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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貨幣世界:異類數字貨幣正在迅猛崛起

知名經濟學家朱嘉明最近在「龍應台文化基金會」做了關於世界貨幣經濟體系演變的演講,題目是《從尼克松關閉黃金窗口看走向失控的貨幣——當代人類生存的重大課題》。

這位受到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倚重、列名「改革四君子」的學者在演講和回答聽眾問題時提出和強調:比特幣(Bitcoin)、區塊鏈(Blockchain)和數字(數字、數碼)貨幣之間,存在著原理、邏輯和技術的內在關係,三者之間既有區別,又不可分割。

其中,理解比特幣是關鍵,這是因為比特幣不僅是虛擬貨幣的典型代表,而且為區塊鏈提供了相當成熟的邏輯基礎和技術前提,至於當下所談到數字貨幣的創新之處,在於吸納了比特幣和區塊鏈的思維、原理和技術。

如今,不少人一方面否定比特幣,一方面卻提倡區塊鏈,或者認為數字貨幣可以成為一種獨立的新事物,都是錯誤的。

就此,筆者於十月二十一日採訪台灣大學訪問教授朱嘉明,以下是採訪紀要:

今年九月二十日美國聯邦法官艾莉森.納森(Alison Nathan)做出比特幣是貨幣的裁定,這裁定會造成什麼影響? 會不會改變比特幣未來的命運?

我很高興,採訪從這個問題談起。 今年九月二十日的來自美國聯邦法院對於比特幣的這個裁定,各國和中文媒體都作了報道,但是,大家對其意義估計不夠。

自從比特幣誕生以來,世界各國政府的態度,可以概括為:所知寥寥,高度警覺,愛恨交織。 具體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持正面和開放態度的國家,例如:德國、比利時、巴西、澳大利亞;第二類,沒有明確態度,不反對,也不支持,沒有相應法規,這類國家很多,例如:加拿大、義大利、日本、俄羅斯、新加坡、韓國;第三類,予以警告,持冷落甚至反對態度。

在所有國家中,美國的態度至關重要。 總的來說,美國對比特幣維持保守、開放和謹慎態度。 早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美國參議院就舉行了比特幣的聽證會。 之後,美國財政部、國稅局、美國期貨委員會,都對比特幣做過自己的界定。

例如,美國國稅局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資產」;美國財政部認為比特幣具有創新和成為徵稅對象的潛質,可以納入監管框架;美國期貨委員會,將比特幣視為一種可交易的「商品」。 在上述背景下,按照美國司法獨立的原則,如果聯邦法院介入比特幣,並作出關於比特幣的裁決,意義確實很大。 因為,聯邦法院只受理涉及聯邦法律層面的案件。

此次,美國聯邦法官艾莉森. 納森受理安東尼·穆爾吉奧(Anthony Murgio)通過比特幣平台洗錢的案件,不可避免地要面對比特幣的法律界定。 納森法官對比特幣做出了前所未有的清晰界定:「按照該術語的普通意思,比特幣就是資金。 比特幣可作為支付手段,購買商品和服務,或使用銀行帳戶直接從交易平台購買比特幣。 因此它們的作用與金錢相同,是作為交易媒介和支付手段使用。 」

值得注意的是,艾莉森. 納森是2011年經歐巴馬任命的同性戀聯邦女法官,而且是美國金融重鎮曼哈頓地區的聯邦法官。 艾莉森. 納森的裁決將比特幣問題提高到全國性層面,宣布虛擬貨幣符合貨幣定義。 美國實施的是普通法體系,承襲「遵循先例」的原則。 所以,從長遠來看,會對比特幣和虛擬貨幣在美國的命運,產生不可低估的影響。

你作為經濟學家,對貨幣歷史深有研究,你是否認為比特幣是貨幣?

