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戶口本上的非
家庭成員是否有權決定征
收補償協議的內容?
我
家戶口本上有一個非直系親屬的戶口,但其本人不在我
家居住。
我
家房子產權是我父親的,如果房子征
收時,我父親已和征
收人達成一致的補償辦法,但這個非直系親屬卻要求對他有額外補償(貨幣或安置房),我們不同意,於是他到征
收人去鬧,那征
收人還會繼續和我父親簽訂征
收補償協議嗎?還是只要房主同意了,
戶口本上的其他人無權過問?
【法律解答】
被征
收人是被征
收房屋所有權人。你的親屬雖然戶口在被征
收房屋內,但他不是房屋所有權人,因此無權決定被征
收人的安置補償協議的內容。
【法條鏈接】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
收國有土地上單位
、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
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
收人)給予公平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