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8月1日起
符合條件的失業保險參保職工
可領技能提升補貼啦
最高2000元
6月30日,山東省出台《關於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規〔2017〕15號),規定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滿36個月,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可申請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最高補貼標準為2000元。經初步測算,全省每年將有近20萬職工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政策。
01、
申領條件
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02、
補貼標準
初級(五級)、中級(四級)和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分別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並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不同等級可分別申請享受技能提升補貼。
不同職業(工種)可按等級分別申請享受技能提升補貼。省內參加失業保險,非本省考取的證書,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享受技能提升補貼。
03、
申領程序
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向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利用信息化手段,對申請條件進行核查比對,對審核通過、公示無異議的申領人員,直接將補貼資金髮放到其社會保障卡中。具體程序有申請、審核、公示和發放4個環節,全部實現網上經辦管理和服務。
《通知》自2017年8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
這麼重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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