很難簡單地說「是」還是「不是」。 因為首先需要知道貨幣是什麼? 自古以來,信用是貨幣存在的前提。 是先有信用,後有貨幣。 所以,只要信用形態發生演變,貨幣形態隨之改變。

在當代世界,以國家信用支撐的法幣(Fiat Money)是貨幣的主要形態。 但是,法幣並非是貨幣的唯一形態。 也就是說,信用貨幣並不全然是國家信用貨幣。 現在,在世界範圍內流行的非國家的信用貨幣至少有三種形態。

第一,基於區域信用體系的貨幣(Local currency),又稱本地貨幣、補充貨幣、小區貨幣或私人貨幣,達二千五百種之多。 即使根據嚴格貨幣定義的統計,也達二百多種,歐洲即有上百種之多。 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這些區域貨幣可以在特定範圍內發揮商品交換的媒介和價值儲藏的職能,甚至可用來交稅。 第二,基於公司信用體系的貨幣,例如Visa、Master等信用卡、公司券(Company scrip)、軍用券(Military scrip)。 第三,基於貴金屬價值的貨幣,例如黃金和白銀紀念幣。

虛擬貨幣是否是貨幣,關鍵要看是否存在著特定的信用基礎。 比特幣歷史短暫,卻創造了一種獨特的信用體系,這個信用體系不再是有形的政府、小區、公司,而是個人的聯合體。 在這個意義上說,比特幣是一種貨幣形態。 不僅如此,比特幣還展現了其全面的貨幣功能。 艾莉森. 納森對比特幣性質的裁定就是根據比特幣所具備貨幣的基本功能。

人們需要改變一種思維模式,即以為只有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的「法定貨幣」才是貨幣的唯一貨幣形態,再以此為標準否定其他貨幣形態存在的事實。 其實,我們可以比較比特幣和北朝鮮的「法定貨幣」。 比特幣沒有任何國家的支撐,卻可以實現全球範圍的流通,這證明比特幣存在著它的信用基礎;而北朝鮮的貨幣無疑具有「國家強制力支撐」,但是,世界各國民眾不會因此信任這個貨幣。

現在很有影響的說法,雖然比特幣是一種無國界的貨幣,卻被少數國家和少數公司所控制,他們可以通過對比特幣的軟體和技術做更改,最終摧毀比特幣的獨立性,你對這種認識怎麼看?

這是對比特幣原理和技術內涵的無知和誤解。 我只講兩點:第一,比特幣的供給總量是封頂的,其開採量是遞減的,而開採者的進入是開放的。 所以,開採的競爭成本會不斷上升。 主要會表現在:礦機會越來越昂貴、用電量越來越大、時間越來越長。

在比特幣剛剛產生初期,任何人只要下載一個軟體就能挖比特幣,後來需要礦機,而礦機則要不斷升級;人們發掘的時間也越來越多,過去一個人一天能采幾枚比特幣,現在幾個人、數十人花費很多天,也未必能採到一枚比特幣。 所以,壟斷對比特幣開發,非常困難,幾乎是不可能的。 第二,比特幣的最大技術優勢還包括交易信息的完全透明。 比特幣系統就是一個全網總賬本,所有的交易信息都有記錄可查。 這也從根本上阻止了壟斷性動機。

那麼,你如何解釋比特幣價格的波動?

現在的問題是:比特幣存量有限,新比特幣供給緩慢,而比特幣的需求不斷擴展,造成比特幣在市場上的稀缺性。 在這樣的情況下,比特幣成為了炒作對象。 於是,可能發生少數公司影響,甚至操縱比特幣市場價格的情況。

要知道,在今天的世界貨幣市場上,每一種貨幣的匯率都處於浮動狀態,都可以被炒作。 比特幣存在市場價格波動,反映了市場對比特幣的需求變化,也證明比特幣的貨幣性質。

現在,似乎還只是少數人使用比特幣,他們是哪些人? 比特幣遠遠沒有融入大眾日常生活,如何解釋?

