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原告翁敏艷訴被告江雲輝、魏水東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粵0183民初13號
江雲輝:
本院受理原告翁敏艷訴被告江雲輝、魏水東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民事裁定書之一、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等。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30日內。並定於2017年07月06日下午15時在本院中新人民法庭開庭審理,逾期本院將依法缺席判決。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原標題:原告翁敏艷訴被告江雲輝、魏水東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粵0183民初13號
江雲輝:
本院受理原告翁敏艷訴被告江雲輝、魏水東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民事裁定書之一、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等。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30日內。並定於2017年07月06日下午15時在本院中新人民法庭開庭審理,逾期本院將依法缺席判決。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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