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財務朋友們看過來!簡併稅率后,小編經常收到大家的諮詢問XXX的稅率到底是多少啊?於是會計學堂精心編輯了增值稅稅率匯總表,有了這張表,再也不擔心記不清稅率啦!快點學起來吧~
註:
小規模納稅人一律採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一般納稅人提供的特定應稅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一般情況下徵收率為3%。
徵收率為5%的情形
抵扣錦囊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哪些項目可以抵扣?
1、水費(11%,自產的可3%)
政策依據:增值稅條例及細則、財稅〔2009〕9號
2、電費(17%)
政策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
3、購入辦公用品(17%)
政策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
4、修理費(17%)
政策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
5、飲用桶裝水(17%)(遠見財稅李志遠認為,此項屬於個人消費,稅務機關也可能會認為屬於個人消費,不應該抵扣,但個別稅局提供資料表示允許)
政策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
6、宣傳用品(17%)
政策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
7、低值易耗品(17%)
政策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
8、差旅中的住宿費(6%)
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9、廣告費(6%)
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0、諮詢費(6%)
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1、租賃費(有形動產)(17%)
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2、租賃費(不動產)
(1)出租人在2016年5月1日後取得:11%
(2)出租人在2016年5月1日前取得:5%
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16號
13、培訓費(6%,可選擇簡易3%)
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4、會議費(不含住宿費、餐費、外購會議用品)(6%)
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15、高速公路通行費(同12點,實際可減按3%)
政策依據:財稅〔2016〕86號
16、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同12點,實際5%)
政策依據:財稅〔2016〕86號
17、取得固定資產(動產)(17%)
政策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
18、取得固定資產(不動產)
根據購進服務及貨物確定可以抵扣的稅額,注意分期抵扣規定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15號
19、財產保險費(6%)
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20、物業服務費(6%)
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
21、勞務派遣服務(派遣公司選擇一般計稅方法)(6%,實際大都採用差額計稅5%)
政策依據:財稅〔2016〕47號
22、購進的農產品(13%,已改為11%)
按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抵扣進項稅額的除外
政策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財稅〔2017〕37號
23、取得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票(3%、5%)
例外:小規模納稅人出租、銷售不動產代開專票適用的徵收率為5%
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國稅發〔2006〕156號
別忘了,這些抵扣項目都要和生產經營有關哦~
二、哪些項目不可以抵扣?
1、差旅費(除住宿費外)
2、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
3、免征增值稅項目
4、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5、非正常損失的
6、貸款服務
7、餐飲服務
8、居民日常服務
9、娛樂服務
三、增值稅抵扣時,要取得哪些扣稅憑證?
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目前符合規定的增值稅扣稅憑證有: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2、取得小規模納稅人在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4、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
5、農產品收購發票、銷售發票;
6、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
備註: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