是的,現在使用比特幣的屬於小眾行為,屬於那些對互聯網金融比較熟悉的人群。 就區域而言,主要分佈在發達國家和地區,例如英美日和香港。

必須承認,比特幣遠遠沒有融入大眾日常生活。 這不是一個複雜的問題。 因為,如我前面所說,貨幣的基礎是信仰,而信用本身是一種社會關係。 社會關係需要長期培養和發育。 如果說,比特幣存在缺陷,那就是至今比特幣還沒有能夠創造一個基於比特幣的市場,比特幣的社會關係。 為什麼? 因為對於大多數民眾來說,懂得比特幣,擺脫關於比特幣偏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使用比特幣就更困難了。

但是,在我看來,比特幣的大眾化和日常生活化,只是時間問題。 我在演講時常常使用「比特幣們」的概念,就是想告訴聽眾,現在按照比特幣的思想和區塊鏈的思想所創造的其他各類虛擬貨幣,在技術上不再是難事,如雨後春筍。 只要各種比特幣的可以不斷產生和蔓延,終究會導致更多的民眾參與。 對於網路一代來說,理解、接受和使用比特幣們會逐漸成為大趨勢。

只要有形成一定規模和區域性的比特幣之類的虛擬貨幣市場,「梅特卡夫定律」效益(一個網路的用戶數目越多,那麼整個網路和該網路內的每台計算機的價值也就越大)就會發生,虛擬貨幣就會進入指數擴張階段。 只是現在還沒有進入這樣的歷史拐點。 可以做一個設想:假設台北有一百人堅持使用比特幣,經過一段時間,一定會跳躍到一千人。 這如同人們使用微信和Line一樣。

比特幣或者比特幣們的根本意義是什麼? 你對比特幣是否持有樂觀態度?

當代經濟面對的問題很多,最重要的是國家很難從根本上解決法幣價值基礎的穩定問題。 這種情況在「布爾頓森林貨幣體系」瓦解之後,越發嚴重。

以大陸為例,在一九八零年代初期,一分錢是錢,一萬人民幣已經是富人的尺度。 今天,是以元為單位,分錢已經喪失存在意義。 一元是一分錢一百倍。 所以,過去一萬元就是有錢人,現在至少要乘一百倍,就是一百萬。

其實,一百萬的購買力也是有限的。 在一線城市,一百萬人民幣只能購買二、三十平方米的房屋。 二零零八年爆發世界金融危機,主要國家都實行貨幣供給寬鬆政策,不僅本國貨幣貶值,且帶動了他國貨幣貶值。 民眾不得不承擔通貨幣貶值和通貨膨脹的後果。

總之,現代人類的最大悲哀,只有拚命工作,方有可能使得自己的收入跟上貨幣貶值和通貨膨脹。 所以,如何維繫貨幣的價值,是人類的共同性大課題。 從理論上說,貨幣的非國家化是一種選擇。 比特幣和其他虛擬貨幣提供了一種選擇,一種實驗。

在世界經濟歷史中,已經發生過一次又一次的危機,以後還會發生危機,如果世界發生不可預期的和完全失控的金融貨幣危機,比特幣和「比特幣們」很可能將是一個重大的解救方案,所以,千萬不要低估這樣的異類貨幣對人類的潛在價值。

我對比特幣,確切的說對虛擬貨幣始終持有開放的和審慎的樂觀態度。 比特幣不是烏托邦,是人類的一種試驗。 以一個國家、幾個國家、一個時段、幾個時段對比特幣和虛擬貨幣做出結論還為時過早。

最近,美國知名網上零售商Overstock開發的區塊鏈平台,獲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批准進行股票公開發行。 該公司確定基於比特幣區塊鏈的證券交易平台將於年底啟動。 這是很值得關注的一個事件。

大陸會不會讓比特幣合法化? 大陸為什麼是全世界比特幣炒作最厲害的地方?

不能簡單回答這個問題。 總的來說,我還是欣賞央行和政府關於比特幣的態度和方法:從來沒有宣布比特幣非法,更沒有宣布其具有合法性。 或者說,既沒有說比特幣是貨幣,也沒有說比特幣就不是貨幣。 但是,對比特幣做了很多限制,出台了相關的政策,例如2013年12月5日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限制比特幣在大陸的發展。

2013年前後,大陸是炒作比特幣的重要地區,可能是事實,主要原因是:人民幣導出有很多限制,比特幣可以成為人民幣導出的媒介,人民幣換成比特幣,等於可以兌換為美金、歐元和其他國際化資產。 對這點。 政府當然很敏感,採取了必要的圍堵和限制措施。

比特幣是否有助於洗錢之類的犯罪行為?

