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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一男一女遭數十人圍毆暴打欺凌 警方介入調查

突發大連獨家報道:7月18日,家住大連市金州區萬科城的曲先生向突發君爆料稱,當日下午15時許,在萬科城廣場上,數十名年輕小伙對一男一女實施暴打、飛踹、薅頭髮,甚至用石塊砸向被害者的頭部。圍毆事件大概持續了10分鐘,民警接到報警趕到現場處置,一男一女兩人離開,其他人逃離現場。

18日下午15時許,萬科城的曲先生爆料稱,在小區的廣場上,突然傳來一片喊叫聲,他急忙向窗外望去,發現一男一女兩人遭到了數十人的圍毆暴打。「小伙被打得很重,一伙人飛踹、掌摑,甚至撿起地上的石塊砸向小伙的頭部,受傷嚴重。」曲先生憤慨地表示,女孩相對沒有受到暴打,但恐嚇和驚嚇不絕於耳。

曲先生表示,這是「校園霸凌」事件的變相發展。「雖然場地沒有發生在校園內,但是施暴者和受害人都是年紀輕輕的孩子,最大的可能也就20歲剛出頭。」曲先生用手機拍下了事發時的一幕,並將其上傳網路。

現場視頻(曲先生獨家提供 點擊播放)

視頻顯示,數十名年輕小伙對一名黑衣小伙實施了暴打,一旁站著一位女孩,和這名挨打的黑衣小伙認識。

突發君注意到一個細節,在這夥人暴打小夥子的時候,白衣女孩用手機撥打著電話,隨後便被一名小伙發現,女孩遭小伙掌摑和訓斥。

「兩人在遭到一番凌辱之後,逃離了現場,而施暴者打人的原因很可能是因為這名女孩。」曲先生表示,「最嚴重的暴打行為的一段我沒有錄上,當時有一名小伙按著被害小伙頭部,隨後從地上撿起一塊石頭砸在被害小伙的頭上,特別殘忍!」

事發后,圍觀群眾報警,警方很快趕到現場處置。「警方到來之前,這伙施暴者和被害人就分別散開了。警方趕到現場調取了周圍監控錄像,並對目擊者進行了問詢。」曲先生表示。

目前,警方已對此介入調查,相關案情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霸凌事件的一再發生,不少專家對霸凌事件動機作過專項研究。據中央電視台《法治在線》欄目報道,教育學會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趙忠心表示,正常的打架一般是沒有什麼惡意,是在一些具體事件上發生了分歧,處理問題能力比較差,就採取動胳膊動拳頭打起來來了,打完了之後很可能他們很快又成為朋友。而欺凌和暴力,不是一種普通的打架,他是惡性的、惡意的、出發點是以強凌弱,以大欺小來欺壓別人,來凌辱別人,從中得到一些快感。

根據法制網輿情監測中心對全國40起案例的分析,同性別之間發生校園暴力的情況比較普遍,女生之間的暴力行為佔比近1/3。

2016年12月,央視新聞報道,浙江溫州鹿城法院宣判了一起未成年人霸凌案件,被告人是7名女孩,其中5個是高中生、未成年,另兩人作案時剛滿18歲。7人分別因強制侮辱婦女罪、非法拘禁罪,最重的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半,最輕的也判了9個月。7人中,2人年滿18歲、4人16-18歲、1人不滿16歲。在法律上,這幾個年齡有著不同的意義。16歲以上的人犯罪負完全刑事責任,14到16歲只有犯8項重罪時才負刑事責任。另外,出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再來看這兩項罪名。根據刑法,強制侮辱婦女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如果是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犯此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屬於加重情節。非法拘禁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毆打、侮辱情節的要從重處罰。若造成實際傷害後果,如受傷、死亡等,還將提高刑期,也就是三年以上。

現在,校園欺凌已經日益引起全社會的重視,就在不久前,教育部等9部門還聯合印髮指導意見,向校園暴力說不。

由此可見,更多的問題需要我們思考:當孩子離開校園,在家庭、社會,她們遭受了什麼又做出了什麼,是否有人在關注、引導和保護?

本文為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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