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新政
北京「商住房」新政
在北京名下無房,無商住房
社保或個稅需交滿5年
不給貸款
首付款比例由原來的20%調整為30%;
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公積金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由20%調整為60%。
繳存職工家庭購買普通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30%。
中山
本地戶籍三套以上停止購買。非本地首套半年社保或個稅,二套兩年社保或個稅。
首套或者擁有一套已結清首付30%,有貸款記錄未結清首付40%。本地戶籍第三套停貸,非本地戶籍第二套停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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