前年,台灣曾發生一個案例,就是綁架一個港商的綁匪要求以比特幣做贖金。 這是近年來在犯罪行為上非常有創意的案例。 但是,綁匪沒想到比特幣運作並不普及和成熟,反而給警方提供充裕的破案時間。 這不是比特幣的錯誤,任何貨幣都可以用於洗錢和其他犯罪。 例如,有人用鑽石洗錢,並不是鑽石的問題。

換一個問題,比特幣和「區塊鏈」之間最重要的共同之處是什麼?

區塊鏈的思想,就是比特幣的基本思想;換句話,從比特幣的原理必然可以推導出區塊鏈原理。 具體地說,區塊鏈的概念就是比特幣的賬本概念,這種賬本不可更改,它挑戰、顛覆人們的會計體系、賬本制度。 區塊鏈的技術本質源於比特幣的加密法,透過複雜的公共鑰匙和私備鑰匙構成的一個體系。

比特幣和「區塊鏈」之間,存在著共同點四個要素:共享賬目;智能合約(智能契約);能有效、徹底地保護隱私權;參與者彼此毋需討論的共識。 以上四要素中,有著強烈的依存關係。

在上述的四個方面中,核心是所謂的智能契約。 所以,可以將區塊鏈定義為一種智能契約形態,區塊鏈的技術需要保障智能契約永遠不被傷害。 不僅如此,在維繫智能契約相互信任的同時,還能夠實現互相不侵犯彼此之間的隱私權利,每個參與方決定多少權利可以公開和分享。 總之,區塊鏈的所有參與方並非是被動的,一切行為都處於可控的範圍。

在當今社會,人們面臨兩個問題:其一,財產的貨幣化。 在農工社會,財產也許是一塊土地或者是黃金、白銀、住房、工廠、機器。 但是,現在人們財富的基本形態是貨幣形態,不得不將貨幣存入商業銀行。 但是,如何保證所選擇的是沒有風險的商業銀行? 沒有可能。 也就是,人們的身家性命其實是掌握在不能控制的金融系統上。

其二,現在人們的身份需要政府機構或者商業機構背書,例如身份證、駕照、保險卡。 上述兩個問題,從身家性命到身份證明,都是需要和國家或者金融機構建立密不可分的關係。

於是,就會發生一系列問題。 首先是信用危機,政府機構和金融機構都存在破產的問題;其次是這些機構的效率問題;第三是成本問題,時間成本、金錢成本;第四是便利問題。 而區塊鏈的發明和應用,可以有效地解決這些困擾。 因為,區塊鏈提供了一種新的選擇,人們可自組織,可以主動控制隱私權,可以通過智能契約實現對自己財富的監督,同時擺脫對自己身份的確認的被動狀態,不再會發生如何證明「我是我」的情況。

當然,區塊鏈對政府、企業、銀行,也都具有正面意義。 對於政府來講,它也可以用區塊鏈和民眾建立新的契約關係。 對於企業和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區塊鏈與用戶維持更穩定的關係,因為克服用戶過去所存在的各種擔憂的問題。

現在是哪些機構在使用區塊鏈?

首先,是一些大公司、大的金融機構、大的跨國公司,例如IBM等捷足先登。 這些公司很容易將區塊鏈和自己的業務和傳統運行方式進行變革。 其次,是政府。 因為區塊鏈的原理對政府的運行效能,對強化政府控制和影響,都有顯而易見的意義。

現在「區塊鏈熱」背後的最大意義在哪裡?

運用和使用區塊鏈還是需要技術投入和資本投入的。 現在的「區塊鏈熱」,幾乎每天都有區塊鏈技術開發和應用的新消息,各類區塊鏈技術體系層出不窮,湧現出很多新生代的區塊鏈技術體系。 這樣現象的意義集中在三個方面:

第一,經濟意義。 區塊鏈可以引發交易活動的成本,單位所投入的時間、金錢和人力下降。 也就是,區塊鏈首先帶來的是提高效率,提高效率就是節約,估算可以省下一萬倍以上成本。 區塊鏈還造成小額貨幣交易比重上升。 例如,阿里巴巴產生的支付寶和餘額寶,本質上就是一種變相的區塊鏈,構建了民眾和阿里巴巴之間的一種契約。 阿里巴巴不是銀行,卻有銀行的部分功能,代表金融體系的演變方向。

