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孩子是兩個人愛情的結晶,但我卻是一個反例。
我的爸媽都是國企單位的工作人員,家庭經濟狀況還算可以,可我卻總是被爸爸媽媽忽視。
聽奶奶說,爸爸媽媽是指腹為婚,因為兩家的老人是戰友,在戰爭中建立起了革命的友誼,當時就立下誓言,若雙方生下一兒一女就結為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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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媽媽的婚姻,從他們出生那一刻起,就已經被定了下來。可是我能感覺得到,爸爸媽媽之間沒有愛情。
媽媽在結婚的第二年生下了我,我的到來,並沒有讓爸爸媽媽感到高興。
我們一家三口聚在一起的時間很少,爸爸媽媽平常都很忙,即使他倆碰面,也很少說話。我實在不明白,這種沒有愛情的婚姻,當初為什麼要答應,當初為什麼不反駁,當初為什麼生下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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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個家庭里,一點存在感都沒有,爸爸媽媽跟我交流最多的方法,就是用錢來交流。說的最多的話就是:「手上還有錢嗎?沒錢了給你打點,爸爸媽媽忙,自己好好照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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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的是父母的陪伴,而不是這些生冷的對話。我在這裡勸告即將結婚的人們,如果沒有愛情,請不要選擇結婚,如果結婚了,也不要懷孕生子,不要傷害雙方的同時,也傷害到了下一代。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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