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黃義飛、甘美真訴被告深圳市安吉貨運有限公司、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馬昆、黎海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
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法院
公 告
馬昆、黎海根:
本院受理原告黃義飛、甘美真訴被告深圳市安吉貨運有限公司、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馬昆、黎海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2015)穗增法民一初字第182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準許原告黃義飛、甘美真撤回對被告深圳市安吉貨運有限公司、馬昆、黎海根的起訴。自發出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新塘人民法庭領取上述文書材料,逾期則視為送達。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