第二,社會意義。 區塊鏈會重新組織市場、重新組織社會、重新組織和用戶的關係。 區塊鏈還會推動社會成員的自組織。 區塊鏈的參與者,一定是自由的,沒有強制性。 我們可以設想,如果有那麼一天,人們通過各種形式的區塊鏈實現自己的需求,意味著形成一種新的社會運行體系。 至少,理論上說是完全可能的。

第三,政治意義。 區塊鏈已經顯現了對民主制度的改造價值,例如為直接民主提供了技術支持。

大陸區塊鏈技術為什麼能在全球執牛耳,這是如何做到的?

首先,對區塊鏈的進取心。 這種進取心來自於大國心態。 的互聯網發展是典型的后發優勢模式。 顯然希望在區塊鏈的開發方面處於領先地位。

其次,的金融界對區塊鏈有著強烈的敏感性,在人民銀行倡導下,希望將區塊鏈技術作為新金融手段之一,故全力以赴推進。

第三,擁有開發和應用區塊鏈的足夠人力資源。

第四,在,已經有相當多的機構和企業,在並不知道區塊鏈原理和技術的情況下,已經做了具有區塊鏈特徵的工作。 當它們理解為區塊鏈之後,有效地改善這些產品。 阿里巴巴就是一個典型。

會不會產生什麼問題?

兩個問題:第一,區塊鏈「崇拜症」,以為區塊鏈是萬能的。 第二,區塊鏈開發的「運動化」,重複勞動,造成極大浪費。 其實,今天的區塊鏈已經是一種現實的存在,早已經存在於雲端,現在最重要的工作是如何應用區塊鏈,這是很多人沒有想明白的。

目前,人們開始議論和關注數字貨幣。 這種數字貨幣和電子貨幣的差別是什麼? 與比特幣、區塊鏈的關係怎樣理解?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必須糾正人們普遍存在的一種誤解:以為數字貨幣就是電子貨幣。 其實,電子貨幣是一個老概念。 現在的世界各國的貨幣,基本實現了電子化。 人們在大街的銀行取款機取錢和存錢,是貨幣電子化的一種應用;人們使用信用卡,也是貨幣電子化的一種應用。 進入二十一世紀之後,實現紙幣的電子化,在技術上相當容易。 在北歐國家,已經基本實現貨幣的電子化,紙幣已經不再需要。

現在所說的數字貨幣並非是已經普遍化的電子貨幣,主要是指加密的虛擬貨幣,例如比特幣。 這種虛擬貨幣不具有政府信用支持的法幣身份。 除此之外,正在出現政府主導的 「法定數字貨幣」,其最大特徵是吸納和改造以比特幣代表的虛擬貨幣和區塊鏈的原理和技術,將傳統法幣和虛擬貨幣,以及區塊鏈結合起來。

問題是,傳統法幣需要中央銀行,需要中心,需要鑄幣稅,而虛擬貨幣的本性是非中央銀行的、非中心的,是排除鑄幣稅的。 例如,「法定數字貨幣」需要將虛擬貨幣和區塊鏈的扁平化、去中心化改變為科層化、中心化或部分中心化。 總之,「法定數字貨幣」的未來取決於是否可以實現對現存的各種虛擬貨幣的技術改造,只要其「好處」,揚棄其「壞處」,實現創新。 所以,「法定數字貨幣」面臨著原理、技術、方法的全面挑戰,存在著相當的難度。 可以預見,即使「法定數字貨幣」實現前面的原理和技術性突破,「法定數字貨幣」和傳統貨幣的共生期還會是相當漫長的。

這種法定數字貨幣的進展如何?

