽訂《附條件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截止2016年11月30日,大倉蓋鎮北甘庄村區域簽約率已符合規定,按照《宣化區大倉蓋鎮北甘庄村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公告確認大倉蓋鎮北甘庄村區域住戶簽訂的《張家口市宣化區大倉蓋鎮北甘庄村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徵收(附條件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正式生效,住戶自即日起開始搬遷辦理交驗房手續(需攜帶房證、契證、土地證、所簽協議書原件、房屋鑰匙及其他證件),並辦理房屋徵收補償款的領取手續。
二、搬遷期限: 本村A、B區域 2017年4月10日-2017年6月10日
本村C、D區域 2017年5月10日-2017年7月10日
三、補償款發放時間:
按本批次最後一戶交房驗收時間起一個月內發放補償款;同時簽訂《購買定點安置房協議書》,購房款多退少補。
本區域住戶應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並將房屋交於徵收工作人員驗收;如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完不成搬遷,將按照《宣化區大倉蓋鎮北甘庄村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方案》相關規定執行。
特 此 公 告
宣化縣房屋徵收辦公室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