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南昌市發布調整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
江西網訊 記者鄭周贇報道:南昌市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額即將上調。6月9日,江西網財經記者從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7月1日起將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后最高月繳存額為3948元,相比2016年7月1日調整后的額度增加484元。
據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知,南昌市統計局公布的2016年度南昌市市區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7470元。按照繳存規定,各單位應以2016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2017年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
江西網財經記者了解到,2017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單位個人各12%執行。月繳存額上限為3948元(含單位、個人兩部分),下限為260元(含單位、個人部分)。
通知要求,各單位應於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調整核定工作,2017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年度內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核定后不再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