總的來說,在世界範圍內,法定數字貨幣還處於初始階段。 在美國,美聯儲對非政府的數字貨幣監管模式尚存在不同聲音,法定數字貨幣並沒有提到日程。 歐元區的大部分國家對央行開發法定數字貨幣問題,普遍慎重,傾向通過市場推動非政府的數字貨幣的發展,避免政府壟斷數字貨幣。 其中,荷蘭對數字貨幣關注度最高,荷蘭央行經過兩年的研究,推出了經過測試的DNBCoin。

在英國,英格蘭銀行已經討論由中央銀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 在瑞士,二零一五年開發出基於區塊鏈技術、具有結算功能、能夠與央行帳戶相關聯、還可以在金融機構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的多功能的虛擬貨幣。 澳大利亞對數字貨幣態度比較積極。 在亞洲,韓國最高法院在2010年已經確認虛擬貨幣等價於真實貨幣。 今年十月,第十二屆互聯網金融演示日(FinTech Demo Day)在首爾召開,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宣布該部門會「為數字貨幣普及奠定系統基礎」。

相比較西方國家,政府非常重視開發法定數字貨幣,而且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財力。 央行認為,未來存在著去中心化和中心化兩個極點之間的新領域,通過在這個領域的不同類型區塊鏈系統,滿足不同的市場和社會需求,所以,推進法定數字貨幣走向社會是歷史趨勢。 2016年1月20日,央行明確表態爭取早日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 但是,畢竟經濟規模巨大,經濟部門和區域的嚴重不平衡。 實現法定數字貨幣,還需要若干年的努力。 所以,央行提出:票據市場可以成為法定數字貨幣的最初實驗場所。

無論如何,在法定數字貨幣方面,很可能有意想不到的突破。 我對此非常關注。

俄羅斯聯邦儲蓄銀行(Sberbank)副總裁 Andrey Sharov 說:區塊鏈將讓銀行十年內消失,這個看法會不會太誇張?

理論上不誇張,技術上也可行。 因為一個國家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最終實現央行直接管理整個國家的金融和貨幣。 但是,這樣的設想會遇到非技術性和社會性的各種反對。 例如富人和有權力的人,他們幾乎不可能接受他們的財富處於被徹底透明狀態,每筆交易都被清清楚楚記錄下來,而且不能更改,使得貪污成為不可能。 當然,對於一般老百姓來說,無所謂,他們沒有多少錢,不怕別人看,誰愛看誰看。

台灣電子金融為什麼遠遠落後大陸,未來也不看好,關鍵何在?

2013年前後,有幾個條件同時出現:第一,跳躍了email時代、計算機時代,直接進入智能手機時代;第二,阿里巴巴已經創造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平台零售方式和市場規模結合。 這樣,電子商務和電子金融產生爆炸性這樣的戲劇效果。 這樣的情況,未必是其他國家可以重複的,包括台灣。

大陸電子金融飛躍成長,政府顯然沒有扮演任何角色,而是民間自發性的行為?

在大陸,政府對各種金融創新,一般來說,在初始階段是寬容的。 例如,沒有對阿里巴巴創造的第三方支付數的寬容,今天的局面是不可能想象的。 當然,在政府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往往會採取逐漸嚴格的規範和管制。 效果如何,需要具體分析。

台灣金融領域過份保守

近年來,台灣在金融領域,顯然是過分保守和謹慎,很少給過人民較大的自由空間。 不過,台灣還是有令人奇怪的地方,雖然管制嚴格,卻是金融詐騙發達的地方。

相比較大陸電子金融的快速發展,你對台灣有哪些建議?

如果一定要回答,最重要的建議是三點:第一,台灣金融和銀行制度需要改革。 例如,以銀行開戶來說,台灣還是跟幾十年前一樣,非常麻煩,尤其是要準備印章,包括取錢,都要印章,這是全世界沒有的做法,非常落伍。 又例如,台灣的銀行分行相當密集,這曾經是銀行業發達的表現。 但是,換一個標準,又是台灣互聯網金融落後的原因。

第二,台灣需要思考如何實現金融自由化,吸引外資流入,刺激台灣經濟發展。 台灣央行總裁彭淮南有強烈的金融管制意識。 第三,容許社會討論台灣央行的貨幣政策。 過去二、三十年,台灣本身,台灣的外部經濟環境急劇變化,但是,台灣貨幣政策結構沒有顯著的調整。 台灣需要系統的而不是零散地評估台灣貨幣政策。 一個社會的公眾不關心休戚相關的貨幣政策,或者一個社會沒有讓民眾關注和討論貨幣政策的氛圍,這樣的民眾和社會都是很不成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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