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寧夏調整2017年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關政策
寧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近日印發通知,從2017年起,寧夏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32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7元,同時還對2017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和支付比例進行了具體調整。
降低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2017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維持2016年水平不再上調,即銀川市9500元,石嘴山市9400元,吳忠市9300元,中衛市9300元,固原市在2016年水平的基礎上下調300元,為8100元。
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比例。2017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比例在2016年支付比例的基礎上平均提高了5%,其中患20種特殊病種的參保患者在此基礎上又提高了1-2%。
此次調整的相關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記者 楊麗)